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的主要形式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6 12:18:04 345 人看过

合同转让的主要形式有:

1、合同义务的转让;

2、合同权利的转让;

3、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需要什么资料?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股权转让是股东根据自身的一个情况将自己手中所持有的股份进行转让,用自己的股份与他人进行等价交换,获得资金上的利益,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是需要经过合法的渠道和程序进行,因此股东股份转让需要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准备相关的转让资料。同时还需要了解股份转让的形式。一、股权股权转让应提交什么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2023-06-09
    358人看过
  • 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
    一、商标转让的方式是什么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行为。经过转让,转让人失去商标所有权,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所有权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
    2024-02-01
    58人看过
  • 房屋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标准是什么房屋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标准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房屋转租合同需要房东签字吗房屋转租合同房东不需要签字。承租人转租的行为具体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否则该转租行为无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为承租人私自承租造成房屋及其物品损坏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进行赔偿。三、房屋转租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房屋转租合同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承租人租赁的财产属于印花税列举范围的,之后转租给其他人所书立的凭证,还是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除此之外,各单位和个人租赁的财产属于印花税列举范围的
    2023-10-17
    192人看过
  • 合同的形式和主体的主要不同是什么?
    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一、保理合同和债权转让合同的区别以下是债权转让合同书中的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的区分: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债权,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由此可以简单地表述为请求特定人实施特定行为的民事权利。债权转让即债权让与,是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双方法律行为。这里的债权人为转让人,第三人为受让人。债权移转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趁给新的债权人,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新的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
    2023-03-19
    449人看过
  • 合伙合同的标准形式是什么
    (p>模型合同双方当事人模型合同模式合同模式合同模型合作伙伴合作伙伴双方双方双方双方双方双方当事人的一一一方当事人双方双方双方双方双方双方双方双方双方当事人的一一一一一一p>第4条p>第4条合伙企业的期限,合伙企业的第4条合伙企业的期限,从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从,从,从,从,从年,年,年,年,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日期,日期,日,日期,日期,日期,总,总,总,月,总,月,月,总,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姓名)以人民币出资(其他合伙人按上述相同顺序列出)(II)各合伙人的出资额按年度、月份和日期列出(III)合伙企业的出
    2023-05-07
    54人看过
  • 合同转让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2、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利。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法不得转让。合同转让包括哪些1、合同的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根据合同转让的范围不同,可将合同转让分为合同的全部转让与合同的部分转让。所谓合同的全部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部分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2、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移转、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根据合同转让的内容不同,可将合同转让分为
    2023-07-02
    23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交易可以分为三种方式:出售、交换和赠与。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 土 地 使 用 权 转 让 的 法 律 规 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
    2023-09-17
    204人看过
  •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有哪些转让形式?
    一、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有哪些转让形式?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二、民法典对夫妻债务是如何规定的,法律上有哪些规定?《民法典》对夫妻债务的规定如下: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
    2024-01-17
    134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有哪些形式,股权转让的实际操作模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现有股东,即:,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第二种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外部股权转让。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有所不同:(1)内部股权转让:出资股东之间依法转让出资额,是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股东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依据。(2)向第三人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是公司对外转让。除依照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有关文件外,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这一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人相对自由地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有必要考虑有限公司的资本合作与个人合作的混合性,从而尽可能地维护股东
    2023-05-07
    461人看过
  •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如何转让专利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中国的专利转让通常采取以下三种形式:1.整体专利转让、实施独家许可、所谓的专利所有权转让和10年独立产权。专利权人(发明人)将全部专利转让给企业的,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享有发明权2.专利实施的独占许可是指企业购买该专利。只有专利权人和企业才能使用该技术,专利不得再转让给第三方3.专利实施的一般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授权某一企业或个人生产该专利,或者授权多个企业或者个人如何转让专利权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人订立的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一方成为新的法定专利权人,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许可合同专利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专利转让合同一般应包含以下条款:①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明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②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以简明、明确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
    2023-05-07
    487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要件是什么?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合同形式只是关于合同如何呈现出来的一种形式而已,比如说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以及一些特定的形式都属于合同的形式,因此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呈现合同内容都可以采用,当然,法律也规定了合同形式要件,我们在订立合同内容的时候也不能随意而定,还是得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一、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合同生效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立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二、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
    2023-06-09
    467人看过
  • 合同主要有哪些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分为几种,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合同的形式具体如下:1、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2、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3、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4、鉴证形式是
    2023-08-15
    223人看过
  • 合同法律规定的标准格式有哪些?
    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条款予以说明。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格式合同无效法律规定格式合同具有法律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2023-08-16
    304人看过
  • 哪些形式是单位合同的主要选项?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用工形式有哪几种用工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用工形式。全日制用工方式就是最常见的规定了劳动时间、劳动期限的工作方式;这种方式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对企业培养人才、长远发展、调动员工积极性、形成企业凝聚力有利。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
    2023-07-03
    23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转让形式注册商标的转让是什么意思,转让形式注册商标的方式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转让形式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
    • 什么是商标转让?n+1转让的方式有哪些?转让商标的形式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3
      所谓商标转让,就是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行为。转让形式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
    • 法律上的著作权转让有哪些形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6
      著作权转让法律形式是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 不能转让的债权主要有哪些形式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25
      下列债权是不可以进行转让的: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权不能转让,那么当然不能转让该债权。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比如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的债权;以及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的债权。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 专利转让主要是有什么形式的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5
      专利自身的特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专利交易客体的特殊性,除了无形性与法定垄断性之外,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显著矛盾性特征: 1.专利交易客体信息的永续性与其法律效力的时空有效性的矛盾。专利技术作为一种知识信息,不可能在完全隔断历史联系的情况下产生,具有“永续性”。然而,法律对专利权的法律效力在时空间范围予以一定的限制; 2.交易客体的确定性与客体自身权利保护范围的相对不确定性的矛盾。专利交易主体以明确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