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法认定网络链接也是盗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7:40:09 134 人看过

近日,因网络影视侵权成为近年来频发的诉讼类型,四川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公布了去年审结的几起网络侵权典型案例。以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状告四川省凉山电视台侵权一案为例,庭审争辩焦点在于:凉山电视台网站“凉山网络电视”通过链接在线播放电视剧《法证先锋》,是否侵犯了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该剧享有的网络传播权。

四川省高院认为,虽然网站播放电视剧时页面显示“在线点播服务器来源于土豆网”的信息,但这只能证明其信息来源问题,不能证明其属于“提供链接通道”服务。此外,播放电视剧时,该页面的地址栏没有发生改变,仍然为电视台网站。故电视台的行为已不仅是提供链接通道服务,而是直接参与并将其提供给用户,电视台不能证明自己具有合法授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定凉山电视台播放行为构成侵权并依法对其进行了经济赔偿处罚。

四川省高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表示:在网络侵权纠纷案审判中,坚持突出发挥损害赔偿在制裁侵权和救济权利中的作用,坚持全面赔偿原则,依法加大赔偿力度,加重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规模化侵权等严重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法去年3月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审判时我们将通过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和采取民事制裁措施等,剥夺侵权人再侵权的能力和消除再侵权危险。

另外,针对提供盗版作品的链接是否构成违法这一情况,国家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也给予明确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庭长蒋志培说,源侵权行为是指直接侵权,提供上载或传播。另一种行为是对源侵权行为的帮助侵权行为,比如说链接、搜索,它和源侵权行为一起构成共同侵权。据此,各类网络影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相关展示平台应引起足够重视。

网络影视侵权成为近年来频发的诉讼类型,网络盗版影视和“伪正版”盗版行为采用的手段更加的具有隐蔽性,并创造出“嵌入网页”、“链接式盗播”和“展示页面与影视内容不在同一网站”等隐蔽性盗版形式试图蒙混法律的监管,但随着国家监管部门和司法机构对相关不法行为监察、惩处力度的加大,怀着侥幸心理挑战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网尚文化总裁黎锋表示:近年法院打击盗版的决心和力度都在提高,哪怕是隐蔽性的盗版手段同样受到打击;合法版权并不仅仅是内容商单方面的责任,所有与之相关的行业上下游都应自觉的守循法规,谨慎选择合法的合作方,否则,无法使自己全然的剥离与盗版的干系。

