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洛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受理地点
商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商州区南秦路1号。
二、商洛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办理基本流程
(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申请人定居申请后,将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签发《批准定居通知书》或《不批准定居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二)申请人须在收到《批准定居通知书》6个月内,到申请定居的市、县公安局办理《台湾居民定居证》,同时上缴原持有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台湾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公安机关出具《证件收缴证明》。
(三)被批准定居的台湾居民须在《批准定居通知书》有效期内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到定居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并申领居民身份证。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落户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定居处理。
三、商洛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
(一)在台孤身一人的需提交:
1、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及在台孤身一人无人照顾的公证书;
2、与大陆拟投靠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3、交验大陆拟投靠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申请夫妻团聚的需提交:
1、交验大陆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并提交复印件,或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和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
2、其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需提交出生证明和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
3、交验大陆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在大陆投资的需提交:
1、交验所在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的营业额、纳税额或者进出口额的相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2、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提交本项第二款要求相关材料。
(四)国家急需人才需提交:
1、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关证明;
2、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提交本项第二款要求相关材料。
-
台湾居民定居证核发
377人看过
-
昌吉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定居证
198人看过
-
商洛船员服务簿发证受理地点在哪里
481人看过
-
商洛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209人看过
-
台湾居民办理无犯罪证明
202人看过
-
台湾居民在我市居留、定居许可及签注
185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台湾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6号)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00五年六月十四日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内地用人单位聘雇台、港、澳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
台湾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登记离婚江西在线咨询 2021-01-28台湾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登记离婚 台湾居民同内地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其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完全适用内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仅在具体程序上有某些特殊规定: 1?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台湾居民同内地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
-
大陆居民如何继承台湾居民在台湾的遗产湖南在线咨询 2021-01-28大陆居民如何继承台湾居民在台湾的遗产 一、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公证。 1、大陆的继承人继承在台湾的遗产(动产和不动产),需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以证明在大陆的继承人与在台湾的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如果大陆的继承人不在同一地居住,其亲属关系证明应统一由一个公证处办理。 2、遗嘱人生前在台湾立有遗嘱处分其在台遗产,遗嘱受益人在大陆,该受益人需在其住所地公证处办理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由受托人代为办理
-
如何对台湾地区居民离婚证明进行认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大陆公民与台湾地区公民在大陆申请结婚,如果台湾地区公民出具的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文件中有证明其离过婚的离婚证明,其离婚证明应当是:(1)离婚证明系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果离婚的一方是大陆公民,该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应申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定方可具有法律效力;(2)离婚证明系外国登记离婚证书,该离婚证书应当经驻在国公证机关公证,该驻在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华人民
-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办理离婚, 要带哪些证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0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台湾省居民与mainlandChina居民的离婚登记台湾省居民与内地居民在内地离婚的,由内地居民经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2)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出具下列证明和材料:①户口簿、身份证;②结婚证;③离婚协议。(3)办理离婚登记的台湾居民应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①《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