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申请初始登记,是否要发权属证书?如要发,在部分房屋转移登记后如何变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22:55:14 416 人看过

前条中已经提及,商品房应当办理初始登记,因此也应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但是,商品房和其他房屋又存在不同的特点。商品房一经初始登记,随即就有买房人前来办理该商品房的转移登记。如果是按其他房屋转移登记的方法来办理,则应当收回已发给开发企业的权属证书;如果该权属证书是以幢或数幢为登记单元的,在为某个购房者办理转移登记时,还应当对这一开发企业所余下的房屋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并再次发给权属证书。由于购房者一般不会同时前来办理,因此购房者每次办理转移登记,就必须对开发企业余下的房屋重新办理一次变更登记。这样做,无论对于开发企业、登记机关还是购房者都显得十分麻烦;如果在开发企业初始登记时,按套发给权属证书,则一个小区大则成千上万套,小的也有几百套,仍然是十分麻烦。

早在1988年,上海市就对商品房的初始登记采用了发《商品房注册登记证》的方法。这一方法是在开发企业申请初始登记时,不发房屋权属证书而改发《商品房注册登记证》。开发商有了该证,证书上所载的房屋就可以办理转移登记;且《商品房注册登记证》不再收回,也不能作为其他用途。这样做使开发企业、登记机关和购房者都十分方便。因此,江浙一带的一些城市随即纷纷仿效,并延续了很长时间。

但是,在《行政诉讼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方法在使用中的一个问题就逐渐显现出来。因为《商品房注册登记证》并不是权属证书,虽然登记机关这样做,是出于方便企业和购房者,在实体上也不影响当事人的任何利益,但是在产生行政争议时,登记机关作出颁发《商品房注册登记证》这一行政行为的依据就会引起争议。有的城市虽然已将商品房初始登记发《商品房注册登记证》写入了规范性文件,但这一行政争议仍然存在。因此,在上世纪90年代末,很多城市就逐步将《商品房注册登记证》改为了房屋权属证书。

如果仍然发统一的房屋权属证书,如何避免前述操作中的麻烦?江苏省一些城市的做法是:开发企业申请初始登记后,登记机关按登记单元(一幢或多幢)发给一本房屋所有权证。然后,在办理第一起转移登记时,登记机关收回该房屋所有权证(开发企业如需要可自留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而后的操作就如同以往所发的《商品房注册登记证》,买房者可以按套办理转移登记,开发企业不再办理变更登记。为使登记簿的记载和实际权利状态相符,在开发企业初始登记时,发给开发企业的虽然只是一本房屋所有权证,而在登记簿上则是按套记载,即登记簿的记载和权属证书的记载内容在实质上是一致的,只是在形式上稍有区别而已。在办理第一起转移登记时,登记机关已收回了该房屋所有权证,此时权属证明与权属登记实质上也不再一致,但登记簿的记载与实际权利状态仍然一致,应以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产登记申请书初始登记怎么填写
    一、房产登记申请书初始登记怎么填写1、姓名(名称):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可以填一人或者多人,排在第一行的为默认联系人。2、身份: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人本人的填写申请人,非本人的,请填写申请人的代理人。3、证件类型: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类型,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4、证件号码: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号码,如身份证号码等。5、所占份额:填写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以分数形式填写具体份额,如1/3,1/2等。6、户籍情况:自然人请根据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机构根据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注册所在地选择填写本市、本省外市、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境外等。7、联系电话:填写可以在工作时间方便联系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8、联系地址:填写申请人的联系地址。9、邮编:联系地址的邮政编码。二、房产初始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1、当事人填写本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充分了解相关内容的含义;
    2023-04-12
    57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转移登记,房屋转移登记如何办理
    什么是房屋转移登记?房屋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
    2024-04-22
    382人看过
  • 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申请人身份资格要求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具有相应资格。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件一致;申请人为法人的,名称应与法人营业执照一致;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名称应与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持有金融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金融企业法人、保险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以申请登记;其他企业法人设立的非法人分公司、子公司申请登记的,应有法人授权。一、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办理注意事项1、申请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占用的土地是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范围内,符合土地有偿或者划拨使用的规定;申请登记的房屋已竣工验收且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竣工验收批准的房屋用途、幢数、层数、建筑面积;登记的房屋面积与测量成果一致。2、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占用土地为有偿使用的,由申请人提交土地管理部门出具
    2023-04-03
    314人看过
  • 企业解散后如何申请房屋转移登记
