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商品包装装潢有哪些保护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0:33:25 130 人看过

1、商品包装装潢的特点

商品包装是用于商品上的辅助材料和容器,用于识别商品,方便搬运、储存和运输;商品装饰是在商品或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用以识别和美化商品。商品包装装潢与商标一样,属于商品识别标志和知识产权范畴,与其他商业标志相比,商品包装装潢一般具有以下特点:,商品的包装装潢一般以直观的形式反映商品的内容和商品的具体外在形式。比如,月饼图案可以直接用在月饼的包装上,香皂的装饰上可以直接突出“润肤”的字样

其次,商品的包装和装饰不一定意义重大,只要能达到促销和购买的目的,这是最不同的商标。商标应具有鲜明的意义,如贺年、促销、促销等。虽然有些民间吉祥符号如福等不适合作为商标使用,但仍可作为商品包装、装潢上的文字使用,商品的包装装潢一般不排他性和排他性(知名商品除外),不能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包装装潢。由于商品包装装潢上的文字和图形一般不具特色,只有一家公司垄断包装装潢是不公平的

第四,商品包装装潢可以根据市场需要随时改变图案和文字,其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其次,在实践中对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进行保护。目前,驰名商品的认定尚无统一标准,只能由司法机关在具体案件中认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禁止假冒驰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规定》(第33号令)第四条解释如下:,商品的包装、装潢被他人擅自以相同或者类似的方式使用,足以引起买方误解的,可以认定该商品为驰名商品。诚然,对侵权知名商品的认定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造假紧密相连的。如果没有造假问题,鉴定知名产品就没有意义;如果出现造假行为,导致买家产生误解,却不承认知名商品,结果只能是市场不正当竞争的问题。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格和广泛保护。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或者类似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属于不正当竞争,从而造成与他人知名商品的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知名商品的行为,这就为保护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依据,我国现行相关立法对驰名商品的保护目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规定了对驰名商品独特包装和装潢的保护。虽然司法解释中对“知名度”和“独特性”作了进一步规定,但由于一般商品的包装装潢不受保护,解释含糊不清,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检查中认定侵权的难度,要确认侵权,首先要确定假冒商品是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是独特的而不是通用的等,当然知名商品所有人可以对符合外观设计专利要求的包装装潢申请专利保护,但仅仅十年的时间,国外商标法往往都包含了立体商标的注册制度,使驰名商品的所有者可以对其独特的包装、装潢进行注册,从而对其进行积极、提前的保护。目前,我国只接受飞机商标注册。虽然包装装潢上的一些文字和数字可以注册为商标,但就整体包装装潢而言,知名商品的拥有者却无能为力。当立法机关再次修改商标法时,要考虑到通过立体商标保护驰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4日 1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商品装潢与商标的区别,法律都有哪些规定
    商标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商品装潢,是商品包装上的装饰,它的功能是为了说明或美化商品,这同作为区别商品来源的专用标记的商标有所不同。有些商品如罐头、酒、小食品,糖果等,其商标和商品装潢有明显区别,易于分辨。另外,有些商品,如卷烟、香皂、电池等,消费者习惯根据商品包装图案来辨认商品。也就是说,整个包装的图案都起着标记的作用。因此,它既是装潢,又是商标。一、从法律上将,两者的根据区别在于:(1)商标是专用的,经核准注册后不得任意改编其文字、图形;而商品装潢不是专用的,无需经过注册,它可以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随时加以变动和改进。(2)商标图样着力
    2023-04-13
    276人看过
  • 商标与商品装潢的法律保护不同
    商标可通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如被侵权、假冒、侵权人有权请求商法上的救济。商品装潢则不受商标法的保护,也无须注册,但知名商品的装潢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对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经营者需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商标与商品装潢若如何艺术作品的条件,也可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一、商标与商品装潢的区别有哪些商品装潢是商品包装物或其他附着物上的装饰设计,具有美化商品、刺激消费者需求欲望、提高商品品位的作用,其功能与商标所具备的商品的区别功能是不同的。从法律上看,商品装潢与商标变主要区别是:(1)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即为注册人专用,且非经变更申请不得任意改变其文字、图形。而商品装潢无需注册,既不属于特定主体专用,又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加以变动和改进。
    2023-03-24
    476人看过
  • 商品名称或者装潢仿冒注册商标
    style="margin-bottom:6px;">商品名称或者装潢仿冒注册商标是指,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聪明的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想出了一个高招:将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装潢使用,以打擦边球。为了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这种行为误导公众的,构成侵权行为。那么,何为误导呢?所谓误导公众,是指公众认为行为人的商品与商标注册人的商品来自同一来源或者具有特殊关系,如使用许可关系。
    2023-06-07
    423人看过
  • 商标与装潢的区别有哪些
    一、商标与装潢的区别有哪些从法律上看,商品装潢与商标变主要区别是:(1)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即为注册人专用,且非经变更申请不得任意改变其文字、图形。而商品装潢无需注册,既不属于特定主体专用,又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加以变动和改进。(2)商标不允许与所指向的商品内容相同,即商标的文字、图形不能涉及相关商品的质量、原料、功能、用途等。而商品装潢则无此限制,其装潢设计的内容与商品的内容往往一致。(3)在我国的法律保护体系中,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而商品装潢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知名商品的装潢还可以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
    2023-04-12
