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与死刑的区别在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6:06:39 422 人看过

一、缓刑死刑的区别在哪里

缓刑与死刑的区别在如下:

1.适用的对象不同。缓刑适用的对象是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死缓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2.执行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实行社区矫正。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则必须关押,实行强迫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所判刑种、刑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所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而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法定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是根据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或者不执行原判刑罚;或者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或者进行数罪并罚。而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既可能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能是执行死刑。

二、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缓刑是从哪天开始执行

缓刑是从判决生效之日开始执行,缓刑执行过程中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会被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n(一)犯罪情节较轻;\n(二)有悔罪表现;\n(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n(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n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n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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