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招标单位不签合同应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31 02:04:24 99 人看过

一、中标后招标单位不签合同应如何处理

中标后招标单位不签合同的处理方式有:

1.可以书面催告对方签订合同

2.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或请求其督促签订合同。

3.如果最终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按规定订立合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赔偿损失。

二、中标后多久签合同有效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三、中标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中标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n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招投标中招标人违规如何处理
    1、违法情节轻微: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违法情节一般:中标无效,处中标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的罚款;有为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违法情节严重:中标无效,处中标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的罚款;有违法所得,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取消三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
    2024-04-29
    280人看过
  • 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多久签订合同
    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的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多久签订合同的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
    2022-07-05
    206人看过
  • 中标了但是招标方不签合同
    通过对招标文件、投标标书、中标通知书这三个文件的法律性质,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借鉴国外有关招投标理论与实践分析,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对投标的中标人所作出的无条件承诺,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合同已经成立、生效,中标人或者招标人悔标而拒不签订具体合同书的,应当要承担违约责任。
    2023-03-31
    376人看过
  • 三家招标单位退出招标是否合理
    投标人只能在投标有效期生效之前,也就是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撤回投标,这种情况招标人应退还投标人已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而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还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公开招标在未开标之前就不能撤消,到开标的时候如果少于三家可以再次发公告。一、退投标保证金流程1、确定中标单位后,经办部门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由经办部门经理(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退还:经办部门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交到财务部,投标单位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3、投标单位的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后,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退投标保证金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退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2、因退款单位人为原因如笔误等,导致款项无法退回,要求重新办理退款的,先由退款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心说明
    2023-02-20
    176人看过
  • 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应该怎么办?
    一、招标人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应该怎么办?中标后不签合同有下列后果:一、会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而且可能会被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存在被给予处分,并予通报的法律风险。《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二、中标了不签合同怎么办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还会被追究违约责任。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2024-01-01
    131人看过
  • 招投标后不与业主签订合同如何办
    招投标后不与业主签订合同可以书面催告对方签订合同,或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或请求其督促签订合同。在最终期限内没有按照规定订立合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赔偿损失。招投标后不与业主签订合同如何办的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
    2022-07-15
    202人看过
  • 在建设单位中标未招标的合同有效吗
    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的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应认定为无效。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利益与公众安全的项目;2、使用了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了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公开招标如何中标提高中标的几率,关键是看一下几点:与普通采购相比,招标是一项高度组织性、规范性、制度性及专业性的活动,因而它有着一套完善的规则。投标人要想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了解招标采购与普通采购的区别,掌握招标采购的规则、特点,特别要注意避免那些人为的、可能导致废标的差错,以免众多人员为投标所做的一切努力付诸东流。目前,除国际招标必须公示不中标原因外,其他形式的招标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向投标人公布不中标原因。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实践中,我们常常碰到一些公司以其下属的分管不同地区业务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需要
    2023-08-01
    436人看过
  • 招标投标法中标底的不同处理
    正是因为标底具有预先承诺的性质,在我国,且尤其如此,那么,在国家作为投资主体的项目上是否让招标人拥有制作标底与否的决定权就应该分别待之。律师以为,此类项目的国内招标则应强制规定制作标底,国际招标则不必。理由如下:1、与国内通常制作标底相反,国外的招投标往往不制作标底,即便制作,也是采取一种淡化标底的态度,实行量价分离。国际上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的招投标就是如此。在国家作为投资主体的项目的国际招标上,让招标人拥有是否制作标底的决定权,有利于我国的建筑市场与国际接轨。2、前述,《招标投标法》具有双重职能:⑴规范建筑市场以减少交易成本;⑵遏制承发包中的非法交易行为。事实上,这两种职能即便不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有相互抵触的意味。因为要遏制,就得增加监管环节,而这就有可能增加交易成本。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看,在国家作为投资主体的项目的招投标中,国内招标当以后者为重,强制规定制作标底,让前述
    2023-02-26
    122人看过
  • 中标了招标单位不让做怎么办
    中标了招标单位不让做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由其给予警告,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招标单位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了招标单位不让做怎么办的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三章 投  标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n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
    2022-07-06
    230人看过
  • 招标单位不接受中标该怎么办
    1、中标后甲方不能单方面废标,单方面不履行合约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先就赔偿进行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身权益。2、中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取消工程招标,不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有权主张赔偿,一般是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中标人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一、中标人不签合同该如何办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
    2023-06-23
    305人看过
  • 施工单位中标后是否还需要招标
    一、施工单位中标后是否还需要招标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至于施工单位中标后是否还需要招标,这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来说,劳务队伍不用公开招标,公司内部可以组织邀请招标,选择合适的劳务分包队伍。材料一般也都是自己采购,甲供材由甲方提供,清单中如果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项目,甲方要求招标的,可以进行公开招标。二、工程招标分类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业务性质及专业类别划分,可将工程招标分为土木工程招标、勘察设计招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安装工程招标、建筑装饰装修招标生产工艺技术转让招标、咨询服务(工程咨询)及建设监理招标等。1、土木工程招标,是指对建设工程中木工程施工任务进行的招标;2、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3、货物采购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所需的
    2023-06-07
    119人看过
  • 如何处理招标流标后的再次招标问题?
    1、招标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的,可以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2、流标实际上是一种招标失败,在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中,流标的现象不乏时有发生。3、这种现象一旦发生,无形增加了采购成本,延长了采购周期,进而导致采购效率的下降。如果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文件的相关期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不少于20天,而招标文件保存的期限不得少于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
    2023-07-06
    317人看过
  • 投标单位虚假中标如何处罚
    根据虚假中标的情节轻重有可能导致的处罚有中标无效、没收违法所得、赔偿损失、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刑事责任等。一、投标单位虚假中标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2023-03-29
    386人看过
  • 在单位上班两年,单位没与我签合同应如何处理
    一、首先应当认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给劳动者更多权利和要求雇主承担更多的义务。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如果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就可以依法要求维护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如果不签订劳动
    2023-04-02
    4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招标单位不签合同就不配合中标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通知书相当于的对具体合同内容的确定,所以此时由于任何一方无故不签订具体合同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 招标后中标单位不签合同如何办,有没有法律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07
      招标后中标单位不签合同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法律规定,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内,按照招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 国家对投标中标单位不签合同该怎么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6
      对于中标单位不签合同的处理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与中标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或履行不到位,采购人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6
      首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要主动与供应商沟通,了解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如果是自身责任造成的,应主动改进。如果是对方责任,则应进行严正交涉,如对方确有实际困难,并请示放宽一定的履约时间,且采购人确实有放宽期限的余地,可与供应商约定适当放宽其履约期限,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如果是供应商的原因且又没有放宽履约期限的余地,或放宽期限后供应商仍然不愿履约或无能力履约的,应按合同约
    • 如何单方解除招标的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07
      土地承包合同属于民事经济合同,但因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有一定的不平等性,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经济合同,具有自身的特点。尽管如此,它还是具有民事经济合同的一般特性,即合同双方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应当坚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