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8:32:57 498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代销资料的整理

第三章代销资料的保管、调阅与销毁

第四章罚则

第五章附则

上海、北京、郑州、青岛、南京、重庆、武汉、广州、沈阳、深圳、天津、西安、抗州分行:

现将《交通银行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银行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行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正常开展,规范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保管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料(下称代销资料)包括开放式基金代销客户类资料(下称客户类资料)和开放式基金代销交易类资料(下称交易类资料)两大类。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客户类资料包括开户资料、账户信息变更登记资料、基金账户转指定交易资料、销户资料、挂失资料和更改分红方式资料。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交易类资料包括基金认购资料、基金申购资料、基金赎回资料和非交易过户资料。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的个人客户指年满18周岁的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的中国居民。

第六条本规定所指的机构客户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第二章代销资料的整理

第七条网点基金柜在受理开放式基金代销各项业务时,须审核客户提供材料的正确性与完整性。

第八条代销资料中除按流程规定的作为会计记账附件的有关单据以外,都必须每日归类整理。

第九条每日日终后,代销网点将当日验收的代销资料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整理:

(一)以日为单位进行排序;

(二)按客户类资料和交易类资料分类整理;

(三)将客户类资料按照六类业务的顺序进行排列(开户资料、账户信息变更登记资料、基金账户转指定交易资料、销户资料、挂失资料和更改分红方式资料);

(四)将交易类资料按照四类业务的顺序进行排列(基金认购资料、基金申购资料、基金赎回资料和非交易过户资料)。

第十条代销网点整理资料应保证投资者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包括:项目齐全,联数准确,后附资料齐全。

第十一条各代销网点应按月将代销资料按客户类资料和交易类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后,移交分行集中保管。

第十二条各代销网点应指定专人负责代销资料的整理、装订和代销资料在代销网点的保管。

第三章代销资料的保管、调阅与销毁

第十三条各代销分行应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代销网点的代销资料并进行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各代销分行应为代销资料配备适合的保管条件,客户类资料须永久保管,交易类资料应保管十五年以上。

第十五条代销分行必须积极配合总行调阅存档的代销资料,代销资料的保管必须便于总行调阅。

第十六条总行有关管理和检查监督部门在需要调阅代销资料时,应向代销分行出示或传真加盖部门公章的书面调阅文书,并由总行调阅部门和代销分行经办部门各自做好调阅记录。

第十七条若总行有关管理和检查监督部门在需要调阅代销资料时,未向代销分行出示或传真加盖部门公章的书面调阅文书,代销分行有权拒绝提供客户资料。

第十八条代销分行应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总行调阅代销资料事宜,专人名单应报总行基金代销注册服务管理中心备案并做好及时更新工作。

第十九条代销分行内部有关管理和检查监督部门在需要调阅代销资料所须办理的手续和审批程序由代销分行自行制定。

第二十条交易类资料在到期销毁时,应按正常途径办理销毁手续。代销资料的保管人应对销毁的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编号,并编制销毁清单,报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在分行有关监管部门人员在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销毁。销毁清单应作为永久性档案保管。