黎锋同时也表示:司法只是解决网络侵权纠纷的一种方式,而非唯一方式。数字娱乐影视内容需求方应同类似网尚文化这样的优质版权上游企业达成合作,通过协商共同建立互惠互利的收费价格和付费机制,才能打通作品授权使用瓶颈,实现共赢。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撤销监护”也是保护复制链接
    完善监护干预制度,就是要在对亲权与儿童权益的边界廓清中,营造对虐童低容忍的法治氛围。据报道,11月26日,最高法相关负责人透露,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四部门即将联合发布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指导意见,将对监护权怎么调整、转移和恢复做出明确规定。该负责人还表示,对那些没有资格、没有能力监护的监护人,要剥夺其监护权,因为一个人根本没有资格教育孩子,你再让他带孩子,将来肯定培养不好。意见出台在即,舆论翘首以待。毕竟这意味着撤销失职父母监护权将不再处在悬空状态,而是落地在望。事实上,今年2月,就传出多部门正研究制定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政策;6月份,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也介绍,多地将开展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个案实践工作这些都为相关意见的出炉蓄足了势。应看到,近年来祸及未成年人的事件频频曝光,现实中确有些父母生而不养却仍具备监护资格的现象存在—南京饿死女童案、贵州父母虐童案等,都极为虐心
    2023-06-08
    499人看过
  • 转载链接是否构成侵犯版权
    转载链接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一般不构成侵犯著作权。报道时事新闻,不得转载、引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表的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支付报酬,但应当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也就是说,转载新闻链接不构成侵权,但这个问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1要明确新闻的范围,不是所有出现在报纸和网站上的信息都是新闻;2以何种方式提取,提取后是否注明原作者姓名。注明原作者姓名的,转载网站中没有“禁止转载”等文字;三。提出建议,谨慎,得到批准后使用如果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仅在网络上提供作品的“链接”,不直接将作品上传到网络,不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除非行为人知道链接作品未经授权或者在收到著作权人警告后仍提供链接。因为连接技术本身并不复制作品,它只是帮助网络用户找到所需信息的路标。由于未经授权的作品本身并不存储在提供连接的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器上
    2023-05-07
    180人看过
  • 网络盗版民事责任认定标准尚存分歧
    在当前网络视频侵权民事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往往会根据涉嫌侵权责任方的服务器上是否存在盗版影视剧作品来进行判定,也就是依据所谓的服务器标准。网络视频从业人士刘鑫(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不过在刘鑫看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盗版手段的日趋隐蔽化、多样化,一些盗版网站早已不再将涉嫌盗版的作品存储在自身服务器上,而是作为一个中转站角色出现,再依据服务器标准其实很难认定其侵权行为的存在。这种情况下,反倒是依据用户感知标准更加容易进行判定,即不再关注涉嫌盗版的影视剧作品是否在某个网站的服务器上,而是以用户的直观感觉来认定是究竟通过哪个网站的域名下所发出的播放行为。刘鑫认为,这种直观性恰恰克服了服务器标准在当前所遭遇到的瓶颈。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处处长邱志英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视频类民事侵权案件中,的确存在着服务器标准和用户感知标准的争论。其实所谓这两个标准并非学术界的通说,只是部分学者的所持观点,并且
    2023-06-07
    493人看过
  • 中国音像协会抗议百度为盗版音乐网站提供链接
    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抗议百度公开信官网截图今日上午,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抗议百度的公开信,指责百度为盗版音乐网站提供生存空间并从中获利,同时呼吁所有原创音乐人联合起来打击盗版侵权行为。以下为《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抗议百度公开信》全文:音乐传播技术和播放载体的变化给音乐产业带来了一场变革。传统唱片业日渐萎缩,传统唱片的盗版也随之日渐销声匿迹,数字音乐如日中天,产值不断攀升。然而,中国的原创音乐人并没有如同世界其他国家的音乐人一样迎来一场数字音乐的春天,反而发现自己的权益更加无法保护,因为他们面临一个更为强大、更为肆无忌惮的敌人,那就是无处不在的盗版网站。而这些盗版网站赖以生存的重要手段之一,那就是百度的深度链接。百度在明知不法网站盗版行径的前提下,仍然不惜助纣为虐,为他们提供深度链接这一通路和生存土壤,目的是获得巨额流量,从而获得广告收入,壮大公司利润,进而
    2023-06-07
    481人看过
  • 网络不是盗版"避风港"版权保护不因网络而废弛
    一封《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将百度文库版权纠纷推向高潮,也将公众目光引入网络版权。这是继七大唱片公司、三大音乐协会诉百度之后,该公司近年内再度遭遇的权利人群体责难。其实,有此遭遇的网络企业不止百度一家,而版权纷争的客体也不止文字作品一种。网络版权的话题,正日渐一日逼近大众。网络不是盗版“避风港”近年来,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网络版权纠纷也在快速增长。对于网络版权保护,坊间一直流传着质疑的声音:版权保护阻碍知识传播,也未必有益知识创新——古代没有版权保护,不也出现了诸子百家和诸多旷世之作吗?法律应当对网络“网开一面”。持此观点者,只能说明他们对版权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大势还不够了解。从版权发展规律来看,版权保护是在作品复制、传播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作品复制、传播技术越发达,就越需要版权保护。在印刷术出现之前,没有批量复制技术,作品传播的范围非常有限,少数擅自传播行为也谈不上侵权和盗版。
    2023-06-05
    108人看过
  • 盗版产业链:利益与风险
    制作盗版书籍犯法,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英国修改反盗版性质法案:废弃屏蔽盗版网站的有关条文英国政府最近废弃了一项旨在屏蔽含有盗版内容网站的法律,并计划将出于个人用途向计算机或移动设备拷贝音乐/电影文件的行为合法化。目前为止,根据英国此前颁布的《数字经济法案》,含有非法盗版材料的网站将遭到强制屏蔽。而英国政府最近推出对这则法案的修正案的时机则非常敏感,因为不久之前版权卫道士MPA电影协会刚刚在法庭上成功获得了支持,强制要求互联网服务商BT公司屏蔽一家名为Newzbin2的盗版内容网站。这次英国政府则计划放松其部分与知识产权维护有关的规定和限制,以“促进产业创新和发展”,政府还计划对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进行革新,以便能为广大影迷和乐迷
    2023-07-04
    274人看过
  • 网络侵权盗版相关法律常识
    1、著作权的权利主体。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表演者及录音录像制作者。作品的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即制片人为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作者。2、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表演者的表演;▲录音录像制品。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公民的作品,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
    2023-04-23
    243人看过
  • 打击网络盗版维护法律尊严
    2004年12月20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对郑成思等7位知识产权法研究人员诉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书生公司”)侵犯版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书生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在《法制日报》上公开致歉,赔偿7位知识产权法研究人员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1万余元。本人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一名研究人员,也是本案当事人之一和诉讼代理人之一,在一审判决之后,曾接到许多媒体采访请求,许多读者朋友也来电询问情况。现在,特向关心本案的媒体和读者谈谈我个人的一些意见。一、起诉缘何而起?在2004年初,有网友打电话到我们知识产权中心办公室,说在一家名为“书生之家”的网站,发现可以全文阅览、下载知识产权中心研究人员的作品。在得知此情况后,我们果然在这家网站上看到自己辛辛苦苦爬格子创作的作品被人非法复制和传播,同时还看到书生公司宣传材料上声称,它网站上的作品已经全部获得“双授权”,即获得出版社授权和作者
    2023-06-08
    402人看过
  •  探讨:网络贩卖色情链接的立案标准
