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车险不予理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21:21:27 296 人看过

下列情形车险不予理赔:

1.未进行年检和年审的车辆。

2.被保险人不存在过错的。

3.车辆在收费停车场被盗的。

4.营业性修理厂中,无论是维修试车造成车辆损毁,还是车辆丢失,都应由修理厂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交通事故只有车损没有人员受伤

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1.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2.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3.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4.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5.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6.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7.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车损险如何理赔,车损险理赔是怎样的

车损险如何理赔包括以下两部分:

1、赔偿项目:包括被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以及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的消防设备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因抢救而损坏他人财产,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2、赔偿额度:保险公司会根据您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

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

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它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由于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三、交通事故怎样进行理赔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如下: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1.报警定责。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是当场出具,也可以在事故发生起10日之内出具。

2.向保险公司报案定损。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保险单证和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3.车辆维修,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哪些行政侵权情形国家不予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有:(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对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概括性规定。此处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目前法律规定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主要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和邮政传递中造成的损失。
    2023-05-01
    371人看过
  • 发生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房贷险?
    买了房贷保险也产不意味着安枕无忧,保险公司对房贷保险的理赔条件做出严格限制。根据《上海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条款》规定,以下十种情形,保险公司不予理赔:1、房屋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建筑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的;2、购房者在意外发生前未履行《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义务而拖欠的借款本息金额的;3、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4、因核子辐射或污染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5、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6、因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导致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7、因购房者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8、购房者因疾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力的;9、因自杀、自伤、饮酒过度、滥用药物、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购房者死亡或者丧失还款能
    2023-06-11
    109人看过
  • 哪些情形看病不予报销
    一、非正常转诊到上级医院第一种:老百姓未经当地医院医疗,擅自到非定点地区就医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老百姓总有一种心理,本地的医生医术都不行,一旦有病了,直接就去往大城市,甚至跨省就医的也大有常在。这种情况,必须要先去定点地区的医院就医,如果定点医院不能医治,需要开具转诊单,才可以异地就医,享受新农合报销。另外,自己购买的药品产生的医药费,在农村的合作医疗指定报销点可以报销一部分,例如有些地区,在报销点购买一次药每天最高报销20元。二、非因疾病产生的费用第二种:那些非因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例如美容、镶牙、配镜、助听器、整容手术以及一些康复性的治疗手段(如在外针灸、按摩、推拿、理疗等,不能报销。另外,正常看病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吃饭等的费用)就不能报销。三、非因自身原因产生的费用第三种:非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伤害,例如发生交通事故、发生工伤、第三人侵权等造成身体受伤害需要住院医治的,新农
    2023-05-09
    41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予返还彩礼?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
    2023-04-22
    81人看过
  • 家庭财产保险不理赔有哪些情形
    家庭财产保险不理赔的情形:1、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2、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相关知识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通常包括:1、日用口、床上用品;2、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3、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4、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副产品等。有些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很难确定,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字画等,这些财产必须由专业鉴定人员进行价值鉴定,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后,才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通常对以下家庭财产不予承保:1、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2、日常生活所需的日用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酒、药品、化妆
    2023-05-01
    275人看过
  • 不予以国家赔偿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行政赔偿: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刑事赔偿: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种类(一)过错原则由于国家赔偿制度是从事侵权赔偿制度发展而来的,因而民事侵权制度中确定归属的过错原则便对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产生了深刻影响,在受民法影响较深的国
    2023-03-25
    160人看过
