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争议不能胜诉的情况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1:42:28 346 人看过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由此,可以看出,将纠纷提请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仲裁的纠纷仅限于民商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涉及财产权益的非合同纠纷所谓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主要是指侵权纠纷。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纠纷不能仲裁因为此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但往往涉及当事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如婚姻关系等,所以不能仲裁。行政争议不能仲裁行政争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此种争议只能通过行政方式处理,或者以行政诉讼方式解决。

一、保险纠纷有哪些处理方式

保险纠纷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保险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纠纷依法予以处理。

二、如何约定合同仲裁条款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包含以下内容:

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3、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仅有仲裁地点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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