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程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03:40:28 107 人看过

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程序有:

1、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进行审查;

2、审查,审查通过的进行报批,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3、公告,婚姻登记机关将撤销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公告,同时宣告该婚姻证作废并收回。

协议离婚必须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吗

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登记,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认为离婚双方已经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可以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发给离婚双方当事人离婚证,收回并注销结婚证,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才最终确定。所以,协议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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