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6 22:25:19 143 人看过

一、成都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

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

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

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

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协议离婚材料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下列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四)如果是港澳台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如果是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4-05-06
    287人看过
  • 四川成都市离婚需要的资料是什么2024
    一、成都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
    2023-11-19
    80人看过
  • 成都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材料2023
    一、成都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
    2023-05-28
    440人看过
  • 成都市积分入学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一、成都积分入学流程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二、成都积分入学条件11分的积分指标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能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能低于1分;未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具体操作时可按照2018年入学办法即“社会保险及居住证明两个满一年”,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2014年起,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其中要求流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两个满一年”,按积分政策折算后积分为11分,延续了之前的入学条件。三、流动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办理入学时间、地点流动人
    2023-05-11
    381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成都离婚证办理所需材料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2
      (一)办理条件 1.办理过离婚登记的; 2.离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 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
    • 北京离婚起诉材料都需要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9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或答辩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等。 2、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权限。 3、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单位、住所等。 4、如果是涉外诉讼,当事人要提供其外国国籍的身份证明,外文起诉状(答辩状)应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书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
    •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都有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08
      1.写民事诉状。 2.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
    • 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1
      答复如下 1、可以办理离婚 2、需要查登记档案 3、到如何一方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双方共同去办理登记离婚 1、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携带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和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财产及子女、债权债务) 4、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询问相关情况,符合离婚条件的,给予登记。
    • 协议离婚怎么办,都需要什么材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2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