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偷偷给小三钱妻子能否追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7:04:24 379 人看过

一、丈夫偷偷给小三钱妻子能否追回

1、可以。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如果一方出轨私自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钱给小三,这种行为属于单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

2、另一方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半份份额,而属于出轨方的那半份财产,则属于自愿性质。妻子可以起诉主张赠与房产的行为无效,通过打赢这场官司撤销一方对小三的赠与,进而要回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如果还有赠与其它奢侈品,掌握了基础证据的话,同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赠与。

3、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做的处分夫妻财产的行为在没有取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是效力待定的行为,赠与钱财的合同不能当然有效。

4、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应该怎么向“小三”要回钱

1、虽然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方做出的赠与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是无法追回来的。但是,在没有另外约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夫妻财产就不受这个限制。丈夫出轨赠与小三的钱财,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权利受限来追回。

2、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做的处分夫妻财产的行为在没有取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是效力待定的行为,赠与钱财的合同不能当然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28日 1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丈夫赠与第三者的财物,妻子能否追回
    丈夫赠与小三的财物配偶可否要回,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赠与小三的财物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那么丈夫对于该财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此时,配偶无权要回。2、如果赠与小三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配偶可以要回。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一方私自将财产赠与给他人,存在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作为原配一方在遇到配偶出轨的情形时,应当保持理智,沉着应对,通过正当途径收集证据,如银行流水明细、微信聊天记录、消费记录、照片等证据,走法律途径,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第三者返还财物,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金,要求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律师补充: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是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平等的处理权不代表一半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
    2023-05-06
    145人看过
  • 妻子是否有权要回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
    妻子有权要回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民法再婚后转移夫妻财产计算在哪位(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3-03-07
    254人看过
  • 丈夫给小三的钱是否可以要回来
    案例简介:祝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与闫某(原审第三人)系夫妻关系,于2009年2月10登记结婚。2018年1月闫某与李某(上诉人/原审被告)在歌厅唱歌时认识,至于双方的关系李某坚称双方一直是朋友关系;但闫某称双方一开始是朋友关系,后转变为情人关系。2018年1月份至2018年12月期间,闫某通过微信转账形式向李某转账,金额不等,其中部分转账金额为520元、521元、1314元,部分转账说明为“老婆,我爱你”“一生一世,我爱你”“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等。经一审法院核算,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闫某共计向李某转账137959元。同时,闫某还曾为李某购买戒指,价格为5168元。但,祝某不要求返还戒指,要求李某给付戒指的折价补偿款5000元,并主张赠与合同无效,要求李某返还所有财物。庭审中,闫某认可祝某主张的赠与关系,并同意将全部财产返还给祝某。争议焦点:闫某赠与李某财物的行为是否有效
    2023-04-20
    118人看过
  • 丈夫对小三好处多吗,小三买房子能不能追回
    如果购房款是属于共同财产原配妻子是可以主张追回财产的,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丈夫不能私自使用。可以起诉主张赠与房产的行为无效,进而要回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一、给小三的钱分手了, 妻子还能要回来吗如果金额巨大,可以主张要回,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出轨私自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钱送给第三者,这种行为属于单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另一方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半份份额。二、结婚后一方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1、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2、婚后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产权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可视为夫妻对个人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三、丈夫私自赠
    2023-02-21
    134人看过
  • 丈夫给小三的钱还能够要回来吗
    案例简介:祝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与闫某(原审第三人)系夫妻关系,于2009年2月10登记结婚。2018年1月闫某与李某(上诉人/原审被告)在歌厅唱歌时认识,至于双方的关系李某坚称双方一直是朋友关系;但闫某称双方一开始是朋友关系,后转变为情人关系。2018年1月份至2018年12月期间,闫某通过微信转账形式向李某转账,金额不等,其中部分转账金额为520元、521元、1314元,部分转账说明为“老婆,我爱你”“一生一世,我爱你”“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等。经一审法院核算,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闫某共计向李某转账137959元。同时,闫某还曾为李某购买戒指,价格为5168元。但,祝某不要求返还戒指,要求李某给付戒指的折价补偿款5000元,并主张赠与合同无效,要求李某返还所有财物。庭审中,闫某认可祝某主张的赠与关系,并同意将全部财产返还给祝某。争议焦点:闫某赠与李某财物的行为是否有效
    2023-04-20
    166人看过
  • 女子误将小偷当做丈夫,小偷是否构成强奸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女子误将小偷当成丈夫时,小偷与女子发生性行为的,小偷是不会构成强奸罪的,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强奸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2)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
    2023-02-07
    274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房子被妻子偷卖了,丈夫能否追回被偷卖的房屋?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房子被妻子偷卖了殷某和妻子A感情不好,2013年协议将位于南京市某区的一套登记在殷某名下的别墅归女儿,待女儿年满18周岁过户给女儿,作为女儿的陪嫁。可是令殷某万万没想到,在2014年初,A竟然偷偷拿走了殷某的房产证、土地证和身份证,带上一份委托书,来到本市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将别墅挂出。当年底,A和别人签订房屋中介买卖合同,售价410万元。因房产交易必须本人到场,2014年12月,她与一名与殷某长相
    • 丈夫给小三买房子能否追回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05
      如果购房款是属于共同财产原配妻子是可以主张追回财产的,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丈夫不能私自使用。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财产,但是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
    • 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妻子偷偷拿丈夫床头柜里的钱。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妻子可以追回丈夫送给小三的钱财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7
      妻子可以追回丈夫送给小三的钱财。虽然按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方做出的赠与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无法追回。但是在没有另外约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夫妻财产,不会受到这个限制。丈夫出轨赠与小三的钱财,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权利受限来追回。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能否要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7
      如果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分手费给小三,妻子有权要回。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因此丈夫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分手费给小三,已经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妻子有权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