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分类具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08:42:51 352 人看过

权利分为政治权利和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

地役权人的权利分类

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

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

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

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

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

当供役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第三人妨碍地役权人实施必要的利用行为时,该地役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

2、地役权人的消极权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该土地上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

禁止妨碍通风、禁止妨碍采光、禁止工程作业等,都是消极的权利。

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

因行使地役权而不得不造成损害的,应本着公平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

因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当或者对避免损害的发生欠缺必要的注意的,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规定关于地役权人的义务涉及两个方面内容,地役权的权利也是分为两种,一种是消极的地役权,还有一种就是积极的地役权,不管怎样,都应该要遵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7日 2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文章
  • 具体的专利分为哪几种类型?
    专利有以下三种类型:1、外观设计。即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且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2、实用新型。即对产品的形状、构造等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发明。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我国专利主要分为哪几种类型国内专利分类主要分为三类:1.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图案的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且适合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一般来说,所有涉及产品外观的原创设计,都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目前为10年,在2021年6月1日之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将由10年延长至15年。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组合提出的适合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3.发明专利:发明,是指针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
    2023-07-29
    384人看过
  • 债权人的抗辩权具体分为哪些种类
    一、债权人的抗辩权具体分为哪些种类对抗辩权进行类型上的划分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抗辩权的含义与特征,在学理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抗辩权作出不同的分类。(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比如同时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是。从属抗辩权只是就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的债权而言具有从属性,但就另一方的债权而言则没有从属性。(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
    2023-05-06
    117人看过
  • 质权人的具体权利与义务分别有哪些
    一、质权人的权利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1、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2、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3、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二、质权人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
    2023-06-24
    495人看过
  • 担保贷款有哪些具体分类
    一、担保贷款有哪些具体分类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3、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具体划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应条款。二、合同担保方式有什么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
    2024-01-20
    125人看过
  • 美国签证具体分类有哪些
    一、移民签证(以取得绿卡);二、非移民签证为了使读者对美国的非移民签证有一个初步的了解,特此介绍一下非移民签证的种类。这样,读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或感兴趣的内容,详细了解有关签证的各项规定。非移民签证代号一览表A-1大使、公使、政府部长、职业外交官或领事官及其家属。A-2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及其家属。A-3A-1、A-2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他们的直系亲属。B-1商务考察人员。B-2短期观光游客及短期探亲人员。C-1过境美国的外国人。C-2过境美国到联合国总部的外国人。C-3未备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或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外国政府其派往国际机构的代表及其随行人员和家属过境美国。D-1海员或飞行人员(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D-2海员或飞机人员(不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E-1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贸易商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E-2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投资
    2023-05-30
    74人看过
  • 土地用途具体有哪些分类
    从土地用途看,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具体来说,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而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滩涂等。一、村干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何处罚村干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5-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
    2023-04-06
    261人看过
  • 环境污染的具体分类都有哪些
    1、按环境一般素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声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2、按属性分显性污染,隐性污染。3、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4、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波污染等)固体废物污染、液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陆地污染:垃圾的清理成了各大城市的重一般问题,每天千万吨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化或腐化的,如塑料、橡胶、玻璃等人类的第一号敌人。海洋污染:主一般是从油船与油井漏出来的原油,农田用的杀虫剂和化肥,工厂排出的污水,矿场流出的酸性溶液;它们使得大部分的海洋湖泊都受到污染,结果不但海洋生物受害,就是鸟类和人类也可能因吃了这些生物而中毒。空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或超过了有害程度,导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存和发展,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这是最为直接与严重的了,主一般来自工厂
