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8:21:20 157 人看过

在我们国家,检察院、法院和政府并列,称为一府两院,其中公安机关是属于政府下的行政机关,检察院、法院和公安机关这三者之间是相互独立、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公安机关是负责对刑事案件侦查、拘留、预审、逮捕和执行的;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审案的,宣判只能有法院进行。法院审理案件的一个原则是不告不理,案子分民事和刑事,民事案件有张三告李四,形式案件要张三先报案,公安立案侦查,如果要抓人,公安机关需要经过检察院审查批准才行,如果要法院审判,则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一、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是什么

很多人都知道法院是打官司的地方,但是对检察院的就是不太了解。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下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和作为控方出庭。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

上下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

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和提出抗诉等。

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

二、在刑事诉状中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职权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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