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员应具备“四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44:03 139 人看过

执行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继续,是法院发生法律效力文书确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关键环节。执行工作的性质和任务以及人民法院必须严肃执法的客观需要给执行人员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做好执行工作的基础,在当前人民法院执行任务繁重,执法大环境有待改善的情况下,重视对执行人员的思想教育,培养其优良的心理素质,以期使他们成为能征惯战,有勇有谋的特别能战斗的队伍,显得尤其重要。

所谓高素质,就是要有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的执行队伍。执行工作的职业特性要求:执行除必须依法外,同时还要做到公正、公开、高效、文明、廉洁,这一特性决定了执行人员必须具备很强的政治、业务综合素质。政治素质强可以识大局、明方向、辨是非、守廉洁;业务素质强可以防错执、保公正、提效率、杜乱为。可见,要胜任执行工作其素质专一不行,只是万金油也不行,必须具有红专结合的复合型队伍,政治、业务综合素质过硬。为此,应在理顺执行岗位进出口的同时严格执行敏感岗位轮换制度,将政治、业务综合素质过硬的人调整到执行工作岗位上来。

一、要有耐心

作为一名执行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对待复杂的案件和一些纠缠不清的当事人要有足够的耐心,切不能有急噪情绪。当事人作为案件的被执行人,是因为他们不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对法院的判决或者其它法律文书的做出有所不满,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公或者是其他法律文书的做出中有不公正或者是对自己不利的方面。二是对对方当事人即申请执行人有很大的矛盾,或者是感觉自己吃亏了,为了争口气或者为了所谓的面子而不愿意去主动履行义务。三是在现实中也确实存在一些被执行人的家庭或者个人情况特别困难想履行而履行不能的情况。这就要求我们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对待他们要有不同的策略,动之以情,晓之以礼,针对不同的人去寻找他们思想和感情上的突破口。只有先打消了被执行人的逆反心理以后,才能比较顺利的和被执行人良好的沟通,才能制定出还款计划。切不可在和被执行人谈话过程中产生急噪情绪,对被执行人的不配合加以呵斥,这样一来拉大了法官和当事人的距离感,使得沟通比较困难,加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二、要有恒心

作为一名执行人员要有恒心,要有吃苦的精神。执行工作和审判工作相比较,具有时间上的不确定性,有时为了传唤当事人要起大早,有时为了督促当事人履行职责,防止被执行人再次逃脱,要一直陪着他直到其履行义务为止,有时还要在节假日加班。作为一名执行人员,他的大部分工作时间要在外办案:寻找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谈话,了解被执行人的家庭和财产情况,查封和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执行人的住所,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等等。经常是早出晚归,风里来雨里去,经常是为了办事而耽误了吃饭和休息。所以说,作为一名执行人员,没有吃苦精神是根本做不好执行工作的。

三、要有责任心

人民法院应该是最具负责精神的机关,它既然用判决、调解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明确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应该坚决地、毫不动摇地使有履行能力的案件成为现实。如果言而无信,行而无果,生效的能够执结的法律文书不能执行,那么久而久之必将失去民心,影响形象。根据审执分立的原则,此项任务历史地落到执行人员身上,故执行人员首先应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即树立起不论在执行工作的进程中有多少艰难困苦,都要有坚定不移地、锲而不舍地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变为现实的信念。那种消极应付的心理,那种牢骚满腹的情绪,那种不求进取、不负责任、无所作为的精神状态都是不足取的。有了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就会产生创造进取精神,就会任劳任怨、百折不回。

