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制度给公司带来的好处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5:05:28 290 人看过

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类似举债集资的形式。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设定(其实是上限),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剩余利润的分红,也不享有除自身价格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如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优先股会有损失的。

优先股制度可为公司带来的好处如下:

1.避免控制权稀释。

通常,引入股权融资的一大隐患在于原始股权遭到稀释,损及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优先股由于享受了分红和剩余财产分配时的优先利益,因此不再享有表决权或仅有受限制的表决权。这种设置打消了原股东的顾虑,还能有效避免表决权势均力敌的公司僵局现象,而且对那些本来就无意参加经营的投资者来说,更是妥贴之选。这一结论同样适用于非上市公司。新浪在美国上市前曾经三次向外部投资方出售优先股,这本不影响原始股东的控制权,但这些优先股在上市时同比例转为普通股,从而导致原始股东王志东股权遭稀释,痛失控制权。

2.增加融资渠道。

对上市公司来说,除了普通股IPO之外,在条件允许时也可以专门发行优先股。由于具备分红和剩余分配的优势,此类股份对投资者来说将别具吸引力,因此帮助公司成就了新的融资渠道。

3.优化资本结构。

公司的股份分为不同优先次序的若干种类,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充分披露,这就能够帮助市场上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作出适合自己的投资选择,从而使公司的真正价值得到真实反映。股份种类的区分代表了公司资本结构得到合理配置,公司形象和整体价值也得到了提升。此外,优先股的性质属于股权融资,不会增加公司的负债率。

