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死刑的适用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5:43:54 118 人看过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刑法典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这实际上是规定了严格的死刑适用条件。只适用于从表述上就体现了限制死刑的精神。罪刑极其严重,指罪行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特别严重,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同时行为人具有极其严重的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特别巨大。审判机关在根据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适用死刑时,应该遵循此一标准,并符合适用死刑的总体情节的要求。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刑法典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为死刑的适用对象作出了限制。也就是说,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即使其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也不能适用死刑。此处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所谓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刑,而不能理解为可以判处死刑,但暂时不执行,待犯罪分子年满18周岁或怀孕妇女分娩后再执行死刑。

另外,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所谓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对于怀孕的妇女,无论是羁押期间还是受审期间,都不应当为了要判处死刑而给其进行人工流产;已经人工流产甚至自然流产的,仍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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