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土地征收补偿事务的机关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7 21:14:19 445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土地征收的实施过程须经由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职能部门进行。

这些法定的土地征收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内负责全面的土地征收以及相应的补偿事宜,而这些机构同样可以依法对特定的责任单位进行委托,以承担并完成具体的土地征收及补偿任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解决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的措施是什么?
    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包括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纠纷解决方式又各不相同。如果是征收补偿的标准争议,可以先由县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部门裁决;如果是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分配的争议,则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如果是其他类型的行政性争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怎么分配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3-06-30
    378人看过
  • 湖南省实施的土地征收补偿办法有哪些?
    湖南省征地补偿实施办法:1、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2、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3、征地补偿区域以县市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区域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得征地。4、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制定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湖南省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是
    2023-07-07
    433人看过
  • 土地征收由什么单位来实施?
    土地征收概念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由什么单位来实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国家征收土地是以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依法转移,因此只有法定的政府机关才能行使这项权力,非法定的机关和单位是无权这样做,比如企业、事业单位,都不是征收土地法定的组织实施者。土地征收作用实体法公正性的实现,必须以程序的公正为保障。没有程序的公正,实体法的公正就不能实现。土地征收程序的设置正是为了平衡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并促进土地征收的顺利进行,带动经济和社会发展。
    2023-06-05
    211人看过
  •  土地征收安置补偿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可行?
    该段内容讲述了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补偿方案问题。国有土地上,补偿方案不可诉,而农村集体土地上,裁决是首要程序,随后才能进行诉讼。然而,《行政诉讼法》并未明文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可诉,也未明文规定补偿安置方案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因此,被征收人似乎赋予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1、国有土地上:补偿方案不可诉。2、农村集体土地上:裁决是首要程序,随后才能进行诉讼。3、《行政诉讼法》并未明文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可诉,也未明文规定补偿安置方案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当补偿安置方案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时候,似乎赋予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农 村 土 地 征 收 : 诉 讼 程 序 是 首 要 还 是 补 偿 方 案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诉讼程序是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应当制定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如果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
    2023-09-06
    107人看过
  • 行政机关征收土地补偿每亩多少
    一、行政机关征收土地补偿每亩多少行政机关征收土地补偿每亩多少,具体情况如下:按照我国土地补偿的相关政策的规定,一般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如果是基本农田,那么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二、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5.社会保障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应当依法足额支付
    2023-04-24
    195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实施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这段内容讲述了征地通告的发布、村民意见征询、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拟定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公告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征地流程。其中,村民意见征询、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以及拟定一书四方案是征地前必须的步骤,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则是征地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发布征地通告。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通告,通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有关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安置途径和征地用途的信息。二、征询村民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就征地内容征询村集体和村民意见国土局应当将村民对征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上报。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意见的应当告知被征地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收土地的四周边界、土地用途、土地
    2023-09-03
    345人看过
  •  土地征收政策实施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文讲述了国家在制定公共设施建设计划或为公共利益需求时,通常会对土地进行征收。为了顺利征收,政府会对被征收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补偿,并在征收土地之前签订相应的土地征收赔偿协议。因此,为了国家更好地建设,我们应该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一般情况下,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国家在制定某项公共设施建设计划或为公共利益需求时,才会对土地进行征收。国家为了顺利征收会对被征收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补偿,在征收土地之前也会签订相应的土地征收赔偿协议。所以,为了国家更好的建设,我们应该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国家如何补偿被征收土地使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使用者实行不同的补偿方式。对于不同情况下的被征收土地,国家采取的补偿方式也有所不同。对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从事的建设用地,国家采取的补偿方式为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对于非
    2024-05-19
    289人看过
  • 征收村集体土地后国家的补偿措施是什么
    一、征收村集体土地后国家的补偿措施是什么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应该将征地补偿款发放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补偿款的分配。国家的补偿标准如下: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二、农村土地征收农民有什么权利农民的征地权利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预征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补偿知情权、调查结
    2023-09-18
    171人看过
  • 新土地法征地补偿标准什么时候落地实施
    新土地法征地补偿的标准如下:第一,房屋补偿费,以被征收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第二,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征收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第三,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来加以确定。一、现在改建诚市对拆迁房屋是什么政策怎样培付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二、拆迁安置费范围是多少拆迁安置费的范围是房屋征收补偿
    2023-06-25
    344人看过
  • 城中村土地征收实施?
    市、县人民政府因公共需要征收城中村居民的土地的,需要先经国务院或有关上级政府批准后。由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地的村镇进行公告。被征收人按照公告规定的期限,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由征收部门按照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标准达成协议并全额支付后,就可以开始实施征收活动。城中村的概述城中村的内部通常没有统一的规划和管理,以低矮拥挤的违章建筑为主、环境脏乱、人流混杂、治安混乱、基础设施不配套、游离于城市管理体制之外,成为了都市的癌症。从地域角度上讲,它属于城市的范畴。从社会性质的角度上说,仍保留了传统农村的因素。具有城市与农村双重特征的城中村究其产生原因,同中国的城乡二元体制、以及土地所有制度等多种因素有关。同时,城中村也被许多学者认为是具有
    2023-07-03
    161人看过
  • 农民土地征用补偿是否全面实施?
    征地补偿款虽然是以被征地农民作为直接的补偿对象,但受益人一般包括补偿对象的配偶、子女等,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征地对象及其家庭今后的生产和生活问题。这一点和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的作用是相似的。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则通常具有排他的、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对特定的对象作出的赔偿。根据特定对象所受的人身伤害进行的赔偿。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和征地补偿款都不具有这种特定性。为此,在判定征地补偿款归属的过程中应当适用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的法律原则。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适格者问题的分析笔者:何正要由于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对象固有的特殊性,涉及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如外嫁女是否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参与补偿费的分配?要弄清这些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必须弄清补偿费的所有权性质。1、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的权属问题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
    2023-07-02
    171人看过
  • 2024年郑州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明确补偿条件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快速推进我市城市建设,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规定。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原则(一)房屋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负责征收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负责征收的市、区人民政府应提供多种房源用于产权调换,安置房应当产权明晰、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二)特殊群体的补偿征收领取本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被征收人的房
    2024-03-30
    500人看过
  • 2023实施土地征收需要什么条件
    一、实施土地征收需要什么条件1、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条件比较多:(1)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收手续: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2、征收基本农田,要由国务院批准。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2)第四十五条为了公
    2023-01-26
    482人看过
  •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实施细则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
    2023-07-20
    25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的实施部门是哪个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 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
    • 土地征收补偿和青苗补偿哪个先实施?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12
      在处理征用土地的问题时,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土地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于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则是指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遭受毁损时,向种植这些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和实施办法是什么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4
      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暂未出台,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可以按照下面的标准补偿。 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
    •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般征地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4
      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现在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管理法》中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并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因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同,土地质量也不同,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有统一的范围。《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 什么是实施征地交付土地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19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依法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事宜,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地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没有足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已经足额支付到位而被征地的农民拒绝交出土地的,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令限期交出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