第二十一条严禁代销资料的保管人在未办理销毁手续和无其他监管人在场监管的情况下自行销毁交易类资料,违者将追究相关承担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客户类资料须永久保管,不得销毁。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代销资料的各级保管人应按代销资料保管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和管理代销资料,因代销资料管理不善而引起的代销资料毁损、缺失等,代销资料的保管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代销分行应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行基金托管部。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5: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开放式基金相关文章
  •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内部稽核审计文件、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文号:建总发字[1992]第228号发布日期:1992-12-26执行日期:1992-12-26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现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稽核审计文件、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印发,请遵照执行并转知所属知所属。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函告总行。附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内部稽核审计文件、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稽核审计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利用,确保文件、资料的系统、完整和安全,根据审计署、国家档案局《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和《中国人人民建设银行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内部稽核审计文件、资料是考核稽核审计工作、研究稽核审计历史的依据。搜集、整理和妥善保管有关文件、资料是稽核审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行必须确定人员负责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第三条、稽核审计文件、资料管理的原则:1
    2023-04-24
    228人看过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部属各单位,大型交通运输企业: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的建设与管理,通过协同创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部编制了《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2013年9月25日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建立于交通运输转型发展时期,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科学技术创新组织。平台主要包括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和以高等院校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是指以企业为主体,整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2023-04-23
    328人看过
  • 广东省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深圳交通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东省深圳市交通局发布文号:深交规[2007]1号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水平,规范深圳交通卡推广、使用和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深圳交通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深圳市交通局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四日深圳交通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深圳交通卡(简称交通卡)项目的使用和管理,改进公共交通消费结算方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交通卡的建设、推广、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交通卡,是指应用IC卡技术、计算机和网络通讯技术,在本市公共交通和依相关规定经批准的其他行业小额消费领域进行消费、交易、结算的电子收费系统卡。本办法所称交通卡公司,是指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负责交通卡系统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推广应用和提供集中结算服务的公司。本办法所称经营单位,是指安装使用交通卡读写设备,为持卡人提供电子消费服务的单位。本办法所称持卡人,是指使用交通卡的消费者。第
    2023-06-07
    435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09〕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了贯彻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令第56号),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财务行为,现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财政部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财务管理,规范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财务行为,保护救助基金相关各方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令第56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根据《办法》设立的救
    2023-04-23
    290人看过
  • 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路货物运输管理第三章客运管理第四章开业和停业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高交通运输的社会综合效益,适应城乡商品流通和人民旅行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27号、国家经委、交通部经交〔1983〕594号、省政府吉政发〔1983〕2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交通运输实行多家经营、统一管理,坚持国营、集体、个体各种经济形式有计划地协调发展。允许并保护正常竞争。第三条凡在我市城乡从事社会流通领域的交通运输以及在车站、货场、楞场等场所为客货运输服务的装卸、搬运、包装、转运、联运等劳务服务,均属于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范围。从事上述活动的单位、联户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接受有关客、货运输管理部门的管理,并依法纳税,按期缴纳运输管理费。第二章公路货物运输管理第四条公路货物运输(包括运输服务),分为营业性运输和非营业性运
    2023-06-08
    331人看过
  • 交通银行关于《交通银行教育储蓄存款会计核算规定》的补充通知
    交通银行各分、支行:总行已将《交通银行教育储蓄存款会计核算规定》(交银办〔2000〕105号)印发给你们,现根据执行中的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1.根据“教育储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增加各存期每月最高存储额不超过10000元(含)的限额,每月应连续存储,每月固定存储金额、存储次数由储户在开户时与银行约定,但每一账户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0000元。如中途漏存,参照零存整取办法执行。2.为方便储户存储教育储蓄,总行零售业务系统开发了“转存教育储蓄”的交易,允许储户将活期存折账户、活期一本通账户或太平洋卡备付金账户的款项,转入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储蓄账户,但储户需在教育储蓄开户所与银行签订“交通银行教育储蓄存款划款委托书”或“交通银行教育储蓄存款划款终止通知书”,建立转存关系或终止转存关系。委托书与通知书均为一式三联,第二联为柜面留存联,由柜面专人专夹保管;第二联为事后监督留存联,随当天
    2023-04-24
    112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发布《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将《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国务院发布第一条为促使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加强经济核算,合理地使用工资基金,调动职工的生产和工作积极性,保证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凡发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和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等,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属于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范围的,均应纳入工资基金管理范围之内。第三条各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只能在一个银行建立工资基金专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在一个银行建立工资基金专户后,在不超过国家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的前提下,可由企业向所属单位分配工资总额指标,并抄送其所属单位所在地的开户银行。第四条凡属工资总额组成的支出,不论现金或转帐,均应通过开户银行,从工资基金专用帐户中列支。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3-06-09
    312人看过
  • 关于印发《银行卡异地跨行业务资金清算规则》的通知
    银发[1998]598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广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邮政储汇局:为适应银行卡异地跨行信息交换业务的需要,现将《银行卡异地跨行业务资金清算规则》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四日银行卡异地跨行业务资金清算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银行卡异地跨行业务资金清算的安全、快捷、方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支付结算办法,并结合银行卡异地跨行业务的实际做法,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银行卡异地跨行业务资金清算要有利于控制资金清算风险,保证银行间资金清算的顺利完成;要符合现行联行清算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要适应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的特定做法,又要充分考虑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衔接。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中国人
    2023-06-09
    375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门组合锁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为加强发行库门组合锁(又称密码锁、转字锁、字锁等)的使用管理,保障库房安全,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门组合锁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使用进口库门,有原装配套锁具的,其组合锁的使用管理按本《办法》规定执行,其他类别的锁具仍按原办法使用、管理。二、设有其他门禁系统的(掌纹、指纹、磁卡、高压防盗等),要制订相应使用管理办法,与组合锁协调发挥安全保障作用。三、对锁具控制系统、门栓联动系统要定期进行保养、检修。控制部位要定位准确,紧固螺栓不应松动;传动部件要灵活可靠,保持润滑。四、逐步停止使用钥匙锁。本《办法》从文到之日起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门组合锁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正确使用管理发行库门组合锁,保障库房库款安全,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发行库
    2023-04-24
    357人看过
  • 关于印发《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中直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将《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中直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各邮政局等代发机构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二00四年九月十五日附: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代发业务,健全管理制度,维护基金安全完整,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特制定本办法。一、根据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简称:省社保局)、和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各邮政局(简称:代发机构)签订的《基本养老金代发协议》规定,代发机构应依据省社保局提供的数据发放基本养老金,不受第三方干预。企业委托代发机构发放统筹外养老金或其他资金,需另立协议二、为防止养老金的流失,从根本上遏制和解决冒领养老金的问题发生,须对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储蓄账户实行清户、冻结和恢复制度。按省社保局规定
    2023-06-09
    217人看过
  • 交通银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核准《交通银行太平洋智能卡章程》的批复的通知
    交通银行各分、支行: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核准〈交通银行太平洋智能卡章程〉的批复》(银复[1998]90号)转发给你行,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核准《交通银行太平洋智能卡章程》的批复(1998年3月17日银复[1998]90号)交通银行:交银[1997]111号文收悉。现依据《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6]26号)有关规定,批复如下:一、核准《交通银行太平洋智能卡章程》。请你行按照核准后的章程和名称对你行分支机构的智能卡(IC卡)业务进行统一和规范。二、你行IC卡的技术标准必须严格按照《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牌本1.0)》(银发[1998]24号)执行。三、你行单独发行一次性IC储值卡,须另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分支机构发行IC专用卡,须另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省级分行批准。四、你行分支机构发行太平洋智能卡,须持本批复和你行授权文件,向中国人民
    2023-04-24
    276人看过
  •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4]198号《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已经会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1日(此件发至银监分局和地方法人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规定为提高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规范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行为,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规定本规定所称专业子公司,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自由贸易区、保税地区及境外,为从事特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而设立的专业化租赁子公司。本规定所称的特定领域,是指金融租赁公司已开展、且运营相对成熟的融资租赁业务领域,包括飞机、船舶以及经银监会认可的其他租赁业务领域。专业子公司的名称,应当体现所属金融租赁公司以及所从事的特定融资租赁业
    2022-11-09
    121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
    银发[2002]370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规范银行会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会计基本规范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1987年制定的《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试行)》同时废止。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中国人民银行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2023-06-07
    419人看过
  • 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交通局,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费的管理,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根据《江苏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交通建设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费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并作如下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费系经省政府同意,由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强制性监督管理工作的保障经费。各有关建设单位应及时足额缴纳该项费用。二、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切实按有关规定加强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费的使用管理。三、各级财政部门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二OO三年九月十九日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省交通系统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理顺质量监督经费的资金渠道,根据《
    2023-04-22
    478人看过
换一批
#基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开放式基金又称共同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基金单位或者股份总规模不固定,可视投资者的需求,随时向投资者出售基金单位或者股份,并可以应投资者的要求赎回发行在外的基金单位或者股份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更多>

