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于无主物权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9 17:47:22 372 人看过

所谓无主物,即指无人拥有或无法明确所有者身份的物品,例如被遗弃的物品等等。

这类无主物可细分成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和不上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两种类别。

其中,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特指那些由于所有人不明导致无法确认真正所有者的物品;而非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则指的是那些具有明确所有者但是却因为某些原因导致未知的物品,而并非讼争中的产物。

在关于无主物的法律地位问题上,如果相关法律并未作出专门的规定,那么根据先占原则应当由先占有该物品的一方获得所有权;

然而若法律另有特殊规定,那么对于所有人已然明晰但在实际中仍然未知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将依法归属于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2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法典是如何规定主债权无效抵押权的
    主债权无效抵押权也无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主债权无效的,抵押权无效。并且抵押权与主担保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民法典破产是否中止抵押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中止抵押权,但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申报债权时,要载明债权有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2023-08-02
    438人看过
  • 民法典法律对于高空抛物是要怎样规定的
    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其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
    2024-04-22
    39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新民法典关于改名字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改名字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对18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典》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二、改名字法律依据节选《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
    2023-05-14
    479人看过
  • 无权代理民法典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无权代理民法典的规定内容是什么无权代理民法典的规定内容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二、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的区别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的区别是,无权代理行为经被代理人追
    2023-05-06
    240人看过
  • 我国民法典规定物权的公示方法是什么
    一、我国民法典规定物权的公示方法是什么在我国民法典中,物权公示方法是确保物权变动透明、公正和有序进行的重要法律原则。《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明确规定: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这一规定清晰地界定了不动产物权与动产物权公示方法的基本原则。二、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主要依赖于占有和交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这里的“占有”指的是对于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状态,是权利存在的外在表现。2.“交付”则是让与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包括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1)现实交付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将其对于动产的现实的直接支配力移转于受让人.(2)观念交付则包括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及指示交付。3.对于某些特殊动产,如民用航空器、船舶和机动车辆等,由于其价
    2024-07-27
    498人看过
  • 《民法典》物权编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什么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的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4-05-06
    422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于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
    《民法典》中对于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民法典规定可以申请实现抵押权吗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
    2023-08-01
    136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于主债权转让抵押权效力的规定及解析
    有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里如何确定抵押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确定抵押权,应当订立抵押合同。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一十一条【浮动抵押财产的确定】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
    2023-07-07
    204人看过
  • 关于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占有保护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占有人对于他方侵占或者妨害自己占有的行为,可以行使法律赋予的占有保护请求权,如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占有保护的理由在于,已经成立的事实状态,不应受私力而为的扰乱,而只能通过合法的方式排除,这是一般公共利益的要求。例如甲借用乙的车,到期不还构成无权占有,乙即使作为车的物主也不可采取暴力抢夺的方式令甲归还原物;而对于其他第三方的侵夺占有或者妨害占有的行为等,甲当然可以依据本条的规定行使占有的保护。因此可以看出,占有人无论是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其占有受他人侵害,即可行使法律赋予的占有保护请求权;而侵害人只要实施了本条所禁止的侵害行
    2023-08-18
    268人看过
  • 民法典35条的规定主要是什么?
    一、民法典35条的规定主要是什么?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二、解读第1款规定了监护制度的目的或原则: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第2款规定未成年监护需要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未成年人分为两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前者而言,所有以意思表示为内容的决定,都不必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他们没有意思能力,没有尊重的必要,因此这里所涉及的决定,只能是意思表示以外的内容,比如被监护人征求监护人的意见,今天咱们
    2023-04-13
    277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于彩礼的规定是否违法?
    不违法,彩礼与当地风俗相关。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民法典》彩礼规定是多少1、结婚后彩礼归谁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2、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在
    2023-07-17
    434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有什么规定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物权所有权人可以在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上设立他物权,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需要注意的是,他物权的行使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二、他物权的含义是什么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源于罗马法。按罗马法理论,自物权即所有权以外的一切物权均可纳入他物权范畴。此类权利以他人的所有权为前提而存在,通常仅体现为物权的某项权能或某一部份,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罗马法上的他物权一般包括役权、永佃权、地上权和质权四种。近现代民法承袭了罗马法的他物权概念及理论,但在其具体表现形式上则有越来越丰富的发展。学理上往往将他物权称为“不完全物权”或“限制物权”,并将其具体划分为用
    2023-04-12
    481人看过
  • 民法典中物业怎么规定物业有权变更业主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民法典上的物业有权停止水电吗民法典中物业是没有权利停水停电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
    2023-07-24
    208人看过
  • 对于无主物的要怎么认定
    一、对于无主物的要怎么认定对于无主物的认定如下:1.被认定的无主财产,以有形财产为限。无形财产或精神财富,不属于认定无主财产的范围。2.财产所有人确已不存在或者不知谁是财产所有人的,权利的归属问题无法确定,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解决。3.财产的所有人不明或者失去所有人的状态持续一定期间,不满法定期间的,即使所有人已消失或不明的,也不能申请认定为无主财产。4.须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法院审理认定。5.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由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便于该法院调查事实,对财产作出临时性的保护措施。二、无主物的种类无主物的种类有:1.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即在一定时期无所有人或其所有人放弃其所有权的物,如抛弃物,无人继承的物,来自外太空的坠落物陨石等。2.不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即有主而所有人不明的物(文物或其他特别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埋藏物,隐藏物,无人认领的拾得物、漂流物等。此类物虽然有
    2023-04-30
    4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物权是否优于债权,有什么规定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4-08-30
      (一)物权与债权反映不同的财产关系,体现不同的经济利益,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二)物权与债权的主体、客体不同 (三)物权与债权的效力不同 (四)物权与债权在有无期限性上存在区别 (五)物权、债权的变动不同物权的变动采法定主义和公示主义,债权的变动则否。
    • 民法典规定为什么他物权优先于债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8-29
      物权与债权的联系与区别。物权、债权都是一种民事权利,基本的财产形式,反映经济生活中的财产关系。当中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物权和债权的保护方法不同。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它们共同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形式。财产权的静止状态体现为物权,在运动状态中又表现为债权,物权和债权反映着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财产关系。物权和债权尽管都属于财产权的范畴,但和债权相比较,物权是支配
    • 民法典明确规定物权是权利人的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4
      《民法典》明确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更加重要意义。
    • 民法典的规定对于物业公司有哪些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1、民法典对物业公司的规定有:物业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属于服务性企业,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
    • 民法典对未入住的业主物业费的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5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