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讲述的是看守所宿舍是否允许吸烟的问题。看守所内空间狭小,允许吸烟可能危害他人健康。虽然法律法规未对看守所是否禁止吸烟做出明确规定,但同监舍关押多个犯罪嫌疑人,吸烟问题应当被禁止。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期间的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和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在看守所的宿舍里,吸烟是被禁止的。不过,法律法规并未对看守所是否禁止吸烟做出明确规定。但同监舍往往关押多个犯罪嫌疑人,活动空间狭小,允许吸烟势必导致其他人被动吸烟,危害他人健康,侵害他人健康权,因此监舍是不允许吸烟的。犯罪嫌疑人关进看守所,烟都会被暂扣离开时返还。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 核 心 内 容 】 看 守 所 的 生 活 规 定 : 吸 烟 与 健 康 权
标题:看守所的生活规定:吸烟与健康权
分析:根据我国《看守所生活规定》的相关规定,看守所内禁止吸烟。这一规定涉及到公民的健康权,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对公共场所禁烟政策的坚定决心。
在看守所内,吸烟不仅对吸烟者的健康造成威胁,也对周围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禁止吸烟是保障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同时,看守所内作为公共场所,同样应当遵守国家的公共场所禁烟政策。
综上所述,看守所的生活规定中禁止吸烟是为了保护在押人员的健康权,也是我国公共场所禁烟政策的体现。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
总结:看守所的生活规定中禁止吸烟是为了保护在押人员的健康权,也是我国公共场所禁烟政策的体现。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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