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债权人会议成员的资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9 12:09:34 162 人看过

在合法申报了债券之后的债权人都被视为债权人会议的正式成员,他们有资格参与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

对于还未明确具体债权数额的债权人而言,在除却由人民法院特别在会议期间授权并临时确定债权金额的特殊情况下,丫们暂时不能参与行使表决权。

然而,债权人却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的方式参与到债权人会议中去,同时也就拥有了代表自己行使表决权的权利和机会。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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