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中关于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5:01:13 456 人看过

诉讼离婚中关于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由于很多人不了解财产保全制度,导致在离婚诉讼分割财产时,处于被动地位,丧失合法的财产分割权和分割机会。

了解有关离婚方面的财产保全注意事项,对我们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有很多帮助。当我们发现对方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时,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以防止对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杭州离婚律师今天给大家讲一下,离婚案件财产保全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是,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或交纳保证金,而且要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如果委托律师的话,律师会帮你找担保公司操作,这个不必担心。

二是,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范围限于争议的财产。

只能申请保全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被告财产,不能保全案外人的财产。

三是,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我们一般是向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法院提起,正常情况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四是,对于不动产和特定动产的保全。

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法院也会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五是,法院可以依法裁定财产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诉前保全的相关注意事项
    诉前保全注意事项有:1、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紧急情况;3、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4、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财产保全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诉前保全会通知被告吗诉前保全会通知被告。诉前财产保全决定作出后,法院必须通知被申请人,将保全
    2023-07-03
    71人看过
  • 主动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离婚诉讼开庭时要注意什么
    主动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协议离婚如果没有成功,那么提出离婚的一方可能需要主动提起诉讼。严格从法律的逻辑来说,中当原告还是当被告没有差别,也没有歧视,法律在对财产分配、婚姻过错、等问题上没有就谁主动提出离婚进行区别对待。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原被告在程序中的地位还是存在区别的,因此,原告的考虑点和被告还是有所不同,下面我们逐一讲解。我们知道,很大比例的离婚原因在于夫妻之间相互出现矛盾,感情消退,或者是性格不合,但是离婚诉讼,根据法律,其中一个要件就是“感情确已破裂”,对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存在相当复杂的规定和标准,但是现实是,很大比例的夫妻很难说已经达到了这个标准。所以,多数的离婚诉讼往往要经过两次才能判离。因为相隔六个月,一方再次提起诉讼,这种行为可以被看作夫妻再无和好可能。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那么如果估计离不了,是否还需要准备证据呢?原告方如果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显然就要提交证据,必不可
    2023-04-26
    289人看过
  • 诉讼保全可以查封到期债权吗,诉讼保全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诉讼保全可以查封到期债权吗诉讼保全可以查封到期债权。到期的债权是在申请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在符合申请条件下,法院可以查封、冻结到期的债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诉讼保全有哪些注意事项诉讼保全的注意事项有:1.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
    2022-06-25
    395人看过
  • 诉中诉讼财产保全依据有哪些
    一、诉中诉讼财产保全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
    2023-06-06
    160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步骤有哪些?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离婚诉讼的程序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6、开庭审理;7、调解或者判决。离婚诉讼的常见误区都有哪些错误认识一:先提出离婚者在财产上会吃亏夫妻双方在案件诉讼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因此,先起诉不等于原告必须在方面作出让步,二者没有必然联系。错误认识二: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这种认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
    2023-07-04
    229人看过
  • 关于诉讼财产保全的技巧
    在离婚诉讼中,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基金开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法院,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律师建议原告直接在提交诉状时附带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特别写一个申请书给法院,申明先诉讼保全后再送达起诉状给被告,表明自己的困境及担心,希望法院如此办理,这样不至于“打草惊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求得诉讼的主动。诉讼财产保全的分类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分为以下两类:1.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2.诉前财产保全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
    2023-08-14
    258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财产诉讼保全的条件有:1、情况十分紧急;2、一方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3、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一、离婚财产转移后又没有财产份额怎么办离婚未起诉财产转移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2023-06-22
    492人看过
  • 诉讼中财产保全及诉前保全的区别有哪些
    一、诉讼中财产保全及诉前保全的区别有哪些?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二、合同保全与财产保全的区别是什么?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
    2023-04-13
    38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进行财产保全期限,财产保全应注意哪些事项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财产保全注意事项第一,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的话,则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第二,肇事车辆毕竟是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工具,如果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会影响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时,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车辆的,可责令肇事方提供担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担保后,方可对肇事车辆予以放行。第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法院应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肇事车辆的情况和去向,以及财产保全的情况。对肇事车辆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时办理肇事车辆的移交手续。第四,
    2023-06-14
    440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计算孩子抚养费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离婚诉讼中计算孩子抚养费有哪些注意事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注意事项如下:1.抚养费一般由父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抚养费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3.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4.其他注意事项。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三、离婚后抚养费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
    2023-06-21
    101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条件有哪些?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注意事项:1、首先,夫妻双方必须自愿签订,存在欺诈、胁迫的,协议无效;2、夫妻双方必须亲自签订,不是夫妻双方亲自签订的,也是无效协议;3、关于财产分割的写法很重要。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夫妻双方已自行分割;等等。4、当夫妻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没有调查清楚时,请不要急于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现实生活中,很多朋友为了尽快解决离婚遇到的麻烦,往往不知道夫妻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就签订协议,非常危险。5、很多人会忘记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夫妻双方的贷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权等其他财产,其中要特别强调自己名下的财产,以至于后悔莫及。6、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前,必须慎重考虑。即便签了字,也可以拿到律师那里帮你看看有没有问题,没有问题,可以选择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要在协议书中写明财产
    2023-08-08
    231人看过
  • 选择离婚诉讼起诉地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诉讼离婚可以到男方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几个被告住所在同一诉讼中,经常居住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诉讼离婚程序1、搜集证据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2、立案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2023-07-07
    375人看过
  • 关于离婚财产保全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一、不执行离婚财产保全可以吗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共同财产不被恶意侵害为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申请方要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相应担保,而且要在15天之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15
    2023-06-29
    456人看过
  • 关于婚后买房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
    夫妻婚后买房应当注意提前约定占比,对出资方的钱款划分清楚就个人比例达成一致,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分清主贷人与次贷人,对贷款买房后的还贷事作出约定;注意需要夫妻共同签订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双方到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二婚婚后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1.二婚婚后买房注意事项有明确房屋属于哪一方,二婚夫妻可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约定,二婚婚后所购房产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夫妻共有并约定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的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的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
    2023-07-28
    45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离婚协议中应注意哪些事项,离婚分割财产的注意事项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6-05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针对夫妻财产,双方经过协商后约定如何分配的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双方平等自愿的真实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等协议进行分割。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包括哪些内容呢?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
    • 在诉前财产保全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21
      1、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2、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在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如何进行诉前财产保全? 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
    • 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书怎么写呀,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6
      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
    • 当事人的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保全财产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答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8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
    • 刑事诉讼财产保全要注意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8
      对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