我有被强制执行的担忧,因为我的到期日期即将到来,我该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31 11:10:14 231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当事人强制执行时,若未提出异议,则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配合;若当事人有异议,则需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如果当事人强制执行,且未提出异议,则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配合;若当事人有异议,则需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院复议制度】如何寻求帮助?

法院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或同一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的制度。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寻求帮助:

1. 在判决或裁定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向作出判决或裁定的法院提出复议申请。逾期将无法再行申请复议。

2. 在申请复议前,先要与对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尽量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如协商无果,再行申请复议。

3. 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法院一般为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

4. 向同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如果您的案件属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您可以向上一级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5. 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您的案件与行政行为有关,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复议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和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复议申请书等。同时,复议机关对受理的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如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将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当事人应仔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了解申请复议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在申请复议前,应尽量与对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尽量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如果协商无果,再行申请复议。申请复议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和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复议申请书等。复议机关对受理的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如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将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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