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法》加班费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平日加班为1.5倍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基础工资÷21.75÷8×1.5×加班小时数
1、我国《劳动法》规定,只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享受带薪年假。其中,工龄一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可享受5天带薪年假;工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工龄20年以上的,可享受15天带薪年假。
2、当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时,享受医疗期待遇。医疗期有两个方面的因素决定:职工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医疗期的期限从3个月到24个月不等。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且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且在本单位工作超过5年的,医疗期为6个月。
3、劳动者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工作满1年就折算为3个月的连续工龄,可以换算成1个半月的缴费年限
4、劳动者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工作1年折算为6个月的连续工龄,可换算成3个月的缴费年限
5、有些情况下,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休假时间6个月以内的,工龄少于两年,病假工资按正常工资的60%发放;工龄在两年以上、四年以下,病假工资按正常工资的70%发放;工龄在四年以上、六年以下,病假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工龄在六年以上、八年以下,病假工资按正常工资的90%发放;工龄八年以上的,病假工资等于正常工资。
病假时间在6个月以上,工龄少于一年的,按正常工资的40%发放;工龄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按正常工资的50%发放;工龄三年以上的,按正常工资的60%发放。
另外: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很多在社会上工作的人都知道,在单位上班,多多少少会有出现加班的情况,正常的工作时间,《劳动法》规定的是八个小时,但是总是会有意外事件需要加班,加上现实和理论总是会有一些冲突,所以加班也成为了常事,但是要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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