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期间什么情况会被收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4 21:13:11 249 人看过

一、社区矫正期间什么情况会被收监

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若发生以下情形,将可能面临被收监的风险:

1.当社区矫正机构发现社区矫正对象不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时,将依法提出收监建议。这些条件通常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体状况、犯罪性质、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2.若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区、县域,或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或虽受到警告但仍不改正,这些行为都视为严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可能导致收监执行。

3.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而刑期未满的,同样可能被收监。

4.如果社区矫正对象的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且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也将面临收监的风险。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将被视为需要收监的情形。

二、社区矫正中缓刑执行问题

在社区矫正实践中,缓刑犯的交付执行现状存在一些问题。

1.由于公安机关工作量大、警力有限等原因,缓刑罪犯的交付执行情况一直不容乐观。特别是当罪犯暂住地和户籍地不同时,可能出现两地都不管或都列管的情况,导致监管责任不明确。

2.对于无固定住所的缓刑犯,如船民等特定群体,派出所可能疏于监管,使其处于失控状态。

3.由于法院、公安和司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不畅,可能出现未收到缓刑罪犯执行通知书或未及时进行移交的情况,导致缓刑犯脱管。

4.外地法院判决的缓刑罪犯在社区矫正开始时可能已外出,社区不了解情况,也容易形成脱管现象。

5.对于需要外出打工的缓刑犯,虽然办理了相关手续,但打工地的监管帮教工作可能不到位,书面汇报流于形式。

三、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建议

为加强缓刑犯的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效果,提出以下建议:

1.针对社区矫正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加强政法委的牵头作用,落实责任单位,确保材料补全和移交手续的完善。这有助于减少因材料不全或交接不清导致的漏管现象。

2.应注重针对不同罪名的缓刑犯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教。通过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提高帮教效果,降低再犯罪风险。

3.对于户籍地和暂住地不一致的缓刑人员,应建立矫正机构之间的相互联系工作制度。户籍所在地社区在收到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后,应切实负责地进行列管,确保对缓刑犯的有效监管。

4.法院在判处缓刑时应加强与社区的沟通协作,落实通气制度。社区可提出是否适用缓刑的意见,防止再犯罪的发生。

法院可尝试下达社区报到令等方法,确保缓刑犯及时到社区报到,避免漏管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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