    该段内容描述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利用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涉嫌犯罪的行为。淫秽物品的范围很广,包括电影、表演、动画、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而且实际被点击数、注册会员数、违法所得等也有一定的要求。利用淫秽电子信息牟利也会受到处罚。另外,如果利用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息,且涉嫌向100人次以上传播、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造成严重后果,也会被立案追诉。1.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10个以上、淫秽音频文件50个以上、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100件以上、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5000次以上的、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到100人以上的、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等,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2.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声讯台传播淫秽语音信
    2023-09-04
    280人看过
  • 网络侵权盗版的特征
    1、网络侵权行为的实施具有简单易行性。由于网络是一个开放性的、巨大的虚拟空间,多数情况下在网络空间中从事任何活动是不需要与现实中的真实身份相关联的,而行为人无需具备高深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往往就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实施侵权、欺诈行为。2、网络侵权行为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即时性。这点与传统意义上的侵权有明显的区别。比如传统的光盘盗版首先要进行印制,然后通过多种渠道发行,最后到达消费者手中才有结果显现。虽然这种盗版行为从一开始就构成了侵权,但结果的发生却有相对一段时间的迟滞。而网络侵权无需这种传统的载体,只需借助无形的高速运转的网络进行上传,全世界的网友都可以访问载有侵权内容的网站,其他网络也可以轻易地为带有侵权内容的网页设置链接。而且网络的互动性使得他人不仅仅是被动地阅读或使用侵权标的,而且可以随意删节、添加、改动,并以各种链接方式广为传播,造成侵权的内容迅速扩展。目睹网络侵权行为的
    2023-02-22
    160人看过
  • 法规链接列表
    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根据该条,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等级,通常由专业机构鉴定,适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职工非因工伤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等标准。宪法规范与宪法规则是什么宪法规范与宪法规则如下:1、宪法规范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和组成部分。宪法规则是指宪法规范的概念,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2、宪法就像一个国家所有法律的总则,
    2023-07-02
    235人看过
  • 四川严打网上侵权盗版卖假货
    四川省政府2月2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围绕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以及著作权、商标、专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确定阶段工作目标,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保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高压态势。《意见》指出,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严格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切实加强市场巡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食品抽样抽检,对发现的侵权和假冒伪劣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强化重点口岸执法,加大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进出口环节侵权和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大力整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商品信息,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盗版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吊销严重违法违规网站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注销网站备案,规范网络交易和经营秩序。公安
    2023-06-05
    168人看过
  • 网站链接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两大中英文网络平台,是世界性的电子商务网站,在美国、深圳有自己的网络服务器,网站受众广,点击率高,访问客户绝大部分是中外企业用户,有大量的海外采购信息,覆盖各行各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确认双方在有效资源共享、社会知名度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合作前景的前提下,就网站链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网站相互链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将对方网站链接到自己网站的首页、友情链接区、或专门的链接区;2.根据各自网站的实际需要,经过协商后实现不同程度的信息资讯共享;3.为更好帮助中国企业扩大网上知名度及影响力,缔约双方网站同意将对方网站制作的企业网站链接到自己的网站的专门栏目或区域推广宣传,以达到联合在网上推广中国企业,创造中国企业电子商务网上
    2023-04-23
    484人看过
  • 网络视频反盗版还需法治护航
    2013年11月13日,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在京启动,优酷、土豆、搜狐等多家视频网站联合多家影视协会和院线,共同发布了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宣言,表示将联合对抗日益严重的网络视频盗版和盗链行为。与此同时,联合行动发起方宣布,已向法院起诉百度、快播的盗版侵权案件共立案百余起,涉及百度盗链、盗播移动视频版权的影视作品逾万部,向百度索赔由此带来的损失3亿元。近年来,由于互联网侵权行为存在成本低、隐蔽性高的特点,网络视频侵权行为在互联网可谓霸道横行,甚至已经成为了行业的毒瘤。如何有效维护版权方及采购方的合法权益,惩治网络视频盗版、盗链等侵权恶疾,笔者认为,还需开出一剂法治良方。首先,明确法律适用,严惩视频盗版行为。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权利得不到保护,无异于对版权人原始创新的巨大侵害,对整个以版权为核心的产业也是毁灭性打击。目前视频网站侵权主要集中在两类,一是视
    2023-06-07
    33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网络链接侵权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关于网络链接商标侵权吗的回答为一是网络域名中包含他人注册商标文字的关键单词、字母等,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二是将他人注册商标名称恶意注册为自己的域名。行为人明知属他人享有权利的知
    • 转发盗版链接侵权如何赔偿,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4
      行为人转发盗版链接构成侵权的,要赔偿权利人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即一般应当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法院审判的时候,认定提供网络链接侵犯著作权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2
      1、直接侵权 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 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 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
    • 不收求盗版链接侵权该如何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3
      行为人转发盗版链接构成侵权的,要赔偿权利人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即一般应当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网站交换链接交换的链接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3
      网站交换链接,也称为友情链接、互惠链接、互换链接等,是具有一定资源互补优势的网站之间的简单合作形式,即分别在自己的网站上放置对方网站的LOGO或网站名称,并设置对方网站的超级链接,使得用户可以从合作网站中发现自己的网站,达到互相推广的目。因此常作为一种网站推广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