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的附加条件是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7:31:03 203 人看过

合同上的手写附加条件好使。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进行补充,所以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对合同内容订立附加条件。

一、合同变更付款方式的问题

合同付款方式发生变更一般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订立补充协议。变更后,合同变更部分取代被变更部分,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然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发生改变。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的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的签订流程如下:

1、当事人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进行协商;

2、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后,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3、合同成立并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三、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有约定的,在约定地点履行;没有约定的,也没有协议补充的,合同履行地是借款一方所在地。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就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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