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责任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9:46:08 126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打架的情况较为负责,如果一发生学生打架就问责老师就会存在一些不公正的地方,所以对于事件发展的调查才是自己进行权益维护的基础,如果仅仅从学生方面考虑就会较为片面。

学生受伤学校责任侵权责任吗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生校期间受伤的,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要依据学校是否尽了职责而定,未尽职责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学生在校发生意外学校是否承担相关的责任
    一、学生在校发生意外学校是否承担相关的责任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时,学校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学校对于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负有相应的管理职责。1.如果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是由于学校的设施问题或管理疏忽导致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如果学校的建筑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导致学生受到伤害,学校应当为此承担责任。2.如果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是由于自身行为导致的,例如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受伤,那么学校是否承担责任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是否尽到了相应的教育和管理职责,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都将成为判断学校是否承担责任的重要因素。二、保险赔偿与校方责任学生在学校受伤后,如果其购买了意外伤害人身保险,那么保险公司有义务进行赔偿。1.即使学生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这并不能免除学校等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因为保险公司的赔偿是基于保险合同的
    2024-07-14
    117人看过
  • 学校校园高利贷是否触犯了相关法律
    一、学校校园高利贷是否触犯了相关法律学校校园高利贷是触犯了相关法律,如果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高利贷的诉讼时效有多久高利贷的起诉时效,一般有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有效期间。该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
    2023-11-10
    385人看过
  • 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一、《刑法》1、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3、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4、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5、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
    2023-04-27
    480人看过
  • 在校受伤害学校是否必须担责任有没有法律规定?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生校期间受伤的,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要依据学校是否尽了职责而定,未尽职责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4-04-26
    73人看过
  • 高中学生死亡学校负责法律责任吗
    高中学生死亡学校需要负法律责任吗1、若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学校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而死亡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如果不在学校监督管理范围内死亡,学校行为并无不当,那么不应该承担事故的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
    2023-06-13
    229人看过
  •  2021年连带责任追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该条规定了连带责任的相关内容,包括权利人的权利、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的确定、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以及追偿权行使的程序等。主要思想是,在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责任并代偿债务,权利人可以向各连带责任人追偿,各连带责任人在承担责任并代偿债务后,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根据民事判决确定的连带责任追偿方法,当各连带责任人都应承担责任并代偿债务后,他们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请求行使追偿权。《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民法典连带责任追偿规定民法典连带责任追偿规定是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主要涉及民事责
    2023-08-28
    332人看过
  • 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复议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申请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或者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
    2023-06-03
    173人看过
  • 违反竞技体育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体育法》第四十八条在竞技体育中从事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九条在体育运动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五十条利用竞技体育从事赌博活动的,由体育行政部门协助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一条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在体育活动中,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上;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
    2023-03-27
    59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1、目前,由于我国法律并没有专门针对劳动争议类案件的系统规定,审理该类案件普遍采用的是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依旧在此适用。然而,劳动争议类诉讼与一般民事争议相较毕竟有其特殊的属性,仅依据民事举证规则显然不能满足实际审理的需要,也可能导致实质上的不公。因此,我国法律虽无系统规定,但相关的规定也散落在各种规范中。2、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该规定一方面强调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负担,从而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
    2023-08-17
    212人看过
  • 大学生如何用法律校园贷相关规定具体有哪些
    关于大学生如何用法律校园贷相关规定具体有哪些的问题,解释如下:1、去年4月份,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8月份,银监会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提出“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推动整改“校园贷”问题。随后,深圳、重庆等地纷纷出台“校园贷”专项管理办法。2、去年8月中旬,重庆市出台校园贷的“八不得”:一、不得仅凭学生身份证、学生证等低门槛方式发放贷款;二、未取得家长、监护人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学生发放贷款;三、不得发放用于学生生活学习必需品以外的贷款或直接向学生提供现金;四、不得以手续费、滞纳金等各种名义变相发放高利贷;五、不得在校园内开展网贷营销宣传活动;六、不得在线上开展虚假片面营
    2023-02-21
    89人看过
  • 学校违规收费,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学校违规收费,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自主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监管;非营利民办中小学制定或调整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2023-08-11
    79人看过
  • 校园暴力有哪些法律的相关规定
    有关校园暴力法律规定如下: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校园暴力后果1、刑事责任现在还有些学生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人,即使是犯罪也不用负刑事责任,我们知道,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校园暴力的施害人如达到法定年龄,则法院应对犯罪嫌疑人加以刑罚,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我刑事诉讼法采取国家追诉主义的原则,由检察官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2、民事责任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由侵权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称为民事责任
    2023-08-14
    155人看过
  • 法律对赔偿学校的责任究竟有多大的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一、在家小孩子摔了一跤磕破了头学校的保险可以保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上述法律条文可知,学校对于小孩在学校摔伤的后果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学校如果主张不负责任,应当证明其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因此,建议先和学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
    2023-03-21
    386人看过
  •  反诉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被诉法院提出的独立反请求。反诉适用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而被告人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并有权提起反诉。反诉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也是被告人享有的重要权利,有助于保护被告人民的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反诉应当由人民法院审理。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并有权提起反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在诉讼过程中,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于自诉。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诉讼法称为本诉)中,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被诉法院提出的独立反请求。该权利也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被告人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护被告人民事权
    2023-09-11
    402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伤残或者死亡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伤残则赔偿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果死亡则还要赔偿丧... 更多>

    #人身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孩子在学校摔骨折了学校有责任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8
      孩子在学校摔骨折了,学校不一定有责任。如果学校能证明已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如果学校对此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要承担侵权责任;是其他人造成孩子骨折的,学校未尽到职责的,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 住校学生在放学期间泥水死亡相关法律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由水塘(库)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 刑事责任学校可以是主体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12
      刑事责任学校可以是主体。关于单位犯罪主体,是指为牟取单位的非法利益,由单位负责人或者经单位集体讨论决定,实施了《刑法》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其中包括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
    • 校园高利贷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责任归属
      青海在线咨询 2025-01-07
      贷款平台未能尽到审查责任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近年来发生的不良校园贷案例,让深陷其中的大学生深感恐惧。在承担借款人义务的同时,平台方也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 校园贷款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目前,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35%,因此校园贷款的有效利率应在17.4%以内。同时,借款公司需要拥有金融监管部门发放的金融许可证才能签订合同,否则合同无效。 如果贷款平台未尽审查义务,则需要承
    • 校方责任险基本责任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6
      学生在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学校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等)过程中,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