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土地征收补偿事务的机关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7 21:14:19
445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土地征收的实施过程须经由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职能部门进行。
这些法定的土地征收部门在其管辖范围内负责全面的土地征收以及相应的补偿事宜,而这些机构同样可以依法对特定的责任单位进行委托,以承担并完成具体的土地征收及补偿任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北京征收土地实施机关
455人看过
-
探究土地征收补偿原则的实施效果
489人看过
-
哪个机构负责土地征收的实施
185人看过
-
土地征收的实施主体是谁?
105人看过
-
土地征收实施办法
209人看过
-
什么单位或机关具有征地拆迁补偿的实施主体
18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的实施部门是哪个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 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
-
土地征收补偿和青苗补偿哪个先实施?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12在处理征用土地的问题时,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土地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于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则是指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遭受毁损时,向种植这些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和实施办法是什么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4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暂未出台,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可以按照下面的标准补偿。 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
-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般征地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4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现在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管理法》中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并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因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同,土地质量也不同,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有统一的范围。《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
什么是实施征地交付土地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19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依法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事宜,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地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没有足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已经足额支付到位而被征地的农民拒绝交出土地的,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令限期交出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