    154人看过
  • 商品装潢与商标的区别
    在商品市场的各项商业活动中,还有许多与商标十分近似的其他标志或标记等,他们有的与商品经济有联系,但又不同于使用在商品的商标,有的使用在商品上与商标同附一物,同为一主。这些标志或标记很容易与商标相混淆,所以有必要将其予以具体的介绍说明。商品装潢与商标所区别的基本特征为:(1)使用的目的不同装潢的使用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商品、美化商品和宣传商品,引起人们对商品的美感和需求欲望;使用商标是为了区分商品,即把不同企业的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区别开来;商标是表明生产者、销售者所生产、销售商品的标记。以示同一种商品或近似商品的不同生产者和销售者。(2)专用性不同商品装横是非专用的,亦无须注册,任何人都可以它可根据市场和顾客的需要,随时加以变动或改进使。但有时商品装横的包装图案作为其商标依法注册,则该商品装潢又有商标性质、具有商标专用性,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是专用来区别生产者或经营者及其商品的。商标一旦依法注
    2023-04-23
    54人看过
  • “999皮炎平”引发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
    8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三九企业集团、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状告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第四京卫大药房、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沈阳药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一案。原告诉称,原告三九企业集团(深圳南方制药厂)早在1987年便开打了命名为“999皮炎平”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药品,该药品一面世便使用了自己的包装装潢,该包装装潢因原告产品质量好、销量多、宣传力度大等原因深得消费者的喜欢,使用在“999皮炎平”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药品上的该装潢业逐渐成为原告的特有装潢。原告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注册并上市以后,原告三九企业集团将“999皮炎平”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药品的生产销售交由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999皮炎平”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药品因持续大量的销售并保持一贯特有的包装装潢风格行销国内外,曾经取得数亿元的年销售额业绩。2005年以来,原告陆
    2023-06-05
    330人看过
  • 怎样区别商品装潢与商标
    一、怎样区别商品装潢与商标商品装潢与商标的区别是:1、使用的目的不同装潢的使用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商品、美化商品和宣传商品,引起人们对商品的美感和需求欲望。使用商标是为了区分商品,即把不同企业的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区别开来。商标是表明生产者、销售者所生产、销售商品的标记。以示同一种商品或近似商品的不同生产者和销售者。2、专用性不同商品装横是非专用的,亦无须注册,任何人都可根据市场和顾客的需要,随时加以变动或改进使。但有时商品装横的包装图案作为其商标依法注册,则该商品装潢又有商标性质、具有商标专用性,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是专用来区别生产者或经营者及其商品的。商标一旦依法注册,商标所有者便取得商标专用权,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类的商标,否则即为侵权。3、表达的内容不同装潢的立意在于介绍、渲染和美化商品内容,装潢的内容必须与商品的内容相一致。商标表示的
    2024-01-21
    110人看过
  • 认定注册商标和商品名称、装潢间权利冲突
    案例一:1995年4月15日,台湾宜兰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并经审查核准取得“大礼包”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糖果、米果、饼干。1998年,无锡咪味乐食品公司委托无锡南洋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加工印制印有“大礼包”字样的包装袋,用于其生产的膨化食品的包装。原告发现后,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咪咪乐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与“大礼包”相同的文字、近似的字体作为商品包装,生产销售相同类的食品,咪咪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要求判令味咪乐公司承担法律责任。问:台湾宜兰公司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案例二:甘肃省天柱县畜产品公司(以下简称畜产品公司)从湖南省安化县西洲茶行(以下简称西洲茶行)购进“九王阁”牌特制黑砖茶1447件。因该批茶叶包装袋上的五星图形与湖南省益阳县香炉山茶厂(以下简称香炉山茶厂)在紧压茶商品上注册的“五星及图”商标构成近似,该批产品在由畜产品公司销售了1427件后,
    2023-04-23
    434人看过
  • 怎么区分商标和商品装潢
    区别商品装潢与商标的方式:(一)使用的目的不同,装潢的目的是保护商品、美化商品和宣传商品,而使用商标是为了区分其他商品;(二)专用性不同。商品装横是非专用的,商标的专用权需要注册;(三)区别商品装潢与商标的其他方式。一、商标侵权纠纷有的侵权行为有什么商标侵权纠纷的侵权行为如下:(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7)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二、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的行为根据《中华
    2023-04-11
    498人看过
  • 商品房装潢面积怎么算
    法律综合知识
    在对商品房进行面积测算之时,我们遵循以下标准和方法:首先,需将套内所有房屋的实际利用面积,即所谓的可用面积,以及各类内置墙体的实际占用面积,以及套内地台的有效面积全部求和,最后再加上需要分担的公共建筑面积的比例部分,以此来综合计算出整栋楼房的总面积。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套内可使用面积的时候,如烟囱、通风道、管井等设施,这些都不被计入内在实用面积的范畴之内。《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024-05-11
    132人看过
  • 装潢有哪些营业执照
    一、装潢有哪些营业执照具体要看营业执照上写明的内容。通常为: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建筑、汽车、轮船、飞机等的内部)。如有建委或二轻工业部批准的施工资质可以含施工。二、装修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房屋装修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如果是刚买的新房可以找开发商来维修。因为在装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常是地产的原因。所以在购买房屋,销售在通知业主来收房的时候都要请专业的检测机构来检测房屋的质量问题。其次,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买受人也可以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由卖房者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最后,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三、在装修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装修合同:一定要与装修公司签订完善的装修合同,对权责范围、装修内容、装修材料等进行明确的界定应
