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可以转让土地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21:31:37 227 人看过

不可以。任何人买卖土地都是违法行为,所谓的合同不是合同,引起的后果也不是纠纷。

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是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是一种最终的处理结果,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既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也不是制裁,适用过程中只要达到行政目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可解除。

2、目的不同

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使行为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教育其遵守法律。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以及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

3、法律后果不同

行政处罚是为最终制裁相对方的违法行为,因而在处罚内容上主要表现为课以或增加相对方的义务。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的目的得以实现,其本身不给相对方课以或增加义务。

4、适用的频率不同

行政处罚适用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即一事一罚或一次性处罚,不能对同一事多次进行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可以适用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同一相对方持续适用,直至达到行政目的。

5、诉讼结果不完全相同

行政强制措施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诉讼中对违法或适用不当的,人民法院只能判决撤消。部分行政处罚行为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对其中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二、私人抵押车辆合法吗

私人抵押车辆是否合法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整辆车抵押给个人,即使有抵押合同,但未在车管所登记的,但抵押仍然是无效的。私人抵押车辆,如果到车管所进行登记,过户,那么这种情况的抵押车辆就不是违法的。如果不过户,不仅的车险不好办,还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如果不交强制保险,就会被查处,车检也会很麻烦。

三、总公司分公司之间可以签合同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可以签合同。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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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9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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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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