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09:51:35 409 人看过

(一)提供设计依据资料

1、按时提供设计依据文件和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一次性或陆续向设计人提交设计的依据文件和相关资料,以保证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①如果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

②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③进行专业工程设计时,如果设计文件中需选用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应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2、对资料的正确性负责。尽管提供的某些资料不是发包人自己完成的,如作为设计依据的勘察资料和数据等,但就设计合同的当事人而言,发包人仍需对所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二)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由于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的主要地点不是施工现场,因此,发包人有义务为设计人在现场工作期间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方便条件。发包人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的方便条件可能涉及工作、生活、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以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三)外部协调工作

设计的阶段成果(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由发包人组织鉴定和验收,并负责向发包人的上级或有管理资质的设计审批部门完成报批手续。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发包人应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发包人和设计人必须共同保证施工图设计满足以下条件:

1、建筑物(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体系)的设计稳定、安全、可靠;

2、设计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3、设计的施工图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

4、不存在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其他影响。

(四)其他相关工作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合同约定委托范围之外的服务工作,需另行支付费用。

(五)保护设计人的知识产权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六)遵循合理设计周期的规律

如果发包人从施工进度的需要或其他方面的考虑,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设计的质量是工程发挥预期效益的基本保障,发包人不应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的规律,强迫设计人不合理地缩短设计周期的时间。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提前交付设计文件的协议后,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的赶工费。

发包人有哪些权利

(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以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2)承包人没有通知发包人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发包人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3)发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应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票标准进行验收;

(4)发包人对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办法》

第二十八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尽快熟悉定测资料,完成定测剩余钻探工作和补充定测工作,全面系统掌握建设项目的工程地质资料,开展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单位认为勘察资料不能满足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需要的,应及时进行补充勘察工作。

第二十九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按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资料、规程规范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单位在补充定测和施工图设计工作中,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

第三十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报建设单位审核,并按施工图审核意见补充勘察资料,修改设计文件。补充修改后的施工图重新送建设单位审核。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按审核合格的施工图组织施工。施工图未经建设单位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一条

施工图审核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图设计所承担的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时,可以提请建设单位复议,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专家复议。工程总承包单位认为复议意见与国家技术政策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一致的,可以向铁道部申诉。

