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交通事故工伤鉴定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04:12 90 人看过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了交通意外,只要有相关材料的证明,也可被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二、两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六、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八、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一、交通事故工伤工伤认定有哪些细则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了交通意外,只要有相关材料的证明,也可被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二、两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六、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七、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八、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二、交通事故的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工伤鉴定需要这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1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交通事故责任有关系吗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与责任有关,超过保险公司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各自责任的大小按一定的比例分担损失费用。最新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三、责任限额:是指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四、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
    2023-05-01
    389人看过
  • 有关工伤认定和工伤伤残鉴定方面的问题
    问:工伤鉴定时间我是04年发生的工伤一直到现在治疗基本上差不多了。开始的一年之内都在医院里面没法去做工伤鉴定当时我家的亲属去问过人家说要有3到4名目击者什么的也没给一个确切的答复而我又在医院治疗给耽搁了我想问一下我现在的这种情况还能不能去做工伤鉴定?已经托了很长时间了现在生活方面也也因为病情的关心受到影响去做劳动等级鉴定的话需要工伤鉴定么?问题补充:没有认定工伤当时伤到一年多都在医院治疗我当时去哪家工厂工作的时候才14岁可以办理工伤么本网站答疑:你所提出的是俩个方面的概念,工伤认定及工伤伤残级别的鉴定,两者有先后顺序的,应该先进行工伤认定。1、发生工伤后首先应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在治疗终结或治疗相对稳定后再进行工伤伤残级别的鉴定。2、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提出。3、工伤伤残鉴定的条件是
    2023-06-05
    33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看当事人些什么问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鉴定人要注意的问题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一、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多长时间能出来一般交通事故的尸检报告不会超过20天就可以出来。通常需要进行检验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自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天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和鉴定。如果是尸体检验,则必须要在死亡当日起3天之内完成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与检验、鉴定机构明确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时间,按照相关规定,约定的期限一般不可超过20天。二、交通事故责任书多久才能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
    2023-06-26
    201人看过
  • 工伤鉴定后申请伤残鉴定的相关问题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伤残鉴定后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辞职后还能工伤鉴定吗工伤认定有效期是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在一年内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领取到工伤认定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辞职后工伤鉴定还有用,可以根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待遇。如果在职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那么,由社保局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如果,在职时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所有费用按照伤残等级全部由用
    2023-07-06
    473人看过
  • 关于试行工伤事故简易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冀人社字[2010]142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提高工伤保险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决定试行工伤事故简易处理办法。现就有关事项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冀人社字[2010]142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提高工伤保险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决定试行工伤事故简易处理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伤事故可以适用简易处理办法:(一)伤害事故发生时已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统筹,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关于应当认定或视同工伤情形规定的;(二)职工所受伤害程度轻微,达不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
    2023-06-09
    342人看过
  • 无法查明责任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问题
    通常在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有人员受伤的话,该人员可以向相关的工商认定部门来申请认定工伤,如果认定工伤的话,自己会得到一定的赔偿,还会得到一定的休息时间。而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是来证明自己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一方,也就是说要有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一方究竟是谁。但却不是每一个交通事故都能够有这样的认定书。因为不是每一个交通事故都有着明确的责任划分,如果出现了一些自然灾害,例如突然的降雨,降雪导致的交通事故的话,就有可能没有责任一方,大自然不可能成为责任的一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办法作出明确的责任认定。那么在没有办法进行责任认定的情况下,那么应该怎样认定工伤,以及到相关的工商认定部门作出证明呢?1.对于这个问题,简单来讲,就算没有办法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也是不影响工伤认定的。在我国早已经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在自己上班的路上和下班回家的路上,如果遇到了一些交通事故,
    2023-06-17
    41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的无证驾驶员工伤认定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是认定工伤的法定条款,第十六条又规定了应当予以排除的其他情形。周某是在上下班的合理线路上遭遇机动车事故发生的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但是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的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案情简介]周某是某企业员工?2003年11月16日下班后无证驾驶一摩托车回家,途中与一大客车相撞死亡。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周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其亲属在2004年10月向某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周某死亡性质认定,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调查取证,在2004年12月作出周某属因工死亡的决定。用人单位对此决定不服,向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议维持了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决定。[争论焦点]本案中,对于周某下班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事实无大的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其行为是否符
    2023-07-02
    84人看过
  • 工伤鉴定级数相关问题?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1)边缘智能;2)精神病性症状有人格改变者;3)颅骨外露;4)面部烧伤广泛植皮术后;5)鼻或面颊部有