    沈文华安徽泾县房地产管理处企业解散,法人资格在企业完成清算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才终止。因此,企业解散后,仍可以申请房屋登记,但由于其正常经营管理能力受到限制,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其处置企业资产而申请房屋转移登记的权能,不再像正常经营中的企业那样充分完全,而是受到诸多限制。由于清算程序和论述重点的不同,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清算中发现资不抵债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企业如何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将不在本文阐述。一、企业解散后应由清算组织代表企业申请房屋登记由于各类企业解散后清算机构的组成和名称不尽相同,为了论述的方便,本文将执行企业清算事务的各种清算机构统称清算组织。虽然业界对清算组织的法律地位还存在不一致的意见,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清算组织是依附于企业主体资格而存在,是企业解散后执行与清算有关的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未了结业务及分配剩余财产等活动,并以企业的财产承
    2023-06-10
    259人看过
  • 新建商品房的转移登记要双方共同申请,开发企业应如何申请?
    开发企业和一般的卖方不同,开发企业与许多买房人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因此,要求开发企业和其他卖方一样,每一起交易都陪同买方向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是有一些困难的。有一些城市的做法,是由开发企业为买方统一代办。由买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开发企业的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为买房人代办。因为是由开发企业代办,所以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很为方便。另一种做法是由开发企业事先向登记机构领取登记申请书,在买房人交清房款、可以办理权属登记时,由开发企业在登记申请书上将房屋坐落、买房人姓名填好,并在申请人一栏加盖开发企业印章,交由买房一方自行向登记机构申请。
    2023-06-10
    339人看过
  • 发商不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有这方面的原因,但还不是主要原因。造成不申请登记的主要原因是要件不全。而要件不全的原因是开发企业有可能在用地、规划、拆迁、配套、验收等环节上有违规行为或建设资金不足。一、房产证办不下来的原因是什么?当事人办不下来房产证的原因是:1、五证不全。必须具备的“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2、项目验收不合格;4、未交相关税费;5、利用假资格买房。二、物业主管遇到哪些困难(一)是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企业遗留问题引发后期物业管理的矛盾,小区配套公共部位尤其是防水、管网施工达不到质量要求,冻、堵、渗、漏现象时有发生,开发企业保修不及时,推拖扯皮,造成业主上访。(二)是业主委员会组建难,业主自律机制不完善。主要原因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指导和监督业主自我管理的实施办法不明确,业主参与
    2023-06-21
    217人看过
  • 企业改制后房产是属于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
    办理房屋登记要明确企业改制引起的房屋登记是属于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首先要了解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有什么区别。《房屋登记办法》第32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房屋登记办法》第36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上述两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判断企业改制引起的房屋登记究竟是
    2023-02-23
    490人看过
  • 车辆转移登记要如何申请
    车辆转移登记要如下申请:1.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2.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3.审核机动车档案是否有违法、肇事、抵押、查封等记录,符合要求由业务领导岗签章。4.确认查验车辆。5.进行二手车辆交易,出具旧机动车交易凭证。6.将相关资料交车管室民警审核,合格后车管民警收回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号牌等相关资料,证件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7.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贴封后机动车档案交给机动车所有人或邮寄转入地车管所。二、可以委托别人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吗可以委托别人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法律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在办理机动车的登记时,可以委托别人进行登记。三、车辆转移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
    2023-07-30
    368人看过
  • 安置房初始登记证如何补办
    一、安置房初始登记证如何补办申请登记→窗口受理→地籍调查→地籍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登记注册→核发证书→窗口领证二、什么是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没有初始登记,不能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取得了大产权证以后,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2023-05-30
    216人看过
  • 房产没有初始登记能否买卖,怎么进行房屋初始登记
    一、房产没有初始登记能否买卖房屋商有初始登记的,不影响房屋拥有人买卖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当事人或者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怎么进行房屋初始登记(一)、申请:房屋所有权人(单位)办理房屋登记确权必须到房地产交易监理所进行申报,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按规定提交房地产登记确权的有关证件资料。(二)、收件:1、公房登记确权须提交证件:须提交以下证件:土地使用证、市规划部
    2024-02-07
    249人看过
  • 南京商品房初始登记流程
    一、申请登记程序:申请测绘楼盘维护网上申报提交资料交费、领取产权证和初始登记证明二、登记提交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2、建设工程项目批文复印件(查验原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查验原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查验原件);6、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查验原件);7、房屋建筑工程白蚁预防证明;8、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门牌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9、法人授权委托书;10、未售房屋的分层分户平面图;11、商品房初始登记申请表;12、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登记申请表;13、物业管理用房留置情况说明。三、收费标准:(1)房产登记费住宅、车位:80元/套(个)非住宅:550元/套(2)房产交易服务费住宅:3元/平方米(中低价商品房该费用为:1.5元/平方米)非住宅:5元/平方米备注:一、主城区房屋申报商品房初始登记时,除综合