    #开放式基金
    相关咨询
    • 公积金短信通知审批通过了并递交给银行等银行通知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6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
    • 关于暂时放宽执行规定的通知
      江苏在线咨询 2025-02-03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是,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自伤自残的罪犯,则不得保外就医。
    • 银行代发工资的银行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02
      法律分析 银行代发工资流程:准备签约材料,签订公对公协议,提供单位需要代发工资员工的基本信息及开票信息,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劳务费和服务费,统计员工银行卡号,制作电子工资表,按约定时间发放工资,及时反馈员工工资发放动态信息。
    • 银行周末发放办社保卡的通知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8
      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银行周末办理社保问题卡吗的问题如下 个别银行周六下午4点之前还是正常上班的,周末银行不工作。具体可咨询当地建设银行网点。 办理社保卡的流程: 携带资料,本地户口的只需要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地的,去就近一家照相馆,可以出具相片回执单的,说明办理社保即可; 带着个人身份证和办理社保的相片回执单,填写办理业务单和社保卡办理申请单,都有模板的,不会填或不懂得可以询问相关工作人员; 办理时间
    • 交通银行超红金规则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9
      100元刷卡金可以在所有参加活动的商户使用,每消费100元可以使用10元刷卡金,交通银行餐饮超红季活动规则: 1、持卡人须在活动期间扫描店内二维码登记卡号后方可参加活动。 2、奖励自持卡人成功登记卡号之日起计算,登记日前在活动商户内的消费不计算奖励。 3、每人每天限获赠一次奖励,每人每月限获赠两次奖励。 4、刷卡金可在所有活动商户使用,有效期为导入后60天。 5、活动仅限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参加,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