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6:34:54 463 人看过

一、设立分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

分公司的一切债权和债务最终都要由你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即为出资方,又是承担后果方,分公司人事安排由总公司决定。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所以分公司的债务就是总公司的债务,两者是不应做区分来看的。

所谓连带责任,应当是对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的责任承担而言的,所以在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根本涉及不到连带责任的问题的。也正因此,上述民法典的规定中因分支机构的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时,仍然由企业法人(即总公司)来承担。

至于民法典的规定,则是对具体承担责任时的给付顺序进行的规定,即先用分公司保有的财产进行承担,其不足承担责任时由总公司支付。

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意义会怎样的

由于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作为民事活动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法律意义也大相径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发起设立,是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分公司由设立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也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都是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一般而言,这种授权以申请设立分公司的方式为表现。也就是说,在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分公司,就视为公司授权分公司开展公司经营范围以内的活动。

2、工商登记方式和名称不同:

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的名称上,也有很大不同。子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xxx有限责任公司或xxx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因此,我们业务活动中只要注意一下对方的执照就能弄清其法律地位。

3、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

我国法人制度的基本精神是法人仅以其自身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子公司的资产状况决定了其清偿能力;但就分公司而言,除了其自身资产外,其设立公司的全部资产也可以承担清偿责任。

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法人,只能就其自身资产追究民事责任,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出资后抽逃资金的情况之外,不能清偿的部分也不能向出资人追偿;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

三、子公司财产可以用来偿还母公司债务

其实,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就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母公司、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别对自己公司的财产享有公司财产权,同样也应以各自所有的财产承担各自的债务。无论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拥有多大比例的股权,也无论其是否实际控制子公司,它都只是子公司的股东,都不能直接对子公司的财产进行支配和处分,司法执行也不应强制用子公司的财产偿还母公司的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公司设计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传销公司的设计师如果没有参与传销活动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参与了传销活动,条例针对传销活动中的不同人员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设定了最高200万元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一般参加人员,予以告诫;对多次参加,屡教不改,虽不属于骨干分子,但又确实诱骗他人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传销参加者,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物业该负责任吗?家住新站区的黄某夫妇,近日将所住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了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原因是自己才买2年的轿车,夜间在小区停放时被盗。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黄某夫妇4.5万元的车辆损失。在省城工作的黄某夫妇为出行方便,于2007年购买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高级轿车。2009年4月6日晚,一名偷车贼盯上了黄某夫妇的轿车,潜入小区并将车子盗走。第二天,黄某夫妇向公安机关报案。2009年11月,偷车贼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3-07-16
    359人看过
  • 公司合并分立后法律责任的承担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的两种形式:1、派生分立,即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2、新设分立,即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法律的合并纠纷公司合并纠纷中的法律规定如下: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二、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
    2023-06-19
    371人看过
  • 公司设立时提交虚假材料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设立时提交虚假材料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1、虚假材料提交虚假材料包括虚假的场地使用证明、虚假的设立批文、虚假的股东身份、虚假的股东签名等。对于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根据设立企业的类型不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2、企业设立时提交虚假材料需承担的法律责任(1)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对于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等,由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合伙企业对于合伙企业,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6-09
    363人看过
  • 分立后的公司需要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吗
    分立后的公司需要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分立本质上不会影响偿付能力,债权人权益不会受到损害,自然也不会有相应的补救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一、公司分立要多少时间公司分立需要的时间是不能确定的,公司分立的,应当经过一定的流程。首先公司需要分立的,应当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同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然后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割,也应当对公司分立前的债务进行处理。因此公司分立需要的时间是不确定的,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然后才能分立的。二、公司分立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吗公司分立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公司分立,
    2023-03-12
    430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要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据该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意思: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须具备哪些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须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50人以下。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人。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
    2023-04-11
    73人看过
  • 谁来承担分公司的责任?
    1.领取了法人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应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与总公司无关;2.没有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一般被视为总公司的内设部门,所有法律责任都由总公司承担;3.领取了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财产和办公地点的分公司,一般被认为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法律责任可以由分公司承担,但分公司无力全部承担责任的部分应当由总公司承担。由谁承担证明货损原因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32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中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货损责任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即如果承运人无法举证“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这三类免责情况的,便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
    2023-07-05
    389人看过
  • 公司分立后公司责任应是谁担
    公司分立后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分立后的公司。公司分立应当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在分立前可以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公司分立后,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一、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与c公司,那么债务就由b公司与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就是说,原公司仍存在,只是
    2023-06-25
    240人看过
  • 异地设立分公司费用谁承担
    由设立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一、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哪些责任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参考如下法条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谓发起人指的就是计划设立公司并实施公司设立行为的人。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公司能否设立成功也起着至关重
    2023-03-03
    392人看过
  • 公司设立期间签订的合同,责任谁来承担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律师补充: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
    2023-05-06
    450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出资不实该如何承担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是指股东实际出资的金额少于公司设立时其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出资不实使得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股东出资不实时的责任承担:1、我国法律中规定,公司设立时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分为内外两种:内部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应补足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并对其他以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外部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在未足额出资的部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对于公司债权人而言,出资不实的股东的个人财产不足以弥补其差额时,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股东也应承担连带责任。3、对股东出资不实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范围仅限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包括后来的入股股东。举例说明:甲、乙、丙于2002年3月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05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其实际价
    2023-06-09
    310人看过
  • 公司设立后发起人是否还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设立后有下列情形的发起人要承担连点责任:(1)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2)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一、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是否要承担责任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是要承担责任的。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不存在亏损,入股有什么风险吗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该股东与公司为连带债务人。股东不依法缴纳出资的或者出资不实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
    2023-04-10
    75人看过
  • 公司法设立主体为设立公司而签订的合同,合同责任由谁承担?
    1、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可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公司成立后对前述合同(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可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2、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可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可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一、原始股怎么认购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
    2023-03-05
    278人看过
  • 分公司税务出问题责任由分公司承担还是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税务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一切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一、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是被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的,是指达到控股程度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另一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自己名义开展活动,承担责任。二、分公司可以直接签合同么不能直接签合同,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
    2023-06-24
    402人看过
  • 各分公司在责任承担方面的责任分配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本公司,当然其在民商事活动中出现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什么(一)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二)联系与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
    2023-07-11
    30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分公司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分公司怎么承担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0
      1.分公司的最高领导只能叫负责人,他只是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他是公司经营的延伸,他的资金和人员都是公司控制和任命的。它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行使权力,比如:签约、诉讼等。公司承担分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 所以分公司负责人只是对公司负责,负责人本身不对外承担责任。分公司的行为和资产完全属于公司,公司对分公司的资产有支配权,公司破产分公司也会作为公司资产同时清算。
    • 公司设立责任承担的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09
      律师解答 公司设立中的责任承担如下: 1、公司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从事公司设立必要行为时,其行为法律后果应当由成立后的公司直接承担; 2、公司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为公司设立必要行为时,作为相对一方债权人,无论公司是否成立,均可直接以该发起人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公司分立之后责任的承担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1
      公司分立后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律中有什么规定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10
      1、发起人对设立行为产生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 2、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合伙。只要公司不成立,设立阶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就要由发起人承担,至于发起人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 3、发起人之间适用的是过错责任,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方责任范围。发起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履行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比照《民法典》侵权篇关于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定进行处理。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因履
    • 设立中公司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7
      设立中公司的责任承担是如果公司设立成功,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成功前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对外所负债务,由设立成功后的公司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