  • 不予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政不予赔偿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这里的“个人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政职权无关的涉及个人情感、利益等因素的行为。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某一行为是属于行使职权的职务行为,还是属于个人行为,不仅应考虑行为的时间、地点,以及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名义,而且还应考虑行为与职权之间是否存在内在联系,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正确地判断其行为的属性。如果属于行为人个人行为,对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害,则国家不负行政赔偿责任。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实践中应注意的是,因受害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国家不予行政赔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受害人主观上有故意,且其故意行为是导致行政主体实施侵权行为的直接和全部原因;二是损害的发生完全是受害人自己的故意行为所引起的,国家才不予赔偿。如果部分损害是受
    2023-06-19
    153人看过
  • 哪些情形的存款保险制度不予保障?
    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不予保障:1.存款丢失;2.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亏损、收益不达标、变保险;3.银行代售理财产品出现兑付危机、资金亏损。此外,限额保险赔付金额究竟是包括本金和利息在内,还是只赔本金,尚未有明确的规定。不予准许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是不予受理的:(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对不予受理的司法鉴定案件,鉴定机构会向委托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2023-08-18
    380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不予受理拆迁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以同样的理由再次申请裁决;(4)房屋已经灭失;(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离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情形有哪些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一方要求离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必须就离婚意向达成一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2、双方虽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3、一方或者双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双方未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八条
    2023-08-08
    254人看过
  • 2023不予逮捕的情形是哪些
    一、不予逮捕的情形是哪些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四)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五)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六)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不予逮捕的条件有哪些不予批准逮捕的三个条件是:第一,涉案行为人不构成犯罪:(1)有证据证明未发生犯罪事实;(2)涉
    2023-04-20
    230人看过
  • 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4)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一、德州保险诈骗罪立案标准是多少德州保险诈骗罪刑事立案标准是:1.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二、犯了保险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有
    2023-03-21
    236人看过
  • 办理离婚登记有哪些情形的不予受理
    办理离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温馨提示:夫妻双上在离婚的时候,可以选择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本律师建议双方能协议离婚,这样既不伤和气,可以使双方当事人充分的发挥意思自治,又可以减少经济及时间精力的支
    2023-07-22
    343人看过
  • 车损险保额方式有哪些,哪些情况车损险不理赔
    一、车损险保额方式有哪些1、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这种投保方式,保险公司认为是足额投保,出险时被保险人可获实际损失的赔偿。2、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额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这种投保方式,虽然可以少交一些保费,但是从保险上讲属于不足额投保。因为在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只能按实际价值与新车价格之比,给予比例赔偿。因为车主是按照汽车实际价值投保,所有汽车零部件的保额都以它们的折旧价为理赔标准,万一在修车过程中需要更换新零部件,保险公司就只能参考该零部件的折旧价值,赔偿给车主一部分修理费用。3、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这种投保方式通常发生在稀有车型或罚没车辆身上。因为稀有车型的价格在市场上往往没有比对性,价值又比较高,而罚没车辆的买价往往过低。二、哪些情况车损险不理赔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
    2023-04-10
    60人看过
  • 12315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12315不予受理的情形(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二、12315投诉条件(一)有明确的被诉方;(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二)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四)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2023-04-30
    42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哪些车祸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哪些车祸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情形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哪些车祸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1、酒后驾车、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严禁驾驶各类机动车。由于酒后能使人四肢僵硬,记忆减退,操作车辆容易失控,风险难以预测,所以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2、无证驾车或与准驾车型不符。 无证驾车与准驾车型不符都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当事人其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3、逾时报案,报案不实。
    • 机动车辆保险, 哪些情形不理赔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9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种,有效地保护了车主的利益。但是,并不是所有参加了“车险”的车辆都能在交通事故后得到赔偿,那么机动车辆保险,哪些情形不理赔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与知识,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车险不赔的六种情形:1、未年检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
    • 车主有哪些情形应予以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7
      在车主与驾驶人分离的情况下,若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由实际驾驶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若需要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要车主对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车主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有: 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驾驶员为职务行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 哪些情形下不予注册有哪些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房地产权属有争议;(二)属公告的拆迁范围(继承除外);(三)非法占用土地;(四)属违法建筑或临时建筑;(五)房地产权利受到限制或权属界限不明;(六)提交原件不能证明权属来源合法或申报不实;(七)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建房地产设定抵押或为第三人担保;(八)新建房屋实际用地面积或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原土地出让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规定的土
    • 哪些情形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