四、要有雄心

实践证明,在同等条下,能够克服执行难,多办案的好手,往往是那些胆大、心细、有谋略、有魄力的执行人员。他们具备一般优秀审判人员所具备的处事稳妥,谦虚好学,熟知法律知识,秉公办案的优秀品质,又有敢于冲锋,勇于拼搏,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胆略。执行人员的胆略和魄力来源于对案件事实的深刻了解,来源于对法律知识的融汇贯通,来源于对神圣职责的高度责任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执行人员需要怎样的心里素质?
    执行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继续,是法院发生法律效力文书确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关键环节。执行工作的性质和任务以及人民法院必须严肃执法的客观需要给执行人员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左右执行人员的执法水平的诸因素中,执行人员的心理素质的优劣是最基本的因素。一个优秀的执行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心理素质:1、执行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民法院应该是最具负责精神的机关,它既然用判决、调解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明确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应该坚决地、毫不动摇地使有履行能力的案件成为现实。如果言而无信,行而无果,生效的能够执结的法律文书不能执行,那么久而久之必将失去民心,影响形象。根据审执分立的原则,此项任务历史地落到执行人员身上,故执行人员首先应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即树立起不论在执行工作的进程中有多少艰难困苦,都要有坚定不移地、锲而不舍地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变为现实的
    2023-06-21
    125人看过
  •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必须是案外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出异议的不是案外人异议。(2)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它既包括主张对该标的享有全部所有权,也包括主张对该标的享有部分所有权利。实践中,案外人所主张的能够排除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主要是物权,即所有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或用益物权,如土地使用权。(3)一般应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4)案外人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异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5)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负有举证责任。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阐明事实。案外人提出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
    2024-04-21
    89人看过
  • 执行工作的四点心得
    一是对待当事人要有足够的耐心。执行法官要学会倾听。我有个习惯,就是在和当事人谈话时,如果这个当事人对案件有怨气、有意见,我就在和他谈话时,将他解不开的疙瘩记下来,让他发泄完了,再一点一点解释,一定要耐心倾听、解释,要让当事人知道败诉败在哪里,让当事人败得明白。二是规范执行讲策略,找准案件切入点。每一个执行案件都有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关节点,一旦选准了这个切入点、关节点,对于整个案件的执行将会起到决定性作用。例如韩某申请执行女儿返还原物的案件,由于涉及家庭成员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韩某一直怨恨自己的女儿,坚持认为女儿具有履行能力,要求她一次性返还欠款。加上他受到儿子的影响,对女儿提出不能一次性履行的理由根本不予以理睬,多次来院催办。经调查,其女儿已经下岗待业,女婿的收入不仅要用来还房贷,还要承担家庭的正常开支,生活压力很大。女儿表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并愿意在老人需要帮助时,无条件地尽义务。但是,
    2023-06-06
    233人看过
  •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具备哪些条件
    1、行政处罚案件对行政执法人员有何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问题,协助调查、检查,不得阻挠。质询、审查应当书面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问题,协助调查、检查,不得阻挠。询问、审查应当形成笔录。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式;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预先登记保存,并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移送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撤回行政处罚的基本要求:适用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具有法定行政处罚
    2023-05-02
    137人看过
  • 责任中心的设置应具备的条件
    责任中心的设置应具备的条件有:1、有承担经济责任的主体;2、有确定经济责任的客观对象;3、有考核经济责任的基本标准;4、具备承担经济责任的保。责任中心是指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并享有一定权利的企业内部(责任)单位。责任中心的特征有:1、它是一个责权利相结合的实体;2、具有承担责任的条件;3、责任和权利皆可控;4、有一定经营业务和财务收支活动;5、便于进行责任会计核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六条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024-05-12
    234人看过
  • 执行处罚机关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一、执行处罚机关应该具备哪些条件?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是行政机关。(二)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三)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四)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二、交通违章有哪些处罚措施交通违章处罚措施如下:1、醉酒驾驶机动车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
    2023-06-11
    465人看过
  •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一、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该具备哪些条件?(一)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而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前提条件。如果被处罚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就不得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二)暂缓执行只限于行政拘留处罚,并由被处罚人提出了申请。对于行政拘留与罚款并处韵情形,暂缓执行只适用于行政拘留,罚款仍须按规定执行。暂缓执行申请必须由被处罚人本人提出,其近亲属和其他人均无权提出。申请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三)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这是适用暂缓执行的关键条件。这里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主要是指决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后,被处罚人不会发生逃跑、干扰和阻碍证人作证、串供、毁灭、伪造证据、重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形。公
    2023-06-06
    368人看过
  • 民事诉讼申请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
    民事诉讼判决书涉及到财产部分的,都可以申请执行,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少?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
    2023-06-29
    160人看过
  • 执行判决的失职罪应具备哪些条件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为: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是过失。一、中国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量刑?中国《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应这样量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一般判几年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和裁定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