    2023-04-28
    423人看过
  • 交通事故重新鉴定注意什么问题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所以,为避免案件被重新鉴定,伤者应尽可能选择信誉度高的司法鉴定机构,最起码该鉴定机构被交警部门、法院及保险公司三家认可。当事人不可为追求伤残级别而随便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特别是不可以选择那种在事故发生地没有合法、固定办公室的司法鉴定机构,否则,一旦重新鉴定,对当事人极其不利。需要说明的是,案件如碰到车方或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况,法院需要等待新的鉴定结果判决,案件诉讼的时间会拖得很长,当事人需要耐心等待。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共有12种。分别是尸体检验、轻重伤鉴定、成伤机制鉴定、伤残评定、酒精含量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检验、事故车辆机械故障鉴定、车辆定
    2023-06-03
    156人看过
  • 交通事故强制执行有关问题
    当事人首先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交通事故强制执行申请书,经过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则予以立案。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会向申请人出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一般包括如下7项事项:1、被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的案号。2、申请执行人享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延期执行、撤销执行,自行和解的权利。3、申请执行人承担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义务。4、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5、代理人申请延期执行、撤销执行、和对方和解的,需要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6、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规定履行的指定期间。7、负责该案件执行的执行庭执行员姓名、联系方式。执行案件申请执行费用暂不预缴,该笔费用在执行得到首批款项中予以扣除。执行中的实际支出费用根据实际情况预收。二、交通事故赔偿强制执行的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赔偿强制执行的申请的期间是两年,
    2023-06-03
    16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有问题是否影响伤残鉴定的等级
    不会影响伤残鉴定的等级,但是会影响最终的赔偿结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其解决办法如下: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是否可以进行救济如果可以救济,则如何进行救济事故认定书是否采信,则须由法院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审查判断,而不是不加审查一概当然认定采纳。如果达成调解发生“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责任书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采纳交通事故认定的意见,需要经过证据审查以后方可以确定。但是,实践中,需要法官有高度的责任心,否则,交通事故一旦认定,几乎就只有理论上更改的可能,而这正好是现实!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律救济途径有二:A、《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
    2023-03-02
    208人看过
  •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自国务院发布《道路处理办法》后,公安部陆续发布了《道路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道路交通事故勘验照相》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和标准,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但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交通勘查方面仍是办案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主要是取证质量不高,影响事故;出现场不及时或勘查时间过长,造成交通阻塞;现场防护措施不够,以致造成勘查人员伤亡。为保证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工作及时、顺利地进行,提高取证质量,维护道路交通的畅通,现就做好交通事故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现场勘查是处理交通事故工作的基础,对于全面分析事故原因,准确认定事故责任,作好处罚和善后调解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全面、仔细、依法勘查、保证工作质量,同时还必须缩短勘查时间、保证自身安全。所有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人员要认真执行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
    2023-04-23
    22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工伤问题:能否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的,只要能够确认不属于劳动者的主要责任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
    2023-07-15
    2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过程中,伤残鉴定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人应注意的问题如下:1、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鉴定人员,积极提供相关伤害信息、物证和检查材料,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查;2、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擅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鉴定书无效;4、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双方共同认可或者公安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鉴定。作为鉴定人应具备哪些条件1、专业知识条件鉴定人是较高层次的专家,必须具备与之相应的专业知识,这是司法鉴定人必备的首要条件。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对自己从事的学科的专业知识经过系统的学习,理论基础扎实,应用技术熟练。一般须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以上的学历,本专业以外的必须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2、鉴定实践能力条件鉴定实践能力是指司法鉴定人具备独自解决本学科范围内有关鉴定问题的能力,是鉴定人开展鉴定活动的基础。对鉴定人实践能力的评断,
    2023-07-14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关于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时间的规定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3
      交通事故与工伤待遇竞合的规定是在劳动者人身权受到第三人侵害的同时又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如劳动者分别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及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仲裁的,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和不服工伤保险赔偿仲裁裁决提出的请求,法院应分别依法作出判决。
    • 交通事故鉴定法定误工天数有哪些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3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 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的问题,有哪些相关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28
      交通事故鉴定费应当由诉讼的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提起诉讼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负担提供相关证据的责任,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和核实证据。
    • 交通事故责任问题与工伤赔偿有无关系?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7-20
      两者是有关系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警来定,法院无权判决。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在非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才会定工伤的,由劳动局来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
    • 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的精神病鉴定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28
      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的司法精神病鉴定一般是可以做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条件,而且还要征得司法鉴定中心部门的同意,在申请做司法鉴定时候就要提交相关的材料,相关部门的人员就会根据受害者的伤情来决定是否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