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的义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2 12:53:51 249 人看过

一、婚姻期间的义务有哪些

1.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夫妻双方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3.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4.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婚姻期间义务纠纷的起诉时效

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婚姻期间义务纠纷怎么起诉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4日 1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家长在监护期间有哪些义务?
    监护人义务到18岁。如果16岁已有自己经济收入并以此足以维生,16岁开始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监护人。父母因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自然终止。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身份权。什么是法定监护人义务?在我国关于法定监护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且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实施侵害行为,进而导致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五十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3-07-13
    109人看过
  • 婚姻期间共同承担哪些债务责任
    一、婚姻期间共同承担哪些债务责任婚内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
    2023-09-24
    472人看过
  • 夫妻之间有什么义务 夫妻的义务有哪些
    一、夫妻之间有什么义务1、同居义务同居义务是指男女双方基于配偶身份都负有同对方共同生活的义务,夫妻性生活是同居义务的重要内容。此外,还包括相互协力义务、共同寝食义务,这两种义务要求夫妻相互支持对方的意愿和活动,共同料理家事,相互扶养、扶助,当配偶一方遭遇危难,对方负有救助、救援义务。同居义务是法定义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平等的义务,非有正当理由夫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履行同居义务。2、贞操忠实义务贞操忠实义务又称配偶性生活排他专属义务,是指配偶专一性生活的义务,它要求配偶双方互负贞操忠实义务,不为婚外性生活。广义的贞操义务还包括不得恶意遗弃对方以及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损害配偶一方的利益。夫妻互负贞操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的最本质的要求,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性生活上的忠贞不二。如果性生活没有排他性,它虽然不会丧失自身的积极作用,但却扩大了消极作用。3、扶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
    2023-02-14
    358人看过
  • 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有哪些义务是夫妻俩的
    1、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二、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三、夫妻有权相互继承遗产。4、夫妻有生育权和计划生育义务。男女双方因合法婚姻形成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平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赡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其支付赡养费。夫妻权利义务有哪些(一)能不能就不发生性关系进行约定?1.合法夫妻关系本身,包含了男女双方有性生活的权利与义务内容,建立在合法婚姻关系基础上的婚内性生活的合法性不容置疑,约定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不能发生性行为,不符合婚姻关系的原则。2.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不支持“婚内强奸”,即使丈夫不遵守协议,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也难以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能不能约定不生子女?1.财产可以约定,而生育不能约定。因为双方达成禁止生育的协议,是对法律赋予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当属无效。同时,
    2023-08-18
    220人看过
  • 在婚姻续存期间,男方借款离婚,女方是否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男方有债务后离婚,女方要不要还债,要看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而定,如果是男方个人债务,女方不需要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钱,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协议要求个人债务各自承担,也只对内具有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民间借债的追诉时效是多久追诉期限适用的是刑事案件,借款纠纷属于民事案件,适用的是诉讼时效。借钱不还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
    2023-08-03
    227人看过
  • 婚姻中丈夫应尽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丈夫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对妻子有忠实的义务。一、离婚了还要给前妻赡养费吗离婚不需要负责前妻的赡养费。离婚后,双方之间没有赡养的义务,赡养费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所以,离婚不需要负责前妻的赡养费。但是如果离婚后子女归前妻直接抚养,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二、民法典出嫁女儿有赡养义务吗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3-06-22
    205人看过
  • 关于婚姻期间债务
    在一段婚姻关系里,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支付家庭中日常生活必要开支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去承担的,但如果是超出了日常家庭生活必需而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就只需债务人承担,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愿明确表示,否则还是不属于共同债务,仍需要债务人个人承担。一、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吗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共同承担,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信用卡死亡配偶要还钱吗信用卡持卡人死亡,如果是持卡人的个人债务,配偶不需要还钱,如果持卡人的欠款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2023-03-12
    334人看过
  • 欺诈婚姻的定义是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欺诈婚姻的定义是哪些欺诈婚姻的概念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欺骗对方当事人,骗取结婚登记而形成的婚姻。欺诈的婚姻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哪些婚姻是无效的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下列情形的婚姻是无效的:1、重婚。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男女近亲
