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当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领域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非法集资特征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这其中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以及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的,这就直接意味着集资行为不具备集资的合法主体资格。这里“批准程序”比如依据《公司法》第135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必须经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方能公开发行;《公司法》第155条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券的申请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证监部门的核准。所以未经法定部门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旨在从不特定公众对象筹集资金,必须找到法律明确规定的审批手续,否则集资行为则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承诺在定期内向投资者归还本金及回报利率。偿还本息的形式主要有货币形式,也有实物形式等其他形式。非法集资的行为人一般都会承诺给投资者一定比例的回报,我们通常称其为“保底条款”,即无论集资行为人的投资失败与否,投资者均无需承担任何风险,仍然能收回本金及回报,在当今各行业投资均有风险的市场,这对投资者无疑是种极大的诱惑。但发行债券、存单和类似募集活动,从某种性质是允许约定一定比例的投资回报或签订此类投资协议,而发行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其类似募集活动,从基本性质上来说,是完全不允许约定一定比例的投资回报。比如对于一些投资公司的投资理财活动,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一般会认定保底条款无效,以借款行为认定。假如从许诺回报角度甄别非法集资行为,假设集资行为人对外宣称将需要一大笔资金于投资于一项重大集资项目,在投资合同中约定了保底条款,该项集资项目行为就符合了非法集资的上述该项特征。
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所谓“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的少数几个人。《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规定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宣传”的认定问题,包括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而非法集资的定性与界定往往针对的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对象募集资金的行为,这是因为社会不特定对象欠缺投资风险意识,不了解投资市场的规律,不能甄别集资活动的合法性,当他们面对高额回报利润的假象,往往经不起诱惑,这样牵涉人数范围就非常广泛,而人们对于无法收回资金的损失风险是非常难以承受的,针对特定对象的集资,涉及人数较少,金额较小,且在集资前会提供较为完善的投资理性和投资知识,同时较能抵御和承受投资风险的投资人。因此对于向特定对象的募集自己通常不视为非法集资,只是作为一般民事纠纷处理。但是我们还应该注意到,针对特定对象和不特定对象的区分标准并非特别明显,《意见》指出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比如单位向员工举债,尽管从一般意义上说,单位员工属于特定对象,但是如果单位员工又利用单位的高额回报率对外不特定的公众集资,将集资款交予公司,公司对此行为知晓且放任的,该行为仍属于非法集资。一般来说,如果集资者通过报纸、网络、电台、横幅、传单等形式对集资产品进行广泛宣传,则应认定为其属于对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对象集资。
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目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是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某种形式的合同,如投资理财、订购商品房、在建工程合同等,这些都是为了掩盖其非法目的,这样就可以伪装成合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投资者的资金骗取到手,这些该在表面上看视乎属于民事经济纠纷或合同纠纷,但是从集资的根本目的上来,不管集资者利用何种合同形式来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都不影响非法集资的实质性认定,由此可见法律对非法集资定罪的严厉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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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债券是指公司为筹集资金而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债券的融资行为。债券是公司发行给投资者的一种债务凭证,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公司发行债券可以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但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的财务风险。...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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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非特定人群有哪些特征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31、可以从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上判断: 从非法集资的一大特征是需采取公开宣传的手段吸收资金,以此证明集资人对任何出资人的资金均会予以接受。 2、从集资“对象”进行判断: 并非任何人都可以被认定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对于非法集资对象的把握,原则上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察: (1)募集资金对象的多维性,即对象既可以是陌生人,也可以包含亲友以及亲友介绍的人; (2)募集资金对象的可变性,即对象范围不是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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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非法集资特征有哪些,如何认定非法集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30一、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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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行为具备四个特征要件: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7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该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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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罪的特征及表现特征?新疆在线咨询 2021-09-28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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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险为借口非法集资有什么特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5以保险为借口非法集资有以下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