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具体来说就是和你一起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本科以下上学的子女),整个家庭的人均收入必须低于低保线,低保线是各省市按年自行确定,每年都不一样。
深圳低保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一)户籍居民;(二)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未达到415元。二、申请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有关证明、资料(一)《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二)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三)家庭成员的有效收入证明;没有收入的,应当提供失业证、学生在读证明、残疾证或者街道劳动管理机构出具的无工作证明;(四)户主及其他已婚家庭成员计划生育证明;(五)家庭财产(收入)申报说明及承诺书。(六)户主及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街道办事处的,还应当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的居住证明。(七)户主及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但无工作的,还应当提交与市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签定的推荐就业承诺书(或失业证)。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请不予批准:(一)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拥有机动车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的;(三)超过社会平均浪费水平享受高档消费项目或购买高档消费品的;(四)人均持有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金额超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倍的;(五)为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而放弃、转移个人或家庭财产的;(六)购买商品房、经济使用房或自建楼房未满五年,或者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自建房已满五年但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超出本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七)购房入户未满八年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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