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哪些事项需要合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4 13:56:45 359 人看过

执行过程中需要合议的事项有对异议复议案件的审查;对仲裁裁决是否有不予执行事由进行审查;对劳动争议案件是否有不予执行事由进行审查;对是否同意申请人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申请的审查;暂缓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的查核;网络司法拍卖中确定起拍价及其降价幅度、竞价增价幅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0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实施强制执行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哪些流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个体被工商行政罚款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1、催告程序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
    2023-07-09
    486人看过
  • 在医疗事故调解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事项
    对于病人和病人家属来说,解决医疗纠纷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避免过激行为。由于病人及其家属对医学知识了解不多,对疾病认识不足,很难判断不良的果发生的原因。因此,应当耐心听取医生和医院方面的解释,要相信医院,相信科学。同时,还可以向熟悉的医生请教,听取他们的意见。还可以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咨询,例如专门负责任医疗纠纷咨询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如果觉得医院和医生的解释不能令人满意,可以书面提出问题,要求医院进行调查,并对所提出的问题予以解释。当病人方面掌握较充分的证据,能够说明医生和医院在医疗中有过错行为,并且该过错与不良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时,便可以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经协商,如果双方都认为赔偿数额可以接受,便可以达成协议。一、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流程是怎样的1、发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方当事人应首先依法向医方申请复印客观病历(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
    2023-04-01
    416人看过
  • 管制执行过程中有哪些需要遵守的规定
    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要遵守的规定有: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等。管制执行机关是哪个,在管制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管制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管制期间,应遵守的规定有:(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2023-07-28
    497人看过
  • 合伙协议中都有哪些需要约定的事项呢
    合伙协议需要约定的事项: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事务的执行;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其他事项。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1、合伙人资格审查。由于全体合伙人即合伙企业要对合伙人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一定要审查好合伙人的资格,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的最重要的方面,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一定要备份;2、合伙人的出资一定要明确。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要明确,其他合伙人要注意落实,动产要转移持有人,不动产要办理变更登记,建立合伙企业帐目。3、合伙企业的账目要清晰。可聘请专业人员按规定建立健全,注意单据入账的审批制度要经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人有查阅帐目的权利;4、合伙协议的其他条款尽量具体。凡涉及合伙事务的管理制度,尽量落实到书面上,预防将来发生争议
    2023-07-26
    363人看过
  • 探讨强制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循的规则与注意事项
    强制执行的流程具体是:1、申请人或者其代理律师查询和了解被申请人人的相关财产线索;2、拟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到执行法院;3、法院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4、立案后,进入执行程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1、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2、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3、材料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看网上的相应模板。原告身份证明:同起诉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
    2023-07-12
    427人看过
  • 行政复议流程中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行政复议流程中需要符合哪些条件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二、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行政复议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等。三、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有哪些分类类型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有的分类类型如下:1.独立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级人民政府和它的工作部门是独立被申请人。2.共同被申请人。3.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权限的被申请人。4.法定授权的组织作为被
    2023-06-29
    245人看过
  • 在医疗纠纷和解过程中哪些事项需要注意
    一、在医疗纠纷和解过程中哪些事项需要注意发生医疗纠纷后协商解决要注意的问题为:1.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2.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3.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4.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5.患方合法主体;6.医疗机构合法主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二、如何在医疗纠纷中获取证据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合法要求。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3.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
    2023-10-20
    386人看过
  • 办理再许可过程中需注意哪些事项?
    一个好的商标,往往会受到更多人的青睐,于是,有些人就会找商标权利人签订许可合同,允许其使用这个商标。不过,一个通过法律途径注册成功的商标,那么在有人想要得到许可的话,也需要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在实践中,你要办理商标使用许,就得办好以下两件事:1、你跟被许可人要签订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你的注册商标。因为是合同,所以你的合同需要满足合同有效的条件,要是因为合同任何一方导致无效的话,那就需要承担责任的。2、签好合同之后要去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你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你就要将你的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如果商标使用许可没有及时去备案的,就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你许可他人使用你的商标,但是没去办理备案,那么接下来你再去许可另外的人的话,那么先前的被许可人就不能以这个要求后面的许可人承担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赔偿。不过,在办理商标
    2023-04-30
    324人看过
  • 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工程中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注意事项是:1、在建工程通过预售形式已向消费者售卖,且消费者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的,消费者权益优先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2、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应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优先受偿权法。按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
    2023-07-28
    490人看过
  • 买房需要什么手续,购买过程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买房需要什么手续:1、审查开发商:现在的骗子那么多,对于这些重要的事情要更加小心。所以首先得审查开发商有没有售房的五证,具体有以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这五证是必须的。另外还得查看《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是第一步,千万不能嫌麻烦就不查了,为了以后美好的生活,现在的一点小问题都不能落下的。2、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如果我们已经确定了自己想买哪套房子时,就要先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这是买卖双方在签订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3、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买房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想清楚有哪些还没想到的问题,因为购房者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我们必须把想谈的,敏感的问题落实到文字上,到时候如果出什么问题我们还可以拿白纸黑字的来说话
    2023-06-13
    282人看过
  • 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带六种材料,分别是:1.执行申请书;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二、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撤销吗强制执行可以撤销的。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执行申请人需要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书,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然后终止强制执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
    2023-09-28
    127人看过
  • 死刑执行中需要遵守哪些程序
    一、死刑执行中需要遵守哪些程序死刑执行中需要遵守的程序如下: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2.人民法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5.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写成笔录,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6.通知罪犯家属。二、适用死刑的条件是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三、死刑执行方式都有哪些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
    2023-08-20
    426人看过
  • 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注意事项
    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工作时间须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保持容貌严整。2.行政执法人员要带齐有关执法证件、文书和票据。3.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纠正、处理违章时,一般要先敬礼、亮证,后纠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5-07
    363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的起诉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变更抚养权的起诉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注意:1.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都有:(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自愿随另一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3.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4.父母如果不能协议变更抚养权的话,要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便只能去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因法律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二、抚养权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孩子抚养权纠纷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
    2023-10-06
    4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执行过程中需缴纳哪些费用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9
      应该按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标准收取执行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
    • 在债务重组过程中,需要关注哪些事项?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28
      在债务重组期间,企业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区分债务重组和破产清偿的区别。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就债务条件重新达成协议,减轻债务人的财务负担,促进企业继续生存下去的财务手段。而破产清偿是指企业无法偿还债务,被迫终止经营,按照一定的顺序偿还债务。 2. 注意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企业需要保持持续经营,并在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保障债权人能够拥有在一定期限内收回大部分债权的权利。
    • 在医院履行转诊义务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27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满足以下前提条件:设备或技术条件无法提供有效的治疗方案;转诊必须及时进行。此外,医疗机构不具备转诊决定权,只能建议转诊,患者具有自主决定权。在转诊过程中,医疗机构必须采取急救处置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遵循医疗行业规范,为患者提供高效、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必须
    • 在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过程中,是否需要停止执行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10
      在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过程中,法院通常不会停止执行行动。 如果被执行人或相关利益方能够提供充分且有效的担保,请求暂停相应的处置措施,那么人民法院可以考虑并给予许可,暂时终止执行程序。 如果申请执行人也能提供充分且有效的担保,请求恢复执行原状,那么法院应该尊重申请人的请求,并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死亡需要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1,无遗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死亡,导致执行中止或终止,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提供死亡证明,恢复执行。2、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一、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又无义务承担人的;3、第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