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秘密四个要件的判断标准有哪些
企业经营都会有自身的商业秘密,但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应当符合四个要件:
1.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
3.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
4.权利人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如果权利人不采取保密措施,说明他自己也未意识到其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商业秘密,法律则更无法对其进行保护。
二、商业秘密泄密的途径
商业秘密泄密的途径,包括以下几种:
1.离职或在职员工泄密
一些掌握企业重大商业秘密的骨干员工,往往因为各种原因离开原来的企业,直接造成了原来企业的商业秘密的流失。个别企业员工因为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将自己掌握的企业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
2.工(商)业间谍
越来越多的公司,甚至包括具有良好国际信誉的公司,利用工(商)业间谍非法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
3.接待外来人员采访、参观、考察、实习中疏忽大意
采访、参观考察等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公众形象,但同时这也是商业秘密失密的重要渠道。
4.供应商与客户
即使是最讲信用的供应商,也可能是泄漏商业秘密的潜在危险源,尤其是关键环节的供应商。
5.技术著述的公开发表和演讲
很多专业人士愿意把他们最先进的研究成果告诉技术同行,这意味着在本领域的学术地位和专业威望。但是,这同时也意味着这些信息进入公共领域后,企业永远不能再对该商业秘密要求拥有所有权。
6.广告及商贸展览
通过广告或展览,对新开发的技术进行说明和描述。这种行为属于向公众披露,也就等于剥夺或损害了企业获得商业秘密保护的权利。
7.不注重废旧秘密载体的管理
除了正规的文件、资料外,商业秘密还普遍存在于废旧电脑磁盘、办公废纸以及工业垃圾等废旧载体中,这一点最易被忽略。
三、侵犯商业秘密造成的损失的计算问题
我国《刑法》规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如何认定“重大损失”、什么是“重大损失”便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造成重大损失”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必备要件。在刑事诉讼中,重大损失一般是指被害人由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就侵犯商业秘密而言,刑法未对“重大损失”的含义明确界定和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商业秘密的“重大损失”的计算大致有以下几种: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
3.以不低于商业秘密使用许可的合理使用费作为损失。
-
论商业秘密案件中保密措施合理性的判断标准
134人看过
-
商业秘密有哪些要件需要满足
414人看过
-
离职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判断标准
348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标识有哪三个部分
460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分类以及商业秘密的特点有哪些
183人看过
-
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区别有哪些
343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赔偿标准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赔偿标准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3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范围: 一是实际损失,即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不仅是指受害的经营者的实际减少,也是指受害的经营者应当得到而未得到的预期利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权利人因侵权行为而导致产品销量的减少、利润的下降;间接损失是权利人预期合理收入的减少,即可得利益,这是商业秘密在生产、经营、转让等增殖过程中预期可得的利益,是由于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商业秘密而遭受
-
商业秘密罪判断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5-01-04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因对证据及法律适用方面看法不一,主要存在以下两大争议。 一方面,要看涉案的技术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具有非公知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应当认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司法实践中对商业秘密的非公知性的认定主要依据相关鉴定意见,但需要注意的是,鉴定
-
哪些属于商业秘密的包括商业秘密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08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 2、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籍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
-
个人商业秘密申请要求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3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3、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4、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5、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7、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
商业秘密或者商业秘密泄露方式主要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4商业秘密泄露主要有下列途径: 1、人才流动泄露商业秘密; 2、兼职工作泄露商业秘密; 3、离退休员工被其他单位聘用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4、保密观念淡薄泄露商业秘密; 5、企业自身经验介绍,接待来访等泄露商业秘密; 6、发表学术论文,泄露商业秘密; 7、企业职工为私利或私愤泄露商业秘密; 8、发生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