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公司间货运合同纠纷案执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8:33:30 296 人看过

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香港和台湾两地公司间电子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台湾时迅公司自觉履行了6万美元的货款,并按法院判决接收了香港源健公司交付的1.2万件集成电路货物。

2007年9月,台湾时迅公司向香港源健公司定购1.2万件LIN-EAR线性集成电路,货物分别送至台湾高雄市及苏州工业园区,约定货到15天付款。然而,台湾时迅公司拒绝收货,香港源健公司向收货地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提起诉讼。2008年12月,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判决台湾时迅公司依约收取货物,并支付货款6万美元。判决生效后,台湾时迅公司未履行,香港源健公司遂向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申请执行

由于案件当事人为香港和台湾的公司,双方在内地既无分公司、办事机构,也无财产可供执行,甚至连执行法律文书的送达都存在问题,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顿。如果台湾公司在内地确无财产供执行致使案件进入终结程序,申请人香港源健公司只能根据相关规定尝试向台湾高雄法院申请认可内地法院的民事裁判,再申请台湾当地法院执行。但是,这将大大增加企业的诉讼负担,延长诉讼周期,同时使积压在机场口岸的电子货物无法及时清关,对双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为此,园区法院办案法官通过台湾时迅公司诉讼中的委托代理人,主动向被执行人宣传《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内地裁判文书的司法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同时办案法官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台湾时迅公司系台湾的上柜公司,不但具有充足的履行能力,而且一直与大陆保持着密切的业务往来,为此通过发放《执行通知书》告知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在法院执行阶段拒绝到庭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边控措施。

台湾时迅公司在了解了相关法律政策,并清醒认识到拒绝执行法律文书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后,立即委托律师到庭,与申请人香港源健公司协商处理案件事宜,并依法履行了法院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百万货运合同纠纷案的启示
    大家常常用没有功劳难道还没有苦劳吗?来形容自己实际上已经有付出,但最后却没能得到相应回报,甚至还有可能赔上本钱。对于这种情况,在一些法律关系中,如果大家不注重自身法律意识的加强,还真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在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中,原告金履快运有限公司就遇上了这种情况。事情是在2006年7月,原告金履快运有限公司受被告四洋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委托,将天津一汽某停产车型的汽车零部件,从分布在全国28个省的169家经销店的779箱在库零配件运回天津仓库。原告依约履行完具体运输工作后,向被告四洋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结帐时被拒,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审理中,被告四洋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辨称:我们发现779箱零部件中有24箱丢失,其余755箱零部件中有620箱未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包装,而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包装的620箱零部件中有120箱发生了破损。所以不同意付款,而且要求反诉原告赔偿200个部件类别的2748
    2023-06-09
    336人看过
  • 上海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海上货运合同无单放货纠纷
    上海海事法院民事调解书(2003)沪海法商初字第144号原告温州市五矿机械化工医药保健品对外贸易公司,住所地温州市黎明西路8号国贸中心26楼。法定代表人叶碎贵,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钱玉林,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泛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7楼。法定代表人吴洪庆,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周琦、于书红,上海市斯乐马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温州市五矿机械化工医药保健品对外贸易公司与被告上海泛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海上货运合同无单放货纠纷一案,原告于2003年3月27日起诉,本院于同年4月2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5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诉称,2002年2月12日,原告委托被告承运一批出口货物,被告签发了编号为esade02232839q提单。货物运抵目的港后,被告未凭正本提单放货,造成原告无法收回货款。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权益,请求判令被告返还货
    2023-06-09
    89人看过
  • 许昌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徐某公路货运合同纠纷