4.降低代理成本。

在优先股制度下,分红和剩余分配越是劣后,表决权越是优先。这就使得掌握最多表决权的人(实际经营或控制者)最关心公司的发展,因为公司的失败将导致他们颗粒无收。在此意义上,优先股能够最大限度降低公司内部的代理成本带来的损害,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的水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1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章
  • 企业合并给公司带来什么好处
    从理论上看,企业并购对于实现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资产流动、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资本和生产的集中、推动国企改革、促进文化融化和管理理念的提升等诸多方面都有积极作用。然而,实际的效果并非如我们所预期的那么大。究其缘由,是因为企业并购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经济活动,在其1+1过程中,涉及到两个企业的战略、业务、制度、组织和企业文化等的整合,如果整合的好,并购的积极效应就显著,如果整合的不好,并购效应不明显,反而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因此注重企业并购后的整合,是企业并购效应得以体现的保证,或者说,企业并购后的整合是企业并购效应发挥的支撑条件。从经济意义上理解,整合就是对已有的经济资源进行的重新配置,以保证企业资源取得最佳的利用效果。企业并购不仅是一项财务活动,只有在整合上取得成功,才是一介成功的并购,否则只是在财务上操纵,这将导致财务和业务的双重失败,经营控制权的取得并不意味着并购的终点和
    2023-07-24
    229人看过
  • 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利好
    这么些年来,公众期盼改革,是因为现行的户籍制度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桎梏。其脱胎于计划经济年代,是为计划经济服务的。今天市场经济如火如荼,人口流动已成为常态。现行的户籍制度就像一块骨头,卡在无数人的喉咙口,吞又吞不下,吐又吐不出,不仅严重侵害民众的迁徙自由和公共福利,也影响到城市化的正常推进,因而受到来自民间、媒体以及学者专家几乎一边倒的抨击。因此,《意见》的印发很快引起社会热议。尽管此轮户籍制度改革并未一放了之,对于大城市、特大城市的落户还设置了一定的门槛,但就现阶段来说,其所释放出的改革红利已经够中国社会消化好一阵了。首先,此举无疑将加速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因为根据《意见》,我国即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今后,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这势必激发
    2023-06-08
    204人看过
  • 公司法中优先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2、优先股既像债券,又像股票,其“优先”主要体现在:一是通常具有固定的股息(类似债券),并须在派发普通股股息之前派发,二是在破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资产的权利先于普通股股东,但在债权人之后。当然,优先股股东在享受上述两方面“优先”权利时,其他一些股东权利是受限的。一般来讲,优先股股东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没有表决权,仅在与之利益密切相关的特定事项上享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力要小于普通股股东。3、优先股通常具有以下四个特征:固定收益、先派息、先清偿、权利小。具体而言:(1)优先股收益相对固定。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规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再参与公司普通股的分红。当
    2023-02-27
    353人看过
  • 本国优先权能带来哪些便利
    (1)在符合单一性要求的条件下申请人可以通过要求本国优先权,将若干在先申请合并在一份在后申请中,从而减少以后需要缴纳的专利年费,达到节约开支的目的。(2)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实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互相转换。(3)申请人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延长保护期限。申请人也可以在首次申请后,在优先权期限行将届满前,重新提出一个与首次申请完全一致的申请,要求首次申请的优先权,从而实际上起到将其专利权的保护期延长1年的作用。在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在后专利申请中,申请人的确可以增加、补充首次申请中所不包括的内容,但是如果要求保护含有新增加内容的技术方案,也就是在某项权利要求中写入新增加的技术特征,则该项权利要求不能享受优先权,只能以其实际申请日为准。对于新增加的内容来说,在后申请与申请人另行提交一份普通的专利申请没有什么不同。所以,当我们说利用本国优先权可以补充完善首次申请时,其意义仅仅在于允许在后申请
    2023-05-02
    204人看过
  • 优先股的特征有哪些?
    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由普通股以其可分配的股利来保证优先股的股息收益率(如普通股的利润分配降至0之后,优先股在股利方面就达不到股息收益率),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类似举债集资的形式。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设定(其实是上限),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剩余利润的分红,也不享有除自身价格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如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优先股会有损失的。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相对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优先股的主要特征如下:1、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
    2023-06-05
    11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有哪些
    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那么,农村土地确权是怎么回事?有什么作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一、农村土地确权原则农村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二、证据依据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
    2023-05-05
    58人看过
  •  破产保护带来的好处有哪些?
    破产保护的优点包括: 1. 通过清算程序, 可以对资不抵债的企业或个人资产进行公平分配, 将资产分配给其债权人, 对于个人而言, 只需保留必要的生活资料, 从而彻底清偿其所有债务。2、破产保护有利于防止出现大批失业,对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破产保护的优点包括:1.通过清算程序,可以对资不抵债的企业或个人资产进行公平分配,将资产分配给其债权人,对于个人而言,只需保留必要的生活资料,从而彻底清偿其所有债务。2、破产保护除了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局部利益外,它还有利于防止出现大批失业,对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破 产 保 护 的 好 处 : 防 止 失 业 , 维 护 社 会 稳 定破产保护是企业在和个人面临财务困境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破产保护的好处包括:1. 清算资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申请破产保护后,企业或个人可以清算资不抵债的资产,并公平分配给债权人。
    2023-09-24
    495人看过
  • 国内优先权与国外优先权有哪些差异,国内专利优先权制度的作用
    一、国内优先权与国外优先权有哪些差异国内优先权与国外优先权的差异如下:1.优先权包含范围不同:国外申请人可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后,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权,享有优先权。2.优先权享有主体不同:国外优先权由外国公民享有,国内优先权由本国公民享有。3.权利来源不同:国外优先权来源于外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而国内优先权则是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赋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优先权。4.优先权设置目的不同:国外优先权是为国际专利申请提供了便利,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外国专利权人的利益;国内优先权主要是便于优先权期间内技术方案的增加,为不同种类专利间的转换提供条件,保护国内公民的。二、国内专利优先权制度的作用国内专利优先权制度的作用:1.利用“本国优先权”进行发明和实用新型之间的转换2.将多个在先申请合为一案申请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可以将多个在先申请合为一案申请,
    2022-05-10
    353人看过
  • 新三板优先股制度法律解读