    2024-01-06
    154人看过
  • 婚姻期间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
    基本案情黄某和林某于2013年结婚,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黄某以个人名义欠下他人一定数额的债务。那么妻子林某是否有偿还的义务?案例分析
    2022-04-17
    289人看过
  • 婚姻忠诚义务
    “互相忠实”是夫妻的法定义务,但这一法定义务仅是原则性,并无具体规定,因此更多的是由当事人依靠自制力自觉履行,当前尚无法定的强制履行的规定。夫妻忠实义务应上升为法律义务,而且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也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不仅离婚损害赔偿的承担。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肯定也就侵害了法定权利(配偶权),当为侵权行为,侵权者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哪些行为属于法律上的婚外情1、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重婚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是否“以夫妻名义”是区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关键;关于何谓“以夫妻名义”,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以下几个因素进行判断:(1)两人之间相互以夫妻相待,比如过
    2023-03-23
    243人看过
  • 居间人义务有哪些,居间人有哪些权利
    一、居间人义务有哪些居间人的义务有:1.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2.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3.如实报告合同订立的有关事项。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或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居间人有哪些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居间活动费用是居间人在促使合同成立的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与报酬不是一个概念。现实生活中很多融资中介虽然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但是并未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因此委托人因合同未促成而拒绝支付居间人费用,居间人如何
    2023-04-10
    455人看过
  • 管制的期限怎样计算,管制期间的义务有哪些
    一、管制的期限如何计算管制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管制刑期届满,执行机关应当向本人及有关单位和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同时发给本人解除管制通知书。管制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还应当同时宣布恢复行使政治权利。对于在管制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或者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未判的,执行机关应按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剥夺权利是指剥夺罪犯一定时期或终生公民权利的一种刑罚。剥夺的权利范围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公职的权利;担任军职的权利;享有各种荣誉称号的权利及其他权利。剥夺权利刑的执行程序是:判决生效后,由法院将判决书副本发给罪犯居住地的警察机关或有监督权的其他机关,由他们负责监督执行。其刑期起算有两种情况:作为主刑时,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作为附加刑时,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二、管制执行期间的义务有哪些管制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对于轻微
    2023-02-16
    219人看过
  • 婚姻取证有哪些重要意义
    婚姻取证重要性,如同婚前财产公证一样,婚内财产调查是完全可行的。一、女方婚内协议有用吗婚内协议的规定夫妻双方是可以签订婚内协议的,而婚内协议有没有用,主要看婚内协议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婚内财产调查有效吗婚内财产调查可行,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因素。通过夫妻财产调查,夫妻一方对婚内财产状况一目了然,使自己在夫妻财产关系中,与另一方处于平等地位,有利于财产权利的合法行使,将来一旦出现夫妻纠纷,也早有证据在手,防止掌握财产的一方转移隐匿。三、签订婚内协议是否有效婚内协议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才能具备法律效力:(1)协议双方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2023-04-06
    131人看过
  • 夫妻婚姻期间共同债务承担的规定是哪些
    一、夫妻婚姻期间共同债务承担的规定是哪些夫妻离婚需要承担共同债务,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夫妻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
    2023-07-15
    1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义务有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5
      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责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夫妻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样,抚育子女也是夫妻双方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拒绝对方行使其权利。即使夫妻离婚,这一义务和权利也不得改变。 2、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是我国基本原则,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的,在家庭中无论丈夫或妻子,都应平等地承担这一义务。如违反了这一法定义务,夫妻双
    • 婚姻期间继母有义务抚养继子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30
      继母对子女不一定具有抚养义务,只有继父母与及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比如继母承担了教育抚育费用并且与其共同生活的,继父母才对继子女具有抚养义务。婚姻关系解除或该继子女已经成年的,继父母不需要承担抚养义务。
    • 婚姻法的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0
      夫妻间没有赡养义务,但夫妻存在扶养义务。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
    • 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 哪些是夫妻之间的义务, 夫妻之间有什么义务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夫妻之间有什么义务1、同居义务同居义务是指男女双方基于配偶身份都负有同对方共同生活的义务,夫妻性生活是同居义务的重要内容。此外,还包括相互协力义务、共同寝食义务,这两种义务要求夫妻相互支持对方的意愿和活动,共同料理家事,相互扶养、扶助,当配偶一方遭遇危难,对方负有救助、救援义务。同居义务是法定义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平等的义务,非有正当理由夫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履行同居义务。2、贞操忠实义务贞操
    • 缓刑期间遵守的义务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21
      律师解答 缓刑期间遵守的义务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和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