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城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办案机制,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和挽救。
为强化权利告知,该院设计制作了五书一表。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讯问过程中,发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告知书》、《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参加旁听须知》、《准许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参加旁听通知书》、《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情况表》等五书一表,书面告知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看守所相关事项,明确权利义务,确保工作的规范、衔接。
同时,该院注重社会调查报告。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向涉罪未成年人及家属询问了解,实地走访所在学校、社区等方式,对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监管情况以及实施犯罪行为前后的表现等进行调查,作出书面报告,从而为评判涉罪未成年人的逮捕、起诉必要性,量刑,帮教等提供参考和依据。与县委政法委、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相关规定,建立专门的社会调查员队伍,提升社会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该院创新教育感化方式,推出致XXX的一封信这一生动具体的教育感化举措。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个体情况,承办人分析其犯罪的原因、后果,将劝告、鼓励之语记录信中,并告知后续的帮教事宜和检察官联系方式,在检察环节案件审结后交于未成年人,深刻体现真挚的劝诫之情,更好地激发未成年人的认罪、悔罪心理。近日,对钱某等2名未成年人在宣布不起诉决定时,承办人均向其宣读检察官寄语,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该2名未成年人均表示要从中吸取教训,保证今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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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关爱留守儿童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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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是指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国家专政机构通过依照法律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措施。 一般司法保护适用于所有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是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所采取的维护合法权益,促使其早日改过自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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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教育保育的方法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3(1)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和传统,了解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和中国人民进行的英勇斗争,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2)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进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与国情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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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未成年工的法律保护有哪些?未成年人有哪些特殊劳动保护措施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5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为了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和继续组织他们完成文化技术学习任务,一般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日制度,并且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加班加点和夜班工作、对于某些经过批准允许招收16周岁以下的学徒的特殊行业,国家还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保证他们的身心能够健康成长。例如,1961年5月劳动部就在《关于教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中指出,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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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有何区别?青海在线咨询 2024-08-28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它归根到底是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司法保护是指国家执法机关和国家其他行政机关对未成年人驶时的一种特殊保护措施,是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的。例如;媒体报道中不透露未成年人姓名属于社会保护;人民法院成立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庭,采取区别于成年人的侦察、起诉和审叛的方式,做到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则属于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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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在民事诉讼领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4一、未成年人抚养问题修订后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该规定取消了现行《》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十周岁”的限制,而是改为“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但这仍然没有明确“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子女抚养问题的最终结果,在涉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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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对物权的保护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7(1)权利人的物权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3)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原状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