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
一切能反映案件事实的合法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但是,这些材料的证明力需要通过法庭确认。
对于私自偷拍偷录行为是否合法,最高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认为:“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确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因此,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与其谈话内容,该录音证据的合法性予以确认。当然,在取得录音证据的同时,尽可能有其它证据相佐证,以充实其证明力。
二、如何录音作为证据才有效
录音、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
1、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2、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若干规定》第68条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前者包括以拘禁、胁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后者包括一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由于婚姻案件所具有的特殊性,对这样的获取证据的方式就不能以非法证据对待,只要不是以拘禁、胁迫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或者违反程序法、实体法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就应当认定该证据具有证据能力。
3、录音、摄像等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
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我国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有规定,如民诉法第6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若干规定》第69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如何录音作为证据有效?
330人看过
-
录音能不能作为欠债证据,录音证据的效力如何
402人看过
-
能否将家暴录音作为离婚证据?家暴录音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364人看过
-
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证据收集有什么要求
221人看过
-
有没有录音作为证据?
307人看过
-
私下录音能否作为证据打官司
428人看过
-
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如何录音作为证据有效?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4可以作为证据。1在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往往会涉及到录音资料证明效力的认定。2视听资料是内地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独立的证据种类,包括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等,而录音资料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
-
私自录音可否作为证据,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的条件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一.私自录音可否作为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二.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的条件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
-
录音不能作为证据为什么录音不能做证据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7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根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的规定,不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无疑点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因此,录音作为一种合法有效的证据形式是受法律所承认的。2001年12月21日,最高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针对私录的视听资料的证据的合法性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
电话录音作为诉讼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私自录音能作为有效证据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1私自录音成为有效证据,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第二,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第三,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
-
录音证据的认定是怎样的,录音能否作为证据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0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录音可以作为法庭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录音作为法庭证据,有以下限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 4、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