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好又多超市棠下店销售问题商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06:51 386 人看过

12月17日,记者在广州好又多超市棠下店做市场调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部分商品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一:“新鲜”猪肉干嘴谗苍蝇“咀嚼”不停《食品卫生法》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食品原料处理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广州好又多超市天河棠下店销售的散装猪肉干虽然有器皿装放,但是,容器却未加盖,时不时有苍蝇停驻在产品上“咀嚼”不停,卫生状况令人担忧。

问题二:食品违规宣传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在广州好又多超市天河棠下店的保健品销售区,销售人员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制作精美的宣传单,向记者介绍一款食字号的普通食品金日虫草鸡精,销售人员宣称其具有滋阴补肾、益肺定喘、活血、益精气、提高机体免疫力、增强脑部活力、延缓人体衰老等功效,适用于产后、病后恢复元气、食欲不振,失眠;腰膝酸软,贫血体虚,虚喘盗汗,调节更年期综合症。

问题三:白色鸡爪异常呈黑,却销售如常《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管性状”。在生冻肉类的保鲜区,记者看到,一些白晰均匀的鸡爪异常发黑,记者询问旁边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称,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保鲜不好所致,也有可能是验货时存在失误,未被发现而摆放在柜台上销售。销售人员明知此现象异常,却未对“问题”鸡爪及时进行处理,径直走向别处。

改善消费环境,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是消费者最大的心愿。在此,记者希望广州好又多超市天河棠下店能及时改正以上问题,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放心的购物环境。

相关链接:2004年5月1日,广州市多个工商分局对肉菜市场食品进行随机抽检。经检测,白云区“好又多”广源店销售的部分节瓜农药残留、台湾小肠亚硝酸盐含量超标。据悉,亚硝酸盐是一种毒性很强的化学物质,人体摄入过量可以致癌。对此,工商人员当场将超市内同批次的2公斤多节瓜和2公斤台湾小肠没收封存,并向超市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2003年7月初,广东省消委会公布了检查小组自“3?15”后对广州市超市食品卫生状况的检查情况,发现广州的超市熟食84%细菌超标。好又多、吉之岛等大型超市部分食品抽检合格率均偏低。

2001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对腐乳、皮蛋、黑木耳、酱腌菜等进行了质量抽查。此次抽查发现,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前进分店经销的散装黑木耳的干湿比均不合标准。

2001年10月24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首次向媒体公布1-8月份遭市民投诉最多的7家企业名单,其中,好又多商场是零售企业中被投诉最多的一家商场,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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