    2023-06-16
    431人看过
  •  区分商品装潢与商标的方法
    商品装潢和商标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使用目的和专用性方面。装潢的目的是保护商品、美化商品和宣传商品,而商标则是为了区分其他商品。此外,装潢在商品生产商或经销商之间具有显著区分性,而商标则具有区分商品生产商或经销商的专用性。商品装潢是非专用的,而商标的专用权需要注册。商品装潢和商标的区别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使用目的不同:装潢的目的是保护商品、美化商品和宣传商品,而使用商标是为了区分其他商品。2.专用性不同:装潢在商品生产商或经销商之间具有显著区分性,而商标则具有区分商品生产商或经销商的专用性。商品装横是非专用的,商标的专用权需要注册;(三)区别商品装潢与商标的其他方式。 区 别 商 品 装 潢 与 商 标 : 专 用 性 不 同商品装潢和商标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商品装潢是指商品生产者为了美化商品或者吸引顾客而采取的艺术形式,如产品包装、产品装潢等。而商标则是指生产者为了将自己与其他生产者区别开
    2023-09-04
    209人看过
  • 台湾公司产品的外观设计能否按知名商品的装潢得到保护?
    本案争论的焦点之一是泰山公司这样一家大陆法律管辖之外的公司,其产品的外观设计能否在大陆按照知名商品的装潢得到保护。要想对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作出认定,首先需确定该商品是否为知名商品。最高院于2007年发布的《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知名商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台湾虽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大陆的法律并不能在台湾适用,台湾的法律同样不能在大陆适用。具体到本案,泰山公司的相关产品在台湾地区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不能依此来证明该产品在大陆也属于知名商品。本案中法院之所以通过判决认定了在台湾地区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泰山”牌“八宝粥”和“仙草蜜”为知名商品,从而认定台福公司的相关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是因为从立法目的出发,考虑到了两岸经贸合作的长久发展。这一裁判是符合立法本意的法官自
    2023-06-08
    439人看过
  •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是怎样的
    经营者有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依前条规定予以处罚外,对侵权物品可作如下处理:(一)收缴并销毁或者责令并监督侵权人销毁尚未使用的侵权的包装和装潢;(二)责令并监督侵权人消除现存商品上侵权的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三)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印制侵权的商品包装和装潢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四)采取前三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的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侵权人销毁侵权物品。《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经营者有本规定第二条所列行为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第八条经营者有本规定第二条所列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依前条规定予以处罚外,对侵权物品可作如下处理:(一)收缴并销毁或者责令并监督侵权人销毁尚未使用的侵权
    2023-06-13
    7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知名商品的包装和装潢,是否有保护的权力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4
      一、商品包装装潢的特点商品包装是识别商品,便于携带、储存和运输。用于商品的辅助和容器;商品装饰是为了识别和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颜色和排列组合。商品包装和装饰与商标一样,属于商品识别标志和知识产权范畴。与其他商业标志相比,商品的包装和装饰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商品的包装和装饰一般以直观的形式反映商品的内容,反映商品的具体外在形式。比如月饼的图案可以直接用在月饼的包装上,保湿皮
    • 知名商品所特有的包装和装潢需要保护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7
      需要、 1、知名商品所特有的包装和装潢需要保护。商品包装是为识别商品以及方便携带、储运而使用在商品上的辅助物和容器;商品装潢是为识别与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商品包装和装潢与商标一样,属于商品的识别标志,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
    • 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认定的流程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9-28
      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的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一)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商品名称; (三)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以及使商品具有实质
    • 哪些情形不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的称、包装、装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的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应当认定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1)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商品名称;(3)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以及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4)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商品
    •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要承担哪些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3)刑事责任。仿冒知名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