    2023-06-23
    405人看过
  • 在我国申请作品登记书是否属于著作权登记?
    对于文学、艺术和其他工程技术作品等,只要由当地的登记中心下发的作品登记书,就是属于著作权的,因此作品登记书当然是属于著作权。国家对于著作权有着非常详细的划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是不会发放作品登记书的,只要有作品登记书的证明都是受到了国家认可的。一、著作权登记要多长时间一般情况是60个工作日,能办理加急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二、自己写的剧本杀怎么申请版权(一)申请人可以自行到中国版权
    2023-03-23
    359人看过
  • 商品房初始登记怎么办理呢,个人私房初始登记怎么做
    一、商品房初始登记1、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对原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或土地复核验收通知书复印件(校对原件)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或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或建筑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备案章);5、1992年7月25日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原件;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按以下情况收取:(1)2000年1月30日之前竣工验收的,需提供有明确核定等级的《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2)2000年1月30日至2002年11月8日过渡期内竣工验收的,需提供有明确核定等级的《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3)2002年11月8日后竣工验收的,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7、房产测绘成果表原件
    2024-04-01
    86人看过
  • 怎样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须备齐下列资料:1、登记(询问)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宗地图(复印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包括审批文件、审批的建筑施工图、详规图)或者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房屋竣工质量合格的证明;7、房产测绘报告书和计费表;8、白蚁防治证;9、房地产开发资质(复印件);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11、物管用房确认文件;12、其他必要材料。此外须注意,土地上原有房屋拆迁(除)的,须先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拆迁(除)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须提交查档证明和具结书。联合建房的,须提交产权分割协议。(二)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的审核内容1、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资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2、申请人应与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23-08-15
    12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产权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分别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
      初始登记:合法建造房屋申请初始登记,如开发商开发楼盘。 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登记: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
    • 房屋所有权转移怎么办理,房屋权属证明和变更登记如何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5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集体土地上的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拔、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县官
    • 房屋权属登记的书证是什么,共有的房屋产权该如何登记?是谁申请?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房屋权属登记的书证是房屋权利人(申请人)依法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提交的取得房屋权属的证明文件,包括对权利的取得或放弃、义务的承诺的书面文件。房屋权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
    • 房屋产权如何继承,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一定要办理转移登记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8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么,房屋产权如何继承, (一)房地产发生继承时一定要办理转移登记房地产发生继承时一定要办理转移登记。继承人才真正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就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因为房地产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不同于动产。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
    •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变更登记材料怎么填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12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集体土地上的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拔、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