    2023-03-26
    132人看过
  • 专利无效的情况具体有哪些种类
    一、专利无效的情况具体有哪些种类专利被宣告无效存在多种情形:首先,该专利的主题并非法律所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抑或是外观设计;其次,若专利涉及违法、违背社会公德或是损害公众利益的发明创造;再者,是指违反了"同一发明仅可提请一次专利申请"这项原则;此外,若违反保密审查规定亦会导致专利无效;接着便是相关发明与实用新型缺乏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价值;再者,外观设计同样难以保持其新颖性;然后,若是专利主题恰恰属于《专利法》明确不给予保护的对象;最后,说明书对技术内容未作出充足且完整的公开以及权利要求书记载过宽均会造成专利无效。值得一提的是,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对专利文件进行修改时不得超出原始说明书与权利请求书的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
    2024-07-16
    350人看过
  • 合同按效力分类,具体有哪些类型
    按照合同的法律效力分类,我们通常将其细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为有效合同;第二类则是无效合同;第三类则称为效力待定的合同;最后一类即为可撤销合同。对于有效合同来说,它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设立,能够在缔约双方之间形成严格法律约束力的合约。相较于有效合同,无效合同的定义较为复杂。尽管它的定义也是建立在合同正式成立的基础上,但因触犯了法律、行政规章或是社会公序良俗等因素,所以被司法机构正式确认为无效。效力待定的合同,指的是这类合同虽已依法成立,但是因为某些要素未达到法律对生效条件的要求,因而其效力是否会发生尚且无法明确判定,通常需要经过具有相应权力的人士指示认可或是追认之后方可实施。而最后一类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来自于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意思表达失实,或者说是因为存在重大误导而作出的不正确意愿表述,这种情况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对该类合同进行撤销处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
    2024-07-25
    257人看过
  • 专利包含哪些具体类型
    法律综合知识
    专利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主要指的是针对产品、工艺流程或对其进行创新性的改良后所提出的全新的技术解决方案;而实用新型则侧重于对产品的结构、外形或将两者巧妙融合时所提出的更为实用的新技术方案;至于外观设计,意在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将两者有机结合,同时包含色彩与形状、图案相契合的元素,从而形成的兼具美观且适用性强的全新设计理念。《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024-08-21
    288人看过
  • 专利权纠纷类型具体包括了哪些
    1.权属纠纷,包括专利权权属纠纷和专利申请权纠纷。主要有:是关于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关于谁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纠纷;还有关于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的纠纷。2.专利侵权纠纷。这类纠纷占绝大多数,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3,专利许可或专利转让合同纠纷。即因为专利许可或者专利转让的合同订立或履行产生的纠纷,其本质是一个合同纠纷。一、专利纠纷怎样计算赔偿数额按最高法院解释,赔偿数额可按以下办法计算。1,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计算。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
    2023-02-26
    242人看过
  • 特殊侵权行为的类型具体分为哪些
    一、特殊侵权纠纷包括十五种情形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4、产品责任纠纷;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1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15、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二、特殊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
    2023-06-19
    160人看过
  • 姓名权有哪些具体权利2024
    一、姓名权有哪些具体权利1、改名权又称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权利人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自然人可以依照自己的志愿来变更自己的姓名,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不受他人的限制。姓名的变更要经公示,即要到有关机关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2、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化名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者不使用某一姓名。姓名权是一种专有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名字,但现实生活中有重名的行为并不是侵权行为,但是故意混同使用的除外。姓名的使用权的行使可以是积极行使,如在作品中署名,也可以消极行使,如不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使用权还可以转让他人使用。常见的情况有名人效应。如李宁的运动服,乔丹的球鞋等。使用权
    2024-01-26
    217人看过
  • 公民名誉权的具体权利有哪些?
    一、公民名誉权的具体权利有哪些?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1、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2、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
    2024-01-15
    81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更多>

    • 专利有哪些种,具体分类是如何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新样式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
    • 民事权利的权利有哪些分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05
      财产权与人身权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绝对权与相对权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主权利与从权利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原权与救济权根据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与救济权。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 破产债权具体包括的分类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6
      一、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 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
    • 休假有哪些具体分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9
      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指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yml;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yml;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由于我国规定职工&yml;周工作时间不得高于40小时,因此一般用人单λ实行&yml;周休息两日。 法定节假日制度 法定节假日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违约金的具体分类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0
      违约金有两种: 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