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既遂的惩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内幕交易罪的具体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量刑标准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哪些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和内幕信息罪?
1.构成犯罪的主体是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2.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有让自己或者他人从中牟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3.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内幕交易或者泄漏内幕信息的行为。
4.行为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自然人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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