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四次劳动合同怎么办
接连签订了四次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这表明满足了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所有必备条件)。
然而在最后一份劳动合同过期以后,该用人单位在没有经过与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的情况下,擅自终止了劳动关系。
这样的行为无疑是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对原劳动合同的非法撤销。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执行;而如果劳动者选择不再续约或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下去,那么用人单位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具体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需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与用人单位没签合同发生工伤如何理赔
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四次劳动合同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集体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什么签订
198人看过
-
单位法人怎么签订劳动合同
272人看过
-
劳动者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
40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问题: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应对措施
493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劳动者怎么办
290人看过
-
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什么
436人看过
-
-
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两次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
-
《劳动合同法》怎样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1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哪些劳动合同可以用人单位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5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
-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最多可以签几次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6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