    2023-03-26
    447人看过
  • 税收筹划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纳税筹划人只是税务代理人中的一小部分专业性更强的人员,他们主要办理的业务是纳税筹划业务,一般不办理诸如纳税登记、纳税申报等具体税务事宜,所以他们与税务代理人有所不同。纳税筹划人与税务顾问也有所不同,他们主要从事税务咨询业务中的纳税筹划及纳税筹划咨询业务。因此,纳税筹划人与税务代理人、税务顾问应掌握的知识范围和专业程度是有所不同的。为了胜任纳税筹划工作,纳税筹划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知识。(一)国内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1.理解和把握本国税收法律的规定,洞悉法律中须完善之处。纳税筹划人员的知识构成中最基本的一点是对税法的理解。这里所指的理解不仅是税收专业学生式的对条文的记忆,而更多的是理解税法法律精神以及现行税法未来完善走势,尤其是像中国市场经济初期税制中待健全之处。2.熟悉本国会计制度的规定,特别是有关纳税的会计处理。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密不可分,纳税的过程是财务核算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任何
    2023-06-07
    420人看过
  • 被执行人不具备履行能力会坐牢吗
    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般的失信不会坐牢。如果被执行人主观上存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故意。客观上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是构成犯罪的,是要坐牢的。一、信贷逾期不还会怎样?贷款逾期不还会产生的后果有:1、会产生高额逾期罚息;2、会被催收;3、可能被贷款行起诉,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然不还的,贷款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4、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5、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二、限高令和失信人有什么区别吗从法律上来看,两者既然是两项不同的法律规定,就必然有其不同之处,具体来说有几下几点:1、判断标准不同两者的判断标准的不同点在于:被执行人是不是主观上不愿履行义务。2、产生的法律原因不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强制执行的结果之一。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有三种,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且主动履行生效
    2023-03-28
    325人看过
  • 城管是否应该具备执法权?
    城管没有执法权,城管部门是委托执法部门,本身是没有执法权,根据受权的范围行使。城管执法主要以管理为主。如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市容市貌、环竟卫生、车辆占道等。一、城管的执法范围如下: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二、城管和公安部
    2023-07-01
    438人看过
  • 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是指隶属于中介服务机构而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人员,包括房地产咨询业务员、价格评估师(员)以及房地产经纪人。为了加强管理,确保专业化、规范化,目前我国对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采取统一考试、职业资格认证和登记的管理办法。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需具备的条件有:(1)房地产咨询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有与房地产咨询业务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房地产咨询人员的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2)房地产价格评估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房地估价师必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
    2023-06-10
    79人看过
  • 人民陪审员应该具备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陪审员享有下列权利:1.阅看所审理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和参与调查核实案情;2.参加案件的庭审。庭审中,可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询问,核对所有事实和证据;3.参与合议庭评议案件。评议时,提出自己对认定案件事实和处理的意见,并在评议笔录及判决书上署名,对判决书共同负责;4.人民陪审员享有参加有关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培训的权利,法院应当提供人民陪审员参与学习和培训的便利和必要条件;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民陪审员负有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法律和依法办事。2.学习法律,宣传法律。3.按时参加陪审。接到法院通知后,因故不能如期到法院履行职务的,要及时通知法院,并说明理由。4.严守国家秘密和审判秘密。不得泄露正在审理的案件情况及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的内容及结果;保守案件中涉及的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人民陪审员的义务(一)权利1、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
    2023-07-06
    309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行政执行需要执行人员具备哪些素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3
      一、执行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执行人员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三、执行人员要有无所畏惧的胆略和勇于开拓的魄力;四、执行人员应该有强烈的求知欲;六、执行人员应具备临危不惧,处事不惊的良好心态;七、执行人员应始终保持稳定的思想情绪;八、执行人员应具备忍辱负重的心理素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
    • 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
      首先得是公务员,其次得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权限
    • 留置权人行使权利还应具备四个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8
      1、债权人已为通知。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对宽限期未作约定的,在留置权产生之后,留置权人应当将已经留置其动产和债务履行宽限期通知债务人。 2、债权人持续占有留置物。留置权成立后,债权人失去对留置物的持续占有的,留置权将有可能归于消灭。 3、宽限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 4、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限制留置权行使的情形。
    • 遗嘱执行人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执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3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立遗嘱人立有的遗嘱,将立遗嘱人的财产按遗嘱要求进行财产分配的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 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具备哪些要求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5
      关于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具备的要求可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有两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是负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必须有两人以上。必须注意的是,这是对行政复议机构人数上的要求,而不是行政复议机关。虽然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主体是行政复议机关,但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是由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完成的。当然,为行政复议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行政复议人员是行政复议机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