    原告郑州广涛昌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法定代表人朱广套,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朱先进,河南得益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许昌市万通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许昌市魏都民营经济园区。法定代表人张明军,总经理。被告徐清晓,男,1986年12月2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杨明灿,男,无业,住河南省禹州市山货回族乡。原告郑州广涛昌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许昌市万通运输有限公司、徐清晓公路货运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9年5月30日,原告与被告徐清晓签订货运合同一份,原告委托被告将货物运输至新疆乌鲁木齐市,2009年6月2日,被告徐清晓驾驶豫K71275号货车行驶至312国道3503+150米处时发生火灾,货物全部烧毁,造成原告货物损失,现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货物损失736642元并承担诉讼费。本院认为:为原告承运货物的运输车辆豫K71275号解放
    2023-06-09
    454人看过
  • 赖某与杜某等货运合同纠纷案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赣中民二终字第3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赖九青,男,1970年12月30日生,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住安远县欣山镇濂江村87号。委托代理人陈伟新,江西均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杜伟新,男,1974年11月24日生,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住安远县欣山镇解放路44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杜美生,男,1974年7月26日生,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住安远县欣山镇龙泉路75号-28-1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杜克洪,男,1974年10月22日,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住安远县车头镇三排村石角。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德贤,男,1963年4月2日,汉族,广东普宁人,系安远县公路分局司机,住安远县欣山镇石塘新村南区1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杜继荣,男,1967年12月3日生,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住安远县欣山镇东江源大道436号。上诉人赖九青与被上诉
    2023-06-09
    377人看过
  • 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
    「当事人名称」原告:上海胜狮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被告:王建民被告:刘彦福「当事人诉辩主张」原告诉称:广和公司欠付原告疏港包干费65000元,经催讨广和公司于1998年6月4日支付给原告25000元,余款40000元多次催付未果。1999年12月广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民致函原告,称其此次出借公司名称给他人使用,造成原告经济损失属实。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疏港包干费40000元和逾期违约金7792元(从1998年4月30日至2000年8月31日),并判令被告王建民、刘彦福对公司进行清算,如有多余资产应支付原告上述欠费。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未答辩。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当庭向本院提供了以下证据材料:1、疏港作业申请单;2、进口货物出库申请单;3、出场日报表8份;4、结帐登记表;5、广和公司副总经理名片复印件;6、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帐单存根单和记帐联。上述证据证明原告为广和公司货物提货、疏港以及垫
    2023-06-05
    147人看过
  • 福建省平潭县航运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货差赔偿纠纷案
    原告江苏南顺面粉有限公司因与被告江阴市通海船务有限公司、李立茂和福建省平潭县航运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货差赔偿纠纷一案,于2003年3月21日起诉来院。本院于2003年3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原告诉称:2002年12月25日,原告通过案外人蛇口南顺面粉有限公司与被告江阴市通海船务有限公司订立运输合同,约定由原告组织货物委托被告江阴市通海船务有限公司派船承运,从深圳赤湾到江阴港。被告江阴市通海船务有限公司指定由被告李立茂所有、被告福建省平潭县航运有限公司经营的银冠668轮履行该航次任务。2002年12月29日货物装载完毕。2003年1月11日,承运船舶在上海宝钢码头附近水域与浙江省乐清市运鸿有限公司经营的浙乐油179轮发生碰撞,承运船舶沉没,原告货物全损。在上海海事局吴淞海事处的主持下,浙江省乐清市运鸿有限公司、银冠668轮和江苏南顺面粉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
    2023-06-09
    220人看过
  • 宁波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案例
