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8:31:15 134 人看过

1、棚户区及棚户区改造的概念是什么?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2、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原则是什么?

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进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户数)征收补偿协议的签约率达到90%以上,协议生效,统一进行补偿,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时间进行搬迁。

3、棚户区改造补偿多少?以西安为例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中,将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安置被征收人;政府通过搭建平台或预订服务,提供房源供被征收人选购,总体来说就是直接给钱、直接给房、选房三种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是以共同选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标准,同时享受20%的补贴,还有三个月到十五个月的过渡补偿费,还有搬迁费及奖励等内容,市政府还承诺提供免费车辆帮助被征收人搬家。除此之外,还可以全额报销被征收人买房的契税。西安市的目的就是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为此直接规定,货币补偿不得低于40%。

给房一般是以评估价值为标准,由征收人统一购买房屋、集中安置。这种方式由于区位、兑换比例不统一等原因,选择的当事人不多。

选择房屋,一般是市政府提供房源,供被征收人选购,这样就避免了安置房选择上征收人上下其手的机会,更好地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

这些规定只是西安市的规定,各地还有很多其他政策,但是大体相同。关键是如何落实到被征收人手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强拆怎么,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有哪些
    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强拆可与拆迁部门协商要求拆迁补偿,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一、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强拆怎么棚户区改造房屋被强拆可以要求拆迁补偿,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可以与拆迁部门协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有哪些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标准有货币补偿和
    2022-05-15
    138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要土地证吗
    棚户区改造有房屋证,但牵涉很多的问题:(一)短期内不能解决,原由多方面,政府主要是考虑不能确权这么多的房,冲击房地产市场。(二)交纳税赋不确定。因为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是很吃亏的,房地产先投入资本改造完棚户区,正好资本链不完善的时候,是不可能负责老百姓这部分的税款的。因为房地产无销售业绩啊,无销售出一套房,但棚户区改造老百姓是要交纳契税的啊,要怎样定这个准则呢?比如定按照10000元没平米交纳契税,老百姓交纳了,但房地产也得跟着交纳很多的税款啊!(三)改造后因此而产生了许多的二套房三套房甚至多套房,政府要怎样收这部分房的税呢?肯定要定高税价,因为这部分也隶属时代产物,是暴利啊!所以政府也很难定这部分的税赋。一、棚户区改造土地使用证有补偿吗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依据的是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其第三章,规定的是补偿。具体可以查看。依据该条例的规定,补偿的
    2023-02-17
    418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违法征收应该如何维权
    一、棚户区改造违法征收应该如何维权对棚户违法征收的,被征收人可以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请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介入调查,也可能委托律师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
    2023-06-12
    314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补助如何发放
    一、棚户区改造补助如何发放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城乡建设,其中棚户区改造是重点工程之一。棚户区改造补助发放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效益最大化。1.《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资金的计算与分配、拨付和使用、监督管理等内容。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流程。这些办法明确了补助资金的管理机制,旨在规范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二、政策依据与法规指导1.法律规定棚户区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及房屋的市场价格评估来进行补偿的。2.棚户区改造补助的具体政策和法规指导是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的关键。3.依据《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设立城市棚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地方棚改工作。这些政策和办法的出台,为棚改补助提供了法律基础和管理框架,确保资金按照规定途径、明确流程发放,提
    2024-02-23
    35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中房屋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前置要件(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二)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三)房屋评估1.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进行协商选择;2.评估机构的评估必须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3.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示;4.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申请复议评估,对复核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四)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五)强制拆除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是可以进行司法强拆的。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程序:1.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面积、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征地书
    2023-03-28
    8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没房没地有户口有补偿吗
    一、棚户区改造没房没地有户口有补偿吗按照我国现行法例的规定,若仅持有户籍而无实质性房产,在面对相关补偿事宜时,通常无法获得充分补偿。这是因为,拆迁补偿主要面向那些拥有被拆毁或改造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而补偿与安置资格的取得也往往依赖于该等房屋的实际存在。因此,若无实质性的房产,便无法享有相应的补偿权益。然而,在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情况下,尽管个人并未拥有房屋,但只要身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拥有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么在征收补偿过程中,他们仍然能够获得相应比例的补偿款。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农民有权依据拆迁以及上级部门所制定的安置规划,向拆迁方提出补偿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拆迁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必须经过合法审批,且不得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审批的宅基地,将不予认定。同样地,经合法审批后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亦不会给予补偿。对于那些仅有户籍而无实质性房产的个体而言,他们将无法享受到对房屋价值的补偿
    2024-07-27
    124人看过
  • 如何确定棚户区改造的补偿金额?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为:房屋建筑面积+0.2倍房屋面积+10平方米;房屋价值补偿根据面积和装修综合计算;搬迁费按面积计算,产权调换按系数计算。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为:1.被征收的棚户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加上该面积的0.2倍再加上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的最小户型面积,被改造者可以购买产权调换房屋的最小户型。2.被征收的房屋价值补偿根据被改造房屋的面积和房屋的装修、附属价格综合计算。3.搬迁费是按照被改造房屋面积给予补偿,按每平方米40元计算,进行产权调换的按每平方米80元计算。湖南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一)村、旧住宅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界定城市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1.集中成片棚户区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