    一、优先股的概念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普通股与优先股是对股东承担之风险和享有之权益的大小为标准而进行的划分。优先股股东以经营决策方面的表决权为对价交换公司经济权益方面的优先分配权,因而优先股通常没有表决权。优先股既具有股票的性质,又同时具有合同的性质,被认为是一种介于股票与债券之间的一种混合证券。二、优先股制度体系201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2014年3月21日,中国证券会公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2014年9月1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
    2023-06-09
    420人看过
  • 实行缓刑制度的好处有哪些
    缓刑制度有利于促使罪犯改恶从善。它能够促使罪犯悔过,促使罪犯自新。由于缓刑没有关押罪犯,有利于罪犯的再社会化,使其在社会上生活、工作,不至于出现监狱化后很难适应社会的状况。缓刑制度被认为是现代刑法中“最富有促进机制的制度”。缓刑制度的出现是为了纠正短期自由刑的弊端。短期自由刑的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1)期限太短,既不能充分地展开教育、矫正,又使刑罚不具有相应的威慑力。因此难以实现刑罚特殊预防和个别预防的目的。(2)将受刑人和其他犯人关在一起,容易导致交叉感染,习得犯罪经验和技术,强化犯罪意识,增大人身危险性。(3)受刑人多数是初犯,对他们来说,即使是短期自由刑,也会使他们丧失对拘禁的恐惧感,降低其自尊心,容易使他们成为累犯。(4)过多占用监狱设施,成为行刑实务的负担;对受刑人难以组织起来进行劳动,他们在服刑期间不能给社会创造财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适用缓刑的条件包括: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
    2023-06-12
    217人看过
  • 专利优先权制度
    优先权制度源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如果有资格享有国民待遇的人,以一项发明创造首先在任何一个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申请,自该申请提出之日起12个月(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或6个月(对外观设计申请),他如果在其他成员国也提出了同样申请,则这些成员国都必须承认该申请案在第一个国家递交的日期为本国申请日。优先权的作用主要是使申请人在第一次提出申请后,有充裕的时间考虑自己还有必要在哪些国家再提申请,并有时间选择在其他国家代办手续的代理人或寻找潜在合作方和支持资金。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制度适用于在先申请和在后申请分别在不同的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的情况,而不适用于本国国民对于在本国提出的一项在后专利申请要求在本国提出的一项在先专利申请的优先权的情况。因此,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制度又被称为外国优先权制度。随着专利制度的发展,许多国家借鉴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制度制
    2023-04-23
    328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合并?公司合并能给公司带来什么好处?
    公司合并有两种形式,一是吸收合并,二是新设合并,前者是一个或一个以上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以另一个公司的名义继续运行,后者是合并的所有公司都解散,成立新的公司,公司合并有这两种形式,那公司合并究竟有什么好处呢?一、什么是公司合并: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二、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有以下几点:1、相对于收购而言,企业合并不用支付现
    2023-06-25
    278人看过
  • 部分优先购买权带来了哪些挑战
    如果股东主张部分优先购买权,而受让股东对剩余部分愿意继续受让的,可以认可部分优先购买的效力;如果因为股东主张部分优先购买权导致受让股东完全放弃购买计划的,不应允许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股东必须全部购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什么是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对出卖人所有权行使设置的一个合理的负担,是以牺牲出卖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为代价,换取对先买权人特殊利益的保护。优先购买权制度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物资财富的经济效益,以做到物尽其用。优先购买权设定的基础和前提是先买权人已先于买卖关系而存在于某种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中。为了尽可能维护已经建立起来的法律关系,维护经济生活秩序,立法者确立优先购买权。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前,先买权人已于事实上占有、使用出卖的标的物,并在生产、生活上对其形成了一定的依赖。《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
    2023-07-24
    463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受哪些限制?其他股东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股东之间发生意见分歧或者其他矛盾,某一方退出或许是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在很多情况下,各方也容易就此达成共识,但也有一些股东依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设置障碍,导致矛盾激化。《公司法》第35条要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由于此规定比较原则,多数公司的章程也没有作出细化规定,致使实际操作时矛盾重重。对此,最高人民法院设定了一套规则,即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会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请求其在确定的期限内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司应当
    2023-06-09
    41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由股东共同拥有并承担公司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并按照股票的面值和股息进行分红。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金额平等,并可以依法... 更多>

    #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咨询
    • 公司发行优先股有什么限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0
      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其他条件适用证券法的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由证监会另行规定。
    • 通过满意度调研能给公司带来什么好处?市场调研可以给公司带来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0
      通过满意度调研能给公司带来什么样的好处?想知道产品的市场调研与前景预测分析报告可以从目前的市场分析来做,当然是离不开大数据分析,以往的都是人工做调研,现在互联网存在巨大的客户资源。市场调研主要包括消费者需求调研、产品经销商调研和竞争对手调研三大部分。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可以针对性根据用户所关注的方向进行全网覆盖搜集信息,并按需求调研、产品经销商调研和竞争对手调研等方面关键数据生成各种图文分析报告。
    • 怎样办理优先股对公司有限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
      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其他条件适用证券法的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由证监会另行规定。
    •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给公司带来哪些好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3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公司的没有好处。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社会》给保险制度带来哪些影响?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法》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XX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11年7月1日生效实施。关于《法》,真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因为从1994年列入国家立法规划到正式通过历经16年。自此,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有了基本法,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不足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