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实行裁决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裁决原则是调解原则、及时迅速原则以及回避原则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除需遵守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外,还需遵守如下特有原则:
1、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之所以规定这一原则,是因为争议的产生往往是双方当事人对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不一致,对争议事实存在分歧和误解等,通过宣传法制、说服教育,疏导协商,争议事项大都是可以解决好的。同时,调解还具有简便、灵活、易行、迅速的特点以及缓和、改善双方矛盾的作用。贯彻调解原则,应注意防止强行调解和久调不决的做法。强行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久调不决则违背了及时、迅速的原则。
2、及时、迅速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尽快地解决争议。贯彻这一原则,是由劳动争议的特点所决定。劳动争议与企业的生产和职工的生活密切相关,久拖不决势必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因此,劳动法明确了“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的要求。
3、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回避情节的,可能裁决不公,都可以申请更换他人,以保证仲裁公正顺利进行。是否采取回避措施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4、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委员会由三方代表单数组成,仲裁庭则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均为多数人组成,难免意见有分歧,而仲裁委员会成员、仲裁员均有平等的表决权,为保证裁决不因少数成员意见的不一而难以作出,故以少数服从多数,简单多数即可做出裁决。《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和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仲裁决定。
5、一次裁决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次裁决即行终结的法律制度。这是针对过去曾实行两次裁决所存在的弊端而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贯彻这一原则,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得再向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第二次仲裁,只能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仲裁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仲裁决定履行。贯彻这一原则,有利于及时、迅速解决争议事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劳动争议发生纠纷的情况之下,双方当事人没有办法解决,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的,并且劳动仲裁委员会肯定是需要根据实际所审理的情况来作出劳动仲裁裁决的,通常情况之下的话在处理这类型的案件的时候,是需要遵循调解原则,回避原则以及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
-
仲裁调解中的劳动争议原则是什么
173人看过
-
按劳动仲裁怎么争议裁决
391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确立的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
16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遗漏仲裁请求
251人看过
-
中国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实施方法
390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劳动争议仲裁的优势
28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哪些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哪些原则的原则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劳动争议仲裁,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第三者,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在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上的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法律制度。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方面的纷争无法调和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就成了解决问题的必经途径了。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处理程序简便、灵活、快速,注重调解,收费低等特点。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下列原则: (1)“三方原则”。就是由政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实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9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如果劳动者对“一裁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仲裁原则和事实劳动争议怎么处理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0《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案件实行什么原则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51、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 2、及时、迅速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尽快地解决争议。 3、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 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回避情节的,可能裁决不公,都可以申请更换他人,以保证仲裁公正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决定采取什么原则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由省。仲裁委员会的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下设实体化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争议调解仲裁等日常工作。办事机构名称和仲裁员等工作人员按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进行规范和配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用人单位代表等组成;(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第九条仲裁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研究本委职责履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