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刑事案件律师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尽量核实律师的执业证,出钱请律师,要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2.必须与律师事务所签合同,有了合同才有依据,服务才有保障。
3.应当向律师事务所进行缴费,要杜绝律师在办公场所以外“只收费,不办事”的现象。
4.相信事实证据和法律,绝对不相信“包打赢”的承诺。律师服务体现在追求公平的过程,所有“包打赢”的承诺都是都有欺诈的可能。
5.搞清投诉渠道。发现无执业证收案者应向公安机关报诈骗案。发现收费不公示、不出票、不尽责的,应向律师协会或司法局投诉,并有权知晓查处结果。
二、请律师打刑事案件一般多少钱,律师收费标准
处理的案件不同,律师的资历不同,收费标准会有很大的浮动,各省份也有各自的律师收费标准。
以下收费收费标准可参考:
1.侦查阶段:6000元-18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6000元-30000元人民币;
3.审判阶段:8000元-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事自诉:6000元-60000元之间;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三、刑事案件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刑辩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的相关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n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n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n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n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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