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否需要公布?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外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分支机构及其总机构上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并予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外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将分支机构和总行上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报中国保监会公布。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即人身保险和非人身保险(当然在我国也有这种分布)。财产保险分为财产损失保险(汽车保险、工程保险)、信用保险、责任保险等;在人寿保险中,一般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的教科书将责任保险分为三类(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而责任保险在本质上仍然是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包括雇主责任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根据实施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国家颁布的法律规定你必须参加的一种强制保险形式。比如,现行的汽车交通强制保险。自愿保险是在保险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保险。根据是否盈利,可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保险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一般由国家或者给予补贴,比如农业保险现在我们说公司买社保。根据承保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原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造成的损失承担直接的原保险责任的保险。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与其他保险人共同投保并分担风险的保险。例如,保险公司承保一个大项目。为了转嫁风险,它将一部分保险给B保险公司,另一部分是再保险。
此外,还有教科书根据被保险人将保险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个人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团体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有两项以上的保险。
-
关于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107人看过
-
保监会明确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国民待遇
268人看过
-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外国公司营业权的实现形式
335人看过
-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内容概述
454人看过
-
注册公司是否需要申请分支机构?
265人看过
-
新公司法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491人看过
财务会计是指通过对企业已经完成的资金运动全面系统的核算与监督,以为外部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投资人、债权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等经济信息为主要目标而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 更多>
-
-
分公司与分支机构是否需要签合同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6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的,具体如下: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
大型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概念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4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概念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所谓外国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92条的规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设立的公司。外国公司本身不是我国公司法调整的对象,不是公司法的主体。公司法规制的是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
保险公司有哪些分支机构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7保险公司分公司的水平依次为分公司、中心分公司、分公司、营业部或营销服务部。保险公司可以不分级设立分公司,但其所在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必须先设立分公司。保险公司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的层级逐级管理下级分支机构;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不得再管理其他任何分支机构。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定义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8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公司按照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公司财务关系、办理公司会计事务,将其结果进行收集、整理、编制为会计报表,并配以文字说明,以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及经营成果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