第三十二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报建设单位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建设单位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所承担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2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总承包相关文章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应履行以下义务: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的借款人,到了退休年龄要还清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方能提取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办理销户;借款期限内,借款人应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除正常退休外,如借款人停缴、断缴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人有权行使下述其中一项权利:1.借款人自停缴住房公积金之日起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国家规定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2.贷款人有权宣布该笔贷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以及行使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符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之日起,借款人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借款人不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的,不得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不得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权将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划转用于还款。
    2023-05-30
    200人看过
  • 哪些是先履行义务
    法律综合知识
    1.先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需要先履行的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2.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的内容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4-05-03
    248人看过
  • 包装义务与包装手续:出卖人应如何履行?
    出卖人应按民法典规定履行包装义务,具体是:1、出卖人应按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2、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510条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3、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矿石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包装是一切有形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不善则会使商品变质和损坏,失去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而高质量的包装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商品,而且能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增强商品本身的竞争力。而讲质量,首先要讲标准,标准化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1、产品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通用方式的,也没有约定的,供方应当采用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2、包装物供应,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也可合同约定。3、包装物回收:由合同约定,并约定回收费用。如,油桶、氧气瓶等。根据
    2023-07-22
    98人看过
  • 诉讼辩护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实践中还应履行哪些义务
    一、诉讼辩护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辩护人的主要义务是:1、辩护人有义务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3、参加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规则。4、未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向被害人或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5、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隐匿、毁灭、伪造证据,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否则,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辩护人应当向法院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7、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
    2023-02-25
    408人看过
  • 医生履行告知义务应包括哪些实质性内容
    一、医生履行告知义务应包括哪些实质性内容医生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其实质性内容主要涵盖三个方面:患者的病情、拟采取的医疗措施以及相关的医疗风险。这一告知过程不仅是医生职业道德的体现,也是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如实告知患者这些关键信息,并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同时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二、医生需告知的病情和医疗措施医生在诊疗活动中,需明确告知患者的病情及医疗措施。1.病情告知包括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发展变化趋势、诊断信息(如疾病名称、诊断依据)等,这些信息对于患者理解自身状况、做出治疗选择至关重要。2.而医疗措施的告知则涉及可供选择的医疗方案、各方案的利弊、根据患者具体情况拟采用的医疗措施、治疗效果预测、大致费用估算、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风险,以及不采取治疗可能带来的危险性等。通过全面而详细的告知,患者能够充分了解治疗的全貌,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三、医生对医疗风险和方案
    2024-07-27
    147人看过
  • 业主权益包括哪些业主应该履行什么义务
    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024-05-04
    178人看过
  •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1.借款人应当如实提供真实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2.借款人应当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接收借款。如果借款人未按期接收借款,那么贷款人依然可以按照约定的借款日期开始计付利息。3.借款人有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和按期还款的义务。4.借款人不按期还款,应承担逾期还款的利息。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5.借款人应当按约定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若不按约定使用借款,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律师补充: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具体如下:1、一种是只有单方面的义务,如在借款合同中,只有借款人有义务按约定使用并按期返还借款,贷款人不承担合同义务;2、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承担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只承担附属义务,双方的义务没有对付关系。例如,允许赠与附属义务,但赠与人交付的赠与财产与对方的附属义务之间没有对价关系,因此赠与合同仍然属于单一合同。同时,借款合同仅限于自然人之间的贷款,无息贷款为单一合同。由于
    2023-05-06
    201人看过
  • 劳动者的义务包括哪些,需要劳动者履行哪些义务?
    一、劳动者的义务包括哪些1、含义:劳动者的义务是指劳动者必须履行的责任2、内容:劳动者的义务主要包括:①劳动者应完成的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3、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1)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一个劳动者都是国家的主人。(2)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由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者履行的基本义务构成的,是通过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出来的。(3)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没有权利就无所谓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劳动者在享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4)只有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才能充分体现劳动者主人翁地位。二、劳动者享有的权利有哪些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这是公民劳动权的首要条件和基本要求。在我国,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
    2023-03-21
    149人看过
  • 清算组成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我公司被注销了找谁追偿呢公司注销有其法定的程序,找谁追偿与公司是否进行清算有关,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形:第一种,公司没有进行清算程序就被注销。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被告主张债务。第二种,公司虽然没有进行清算,但是股东或第三人在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时做出公司债务承担的承诺。二、公司已经注销找谁追偿公司未经清算程序被撤销的,可以向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张债权;公司清算后撤销,但清算程序存在缺陷的,清算组成员可以直接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不进行清算,但公司承诺承担公司债务的,股东或者第三人正在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可以向公司股东或
    2023-04-11
    257人看过
  • 管制期间有哪些应履行的义务?
    管制期间应履行的义务如下: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报执行机关批准。管制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对于轻微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公安机关管束和公众监督下限制其一定自由的一种刑罚。管制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人对管制理解不清。那么,管制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内容与条文,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
    2023-07-07
    150人看过
  • 不履行合同义务通常包括哪些行为
    未能履行合约义务便构成了违反协议的行为,一旦出现这种情形,我们有必要承担起继续履行合约、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以及作出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首先,对于所谓的“继续履行”而言,这是指在债务人未能如期履行其所应承担的合约义务时,债权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债务人实施强制执行,以确保他们能够实际履行合约义务。其次,关于“补救措施”,这是当债务人履行合约义务无法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时,债权人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同时,有权根据实际状况,要求债主采取相应的补救履行措施,以弥补合同履行中的不足之处。最后,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或者履行过程中存在不足之处,那么他在履行责任或者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之后,对方仍可能会遭受额外损失,这时候就需要承受损害赔偿责任。在这个环节,可能会涉及到诸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罚金、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不同形式的赔偿手段。《民法典》第五百
    2024-08-08
    360人看过
  • 修理者应当发行哪些义务
    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承担修理服务业务;2、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3、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4、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5、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承担修理服务业务;2、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3、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4、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的责任和损失;5、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六条,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承担修理工服务业务;(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帮障及修理后产
    2023-07-28
    59人看过
  •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应该履行担保的义务,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如果不履行担保义务的,处三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第一百零九条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1、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
    2023-06-01
    318人看过
  • 经营者履行的法律义务包括哪些?
    1、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覆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2、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3、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4、经营者应当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
    2023-08-05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更多>

    #工程总承包
    相关咨询
    • 父母履行哪些义务子女应履行哪些义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5
      1、对年老母亲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年迈母亲的特殊需要。 2、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母亲,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3、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4、妥善安排母亲的住房,不得强迫母亲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母亲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
    •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承包人有哪些权利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27
      发包人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符合一定条件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子女有哪些赡养义务, 赡养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子女有哪些赡养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
    • 工程发包方需要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20
      发包人在进行工程发包时需要遵守以下义务: 1. 不得违法发包,发包人可以与一个总承包人订立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几个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但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2. 接受建设工程并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筑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当及时接受并支付工程价款。 3. 增付费用的义务。如果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必要的勘
    •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是什么?委托人履行哪些义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6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当事人研究开发某项技术的合同。合同中完成开发工作的一方为开发研究人,即受托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当事人称为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是:一、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按期或按实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如果合同中已约定发开发经费,而在实际开发中的合理超出部分,委托人应予以补足;如果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的,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支付;如果合同约定开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