    2023-06-30
    103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棚户区拆迁怎么补偿
    一、征收国有土地棚户区拆迁怎么补偿?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2、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3、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棚户区拆迁补偿流程有哪些?1、拆迁人申
    2024-01-24
    73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遵循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以棚户区广大群众的利益为重,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给予政策倾斜和合理照顾,促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确保“住有所居”。(二)公开公正、和谐拆迁。依法保护棚户区各类房屋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到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阳光操作,减少拆迁矛盾和纠纷。(三)统筹兼顾,合理补偿。结合市情,因地制宜,处理好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既要使拆迁困难家庭得到利益和实惠,又要做到合理控制拆迁成本,使拆迁补偿政策合法性与合理性相兼顾。(四)统一性和连续性。与国家、省、市拆迁法规和政策相统一,注意新旧政策衔接,保持全市拆迁改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既要有利于推进棚户区改造,又要有利于非棚户区拆迁的顺利实施。一、旧房改造应该领补助还是领补偿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旧房进行改造的,一般是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所以应该对
    2023-03-25
    385人看过
  • 旧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是一样的吗,应当如何补偿
    棚户区改造一般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相关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按照街道申请、区住建局的实地查看、市房屋安全的相关专家鉴定、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统一拆迁安置的规定程序进行。只有经过市里专家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旧房改造应当如何补偿对危旧房屋进行改造的,补偿的标准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
    2023-06-15
    90人看过
  • 国家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有哪些,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如何补偿
    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的补偿有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和外迁补助费等。一、国家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有哪些国家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有《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补偿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二、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如何补偿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的补偿如下1.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2.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2)补偿补助总款3.停产停业损失补
    2022-06-18
    151人看过
  • 如何判断棚户区改造补偿是否合理
    对棚户区改造补偿是否合理,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则不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如果降低了生活水平的,补偿肯定是不合理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纺织厂棚户区改
    2023-08-18
    92人看过
  • 太原棚户区改造如何提供补偿标准
    目前,太原市六区共有棚户区114个,其中尖草坪区25个,万柏林区19个,晋源区7个,杏花岭区35个,迎泽区12个,小店区16个。对于棚户区居民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充分了解棚户区改造补偿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今天,我想谈谈这个问题。首先,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要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主管部门去问清楚。每个区都有自己的改革方案和补偿方案,也会传达相关政策。首先,补偿分为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两类。第二,房屋置换补偿包括三种类型。一是需要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按1:1.5的面积比进行新旧置换。第二,以新价格置换房子,就是把你的房子变成一个价格,这个价格与房子的新旧、装修和结构有关;3。其他搬迁奖励。第三,必须对地方房屋征收面积认定办法有明确规定。一般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有一个上限。由于棚户区形成时间长,历史遗留问题多,住户多,每户的居住面积不够,自然形成了一些院落建筑。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计算面积必须
    2023-05-08
    159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物业费如何收
    一、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物业费如何收?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不同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二、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物业费具体包括哪些费用?1、小区的清洁卫生费用;2、小区的绿化养护费用;3、小区的秩序维护费用;4、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和福利费等;5、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固定资产折旧;8、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三、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物业服务内容包括哪些?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养护和管理;2、公共绿化的维护;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4、公共区域的秩序维
    2023-04-19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棚户区改造补偿与国有土地房屋有什么不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区别在于:一是前者为惠民利民工程,后者为商业行为;二是前者居民一般是就地安置须回迁,后者可以异安置或自行解决住房;三是前者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后者为政府引导或准予;四是对于物权处理上,前者是以房易附带(互易中超过部分)补偿,后者是高业化的交易与征收。棚户区改是指政府为了改善棚户区内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由政府实施并予以开发商一定的惠顾政策,为居民重置重建的惠民工程。对于房屋的
    • 延安棚户区改造改建棚户改造大棚房补偿多少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31
      一般来说大棚房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大棚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
    • 政府棚户区改造征收房屋土地证标有房屋类型是出让怎么计算补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7
      依据法律规定,补偿计算的基础是按照土地和房屋的面积进行。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按照不低于周边新建的同用途的商品房的市场价进行。法律参考: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商业用地和棚户区改造补偿有什么区别房屋补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其实,不管是为了商业用途还是旧城改造,主要是看被拆迁的范围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会差异巨大的。而且拆迁之后土地的用途是用于商业开发还是用来搞绿化这个与补偿也没有关系。因为补偿是对征地行为的补偿,而用于做何种建设这是供地行为,与被拆迁人无关。至于补偿多少,因为全国各地房价不一,所以各地补偿标准也不尽相同。这个主要参照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来确定。
    • 棚户区改造补偿出去土地证价值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7
      新的土地证有新的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因开发商争购而停办,后改为棚户区改造,在补偿时,土地证(划拨)没有任何作用,房屋作为无证房给予补偿,(房屋是80年初盖的自建房,老的房产证是房大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