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是否与死亡直接挂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6:10:11 56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如果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如果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能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谅解且存在其他从轻处罚情节的,则可争取适用缓刑,而无需坐牢,这就需要律师的介入从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去争取。因此,开车撞死人全责是有可能坐牢的。

开车撞死人需不需要坐牢

一、开车撞死人需不需要坐牢

1、开车撞死人需要坐牢。具体是:

(1)开车故意撞死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会被判刑,需要坐牢;

(2)开车过失撞死人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于未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的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则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过失,不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那么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论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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