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书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04:39:12 398 人看过

一、拆迁安置协议书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吗

拆迁安置协议书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但是房产证办理以后,可以过户,修改房产证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拆迁安置房转让的协议是否有效

拆迁安置房转让的协议是有效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协议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转让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拆迁安置房交易流程

1.核实身份:安置房对购买者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需要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购买者如果是被征收人的,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选房顺序号单原件。

2.选房确认:工作人员会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呼叫姓名,被呼叫到的人在现场进行选房,购买者按应享受的面积,选取安置房后,就可以在房号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3.公证公示:选房过程将由公证处派员进行公证,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并且还会将选房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对选房过程进行监督和公开报道。

4.结算领房:购买者凭房号确认单、选房确认审批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10日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并领取领房单,凭领房单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领取安置房钥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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