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押罪犯前,需询问其健康状况并预检,核验病史资料。随后进行体检,医生需认真填写体检表并确认签名。如检查发现残疾、外伤等,应客观描述并由罪犯本人签字确认。若疑似结核病或其它症状不明,应安排复检,送监狱总医院或社会医院检查确认。新收罪犯体检结果应在罪犯分流前录入罪犯体检管理系统,便于查询。若罪犯患有可能影响日后生活的疾病,可告知罪犯本人签字确认,特殊情况则需家属签字确认。
在对罪犯进行收押之前,需要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和预检,并仔细核对相关病史资料,包括精神类疾病司法鉴定等。
2、体检。罪犯入监后应及时按规定体检项目逐一体检。检查医生必须认真填写体检表,在各项检查后确认签名;主检医生做出主检结论,盖体检专用章。
对检查中发现的残疾、外伤等情形,应客观描述,并由罪犯本人签字确认。
3、复检。对疑似结核病或其它症状不明的查出异常者,安排复检,送监狱总医院或社会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认。
4、结论。新收体检单位根据检查结果形成罪犯身体健康状况综合报告及建议。
5、录入。新收罪犯体检结果应在罪犯分流前录入罪犯体检管理系统,以方便查询。
6、告知。经体检,罪犯患有可能影响日后生活的疾病的,可告知罪犯本人签字确认,特殊情况的应让家属签字确认。
罪 犯 身 体 健 康 检 查 结 果
根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需要接受健康检查。这项检查旨在确保罪犯在服刑期间不会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从而保证监狱系统的正常运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狱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罪犯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罪犯的身高、体重、血压、心率等基本生理指标,以及尿液、粪便等样本的检查。如果罪犯在检查中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监狱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并报告监狱管理人员。
此外,监狱管理人员还应当定期组织罪犯进行健康教育,指导罪犯保持健康的饮食习惯、适当的锻炼和休息,预防疾病的发生。
综上所述,罪犯身体健康检查是监狱系统正常运行的必要环节,监狱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罪犯在服刑期间身体健康。
罪犯身体健康检查是监狱系统正常运行的必要环节,监狱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罪犯在服刑期间身体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三条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四条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第五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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