    [案情]原告:**远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被告:庄*晖被告:宁波市**区倍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公司)1999年3月2日至3月11日,**公司委托庄*晖办理两票货物的出口货运事项。庄*晖受托后,以**远洋货运公司上海分公司宁波办事处(下称**货运甬办,该办于1999年3月18日成立,庄*晖被委任为负责人,经营范围为天津远洋货运公司上海分公司委托代办有关事项,同年12月,该办停业清理)名义,委托**公司办理该两票货物的出口货运代理事项。托单载明:托运人为**公司,运费预付等。**公司依约办妥出口货运事项,并向承运人垫付海运费39200美元。同年3月23日,**公司开具该两票货物海运费发票交给庄*晖并向其催要运费。此后,**公司依庄*晖指令将运费支付给与本案无关的**保税区亿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催款未果,**公司遂向宁波海事法院起诉庄*晖、**公司,要求判令支
    2022-11-11
    448人看过
  • 香港公司于内地公司合同纠纷
    香港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于1993年2月与内地某进出口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该合同规定,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CIETAC)仲裁。同年12月,内地某公司(下称C公司)与B公司签订协议,B公司将其在合资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C公司。C公司同时还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规定由C公司替代B公司作为合资公司的中方,新的合资公司承担原合资公司的债权债务。协议书还对原合资公司章程和合资合同中的投资额、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作了修改,但未对原合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进行约定。C公司与A公司以该协议书和原合资合同、章程办理了变更审批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合同也是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合资合同和C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后来双方因履行上述合同和协议书发生争议。A公司申请仲裁,而C公司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基于以上案情,法院认为
    2023-06-05
    374人看过
  • 油运公司与平安财产保险水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
    [货运险案情摘要]:上诉人南京长江油运公司(下称油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平保财险上海分公司)水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油运公司不服武汉海事法院(2006)武海法商字第223号民事判决,通过武汉海事法院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于2006年8月31日立案。此案现已审理终结。[货运险案例正文]:原审法院查明:2004年底,平保财险上海分公司与被保险人赛科公司签订了水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合同约定:保险标的固体物料和液体物料(包括苯乙烯),液体物料的预计保险金额为8.1亿元,保险价值为8733388.1558元。2005年2月,平保财险上海分公司与被保险人赛科公司签订了水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将液体物料的预计保险金额修改为24.4亿元,将保险期限修改为2005年3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同年3月,被保险人赛科公司与金桥公司签
    2023-06-09
    262人看过
  • 长通货运与东阳木雕货运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我受单位指派,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本案原告的代理人,参加本案庭审,通过开庭前对本案事实了解及法庭调查,现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原.被告之间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成立,被告负有代收货款22500元交还原告的义务.原.被告运输合同成立,这从以下两个方面可以得到证实:第一,被告书面答辩已明确承认曾为原告运输货物给收货人邯郸明珠大酒店,被告未将原告货款收回,这与原告起诉事实相一致.第二,被告给原告出具有货运单,原告提交的00357014号货运单进一步证明了双方签定了货运合同.虽然被告对该货运单提出异议,但其异议不影响该证据的证明效力.首先,在法庭提问中原告问被告其运输给邯郸明珠大酒店的货物有几件,分别是什么包装时,被告回答运货物为五件,包装与货运单一致这说明被告承认其运给邯郸明珠大酒店的货物正是00357014号货运单薄上的货物,该货运单是被告为运输原告货物而出具的,其次,关于货运
    2023-06-09
    350人看过
  • 郝峰诉北京市海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诉称,郝峰与被告北京市海运公司于2001年3月9日签订《物品出口委托书》及《发美国OAKLAND运输协议补充条款》,约定被告为原告承运一批私人货物。双方约定价格不得突破2,500美元,在集装箱装箱时需通知货主或指定的代表到装箱现场进行监装,只能对家具进行熏蒸处理,其他物品不能作熏蒸处理。协议签订后,被告没有完全依约履行义务。由于被告对货物体积的错误计算,致使本应整箱发运的货物被拆分为两次进行运输,从而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多收运费552美元。依约应由被告支付的第一次港杂费50美元、第二次港杂费479.52美元、清关费120美元,实际由原告支付。被告装箱时未履行告知义务,且被告严重违反国家及双方有关熏蒸处理的规定和约定,将包装箱及箱内物品一并进行了熏蒸处理,导致箱内物品感染溴甲烷等有毒气体而被迫作为毒垃圾被处理,给原告造成货物损失7,876.01法郎、890,000里拉、12,710.
    2023-06-09
    215人看过
  • 陈××诉洛阳某科技有限公司货运合同纠纷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男,1979年7月1日出生。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洛阳大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中,该公司总经理。原审被告洛阳市冠胜交通联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照明,该公司总经理。上诉人陈××因与被上诉人洛阳大唐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大唐玻璃公司),原审被告洛阳市冠胜交通联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胜联运公司)货运合同纠纷一案,洛阳大唐玻璃公司于2008年6月26日向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原审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陈××、冠胜联运公司连带赔偿其玻璃款2万元;陈××、冠胜联运公司连带支付其2008年6月13日起至起诉之日2008年6月26日止的违约金800元(运费1000元,乘以8﹪,乘以10天)。本案诉讼费用由陈××、冠胜联运公司负担。原审法院于2008年9月24日作出(2008)老民初字第1049号民事判决书,陈××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
    2023-06-09
    247人看过
  •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与重庆五方货运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上诉人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东风公司)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05)九民初字第242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重庆五方货运有限公司(下称五方公司)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以下事实:1、鄂C/21536载货车属东风公司所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所有。2000年12月1日,技术中心汽车队(甲方)与明昌文(乙方)签订《运输车辆承包合同》,由技术中心汽车队将该车辆承包给明昌文经营。2002年10月10日,明昌文又与刘军签订《租用车辆协议书》,由明昌文将鄂C/21536车辆转交由刘军租赁经营。2、2003年1月30日,重庆嘉峰实业有限公司与五方公司签订《重庆嘉峰货物运输合同》,由重庆嘉峰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承运的重庆西南铝运输公司的铝卷27.79吨,又委托五方公司由重庆
    2023-06-09
    395人看过
  • 杭州新生印染有限公司与韩中货运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单放货赔偿纠纷案
    当事人:李成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沪海法商初字第79号原告杭州新生印染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党湾镇。法定代表人李成新,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国权,该公司法律顾问。委托代理人左春,该公司法律顾问。被告韩中货运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华山路2088号汇银广场2305室。本院在审理原告杭州新生印染有限公司与被告韩中货运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单放货赔偿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其与被告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04年5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一条、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杭州新生印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876.18元因撤诉减半收取计人民币3,938.09元,由原告负担。审判长
    2023-06-05
    5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国际货运合同纠纷案由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7
      这是典型的FOB项下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如果我没有估计错误的,这个在德国目的港的清关公司属于中国货代在目的港的放货代理,由于该代理的行为,导致你们的合作伙伴的德国公司面临遭到德国海关处罚。故该德国公司可以要求中国的货代公司予以赔偿。 但是,根据有损失才能有主张的原则,德国公司必须在接受处罚后向中国的货代主张赔偿权利。这个案件的案由应该是“其他与货运代理合同有关的赔偿纠纷”,只能在货代公司所在地或起
    • 港台合同纠纷的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1
      合同纠纷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那么应该如何处理合同纠纷呢? 实践中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第一是协商,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第二是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
    • 律师如何收费:货运合同纠纷案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5-01-25
      1. 律师收费标准因地区而异,具体收费范围在200元至2000元之间。 2. 律师收费方式及金额由律师与委托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协商确定。具体到一个案件的收费及金额,应由律师与委托人进行协商确定。 3.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采用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以及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 涉外、港、港、台合资合作经营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4
      涉外、港、澳、台合资合作经营合同纠纷案应当提供合资合作章程、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注册登记手续、出资比例及有关实际出资的凭证、会计帐簿、企业现有资产状况材料。涉外、港、澳、台购销合同纠纷案应当提供有关机关对合同的批准文件、成交确认书、客户的委托书、进出口许可证、外商资证证明、房地证和质量证明书、货物提单、装运单、报关手续、商检证明书、结算凭证、双方信件、电函、电传、损失情况、赔偿依据、有关协议。上述
    • 合同纠纷多久自动结案合同纠纷结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8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